高速公路交通疏导

一:高速公路交通疏导岗位跟哪签合同?

高速建设管理局或其下属单位。属于交通局系统

二:高速公路交通疏导员招聘简章是骗人的吗

高速公路会招疏导员吗,不会向社会招的。

三:怎样搞好交通疏导总结的范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施工路段管理,维护公路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从事公路改建、扩建、大中修工程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养护、维修、挖掘、安装、架设及其他作业,适用本办法。 新建公路施工影响现有公路通告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施工路段应当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做到计划周密、方案科学、手续完备、樗齐全、设置规范、合理、疏导有序。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是施工路段管理的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委托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公路施工路段的管理。 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全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省辖市公路管理处按照职权范围负责本辖区内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的审批、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县(市)级公路站(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的初审和监督实施,并对现场执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专线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专线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的审批、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并对现场执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施工路段管理的职责是: (一) 初审、审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 (二) 监督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的实施; (三) 审批分流方案,并报请交通主管部门发布; (四) 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路段现场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 下列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由省交通厅公路局审批,报省交通厅备案: (一) 国道、省道公路全封闭施工的; (二) 国道、省道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中车辆分流跨省辖市的; (三) 专线管理的公路需全封闭施工或者分案涉及省辖市管养公路的; (四) 专项重点工程。 专线管理的公路半封闭施工的,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应当报省交通厅公路局备案。 第七条 下列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由省辖市公路管理处审批,报省交通厅公路局和本级交通局备案: (一) 国道、省道公路半封闭施工或者涉及车辆分流的; (二) 一级公路及路幅在14米以上的二级公路。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由县(市)级公路管理站(处)进行初审,报省辖市公路管理处审批。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重视施工路段管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施工路段管理责任人,制定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执行。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并于施工之日前15日报相应公路管理机构初审或者审批。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现场管理方案未经批准的不得施工。批准后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条 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施工路段现场管理责任人和现场执勤人员名单; (二) 工程批准文件(或者养护计划)、工程总造价、施工期限; (三) 施工路段的交通流量,施工路路段现场管理形式,施工路段车辆通过能力; (四) 涉及分流的,提供分流线路名称、技术等级等公路概况资料; (五) 制定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措施,其中包括交通、通讯、交通标志、安全设施、施工路段、交通安全控制图; (六) 需要铺设辅道的,报辅道设计方案; (七) 故障车、大型车辆、超限运输车辆通过的措施; (八) 材料堆放、机械停放的场地位置及占用道路的情况; (九) 编制拟勤人员、通讯装备、交通标志等经费预算。 ......余下全文>>

四:高速公路交通疏导员和安检员工资待遇和工作环境怎么样???

投身高速公路英勇无畏,身穿制服貌似高贵,其实生活极其琐碎,为了生计吃苦受累,鞍前马后终日疲惫,司机投诉照死赔罪,点头哈腰就差下跪,日不能息夜不能眠,领导一叫立即到位,一年到头加班受罪,劳动法规通通作废

五:交通疏导员是干什么的?

负责各收费站驻地内巡,协助收费员收费,高速公路的治安巡逻,查堵违规违法车辆等工作。

希望采纳

六:高速公路从事疏导安检协查是什么工作,主要干啥

就是所谓的交通协警,协助警察工作的编外人员。主要就是疏导坈安检工作,氏权力执法的百姓而己

七:急!高速公路上的交通疏导员、安检员是不是在高速公路上当保安呀?

不是,他们是公路局的工人,工资待遇根据年龄、文凭来决定。交通疏导员和安检员工作环境都不好,一年春夏秋冬都在野外。如果去高速路上工作,不是想能去的就取得了的。你要是去了在办公室工作最好。

八:交通警察指挥疏导交通时能不能拦截正在通行的车辆

没有违反规定,是不会的

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疏导交通堵塞

第十七条 交通警察遇到交通堵塞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先期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 交通警察接到上级指令后,应当按照工作预案,选取分流点,并视情设置临时交通标志,积极指挥禒导车辆。

交通堵塞时,交通警察以指挥疏导交通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为主,一般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 交通警察发现违反规定占道挖掘或者未经许可擅自在道路上从事非交通行为妨碍通行的,应当及时制止,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第二十条 交通警察发现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者堵塞的,应当在距现场最近的出口提前实施分流;造成单向长时间堵塞且分流有困难的,应当在对向道路实施借道通行分流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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