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一: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有哪些

我是在快储上看到的有两条:

能有效推动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规范资本市场结构进而推动资本市场发展。

不谢。

二: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有何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享受收入免税优惠。

其他相关优惠政策没有。

三:证券投资基金营运费用主要包括哪些

直接费用包括交易时产生的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这部分费用由投资者直接承担;

间接费用是从基金净值中扣除的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所规定的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和运作费等其他费用。

1)认购费和申购费

认购费,指投资者在基金发行募集期内购买基金单位时所交纳的手续费,目前国内通行的认购费计算方法为: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费费率通常在1%左右,并随认购金额的大小有相应的减让。

申购费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间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单位时所支付的手续费目前国内通行的申购费计算方法为: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净认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我国《开放式投资基金证券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可以收取申购费,但申购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5%。目前申购费费率通常在1%左右,并随申购金额的大小有相应的减让。

开放式基金收取认购费和申购费的目的主要用于销售机构的佣金和宣传营销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2)赎回费

赎回费是指在开放式基金的存续期间,已持有基金单位的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单位时所支付的手续费。赎回费设计的目的主要是对其他基金持有人安排一种补偿机制,通常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我国《开放式投资基金证券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可以收取赎回费,但赎回费率不得超过赎回金额的3%。目前赎回费费率通常在1%以下,并随持有期限的长短有相应的减让。

3)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指投资者按基金管理人的规定在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不同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投资所需支付的费用。基金转换费的计算可采用费率方式或固定金额方式;采用费率方式收取时,应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费率不得高于申购费率。通常情况下,此项费用率很低,一般只有百分之零点几。转换费用的有无或多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同时与基金产品性质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策略有密切关系。例如,伞式基金内的子基金间的转换不收取转换费用,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规定一定转换次数以内的转换不收取费用或由债券基金转换为股票基金时不收取转换费用等等。

4)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是指支付给实际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基金管理人的费用,也就是管理人为管理和操作基金而收取的报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按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百分比计提,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其管理费相差较大,如目前货币市场基金为0.33%,债券基金通常为0.65%左右,股票基金则通常在1%~1.6%之间。管理费逐日计提,月底由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是指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提供服务而向基金收取的费用,比如银行为保管、处置基金信托财产而提取的费用。托管费通常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目前通常为0.25%,逐日累计计提,按月支付给托管人。此费用也是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不须另向投资者收取。

6)红利再投资费

指投资者将开放式基金的分配收益再投资于基金所需支付的费用。红利再投资费的计算可采用费率方式或固定金额方式;采用费率方式收取时,应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费率不高于申购费率,一般情况下,红利转投免收手续费。

7)基金清算费用

基金清算费用是指基金终止时清算所需费用,按清算时实际支出从基金资产中提取。

8)基金运作费

基金运作费包括支付注册会计师费、律师费、召开年会费用、中期和年度报告的印刷制作费以及买卖有价证券的手续费等。这些开销和费用是作为基金的营运成本支出的。操作费占资产净值的比率较小,通常会在基金契......余下全文>>

四:私募基金的税收问题有哪些,直接私募如何纳税

一、私募基金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有哪些?

当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涉及所得税的政策较复杂。私募股权基金按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对于公司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适用的法律有《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对于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适用的法律是《合伙企业法》。

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传统的通道型私募基金主要依据各类通道的规定,例如银监会发布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规范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而直接私募尚无明确依据。

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因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证券交易或股权交易所得收入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纳税,按照“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计算所得税,税率为25%。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故当公司型私募基金获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时,可免交所得税。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此外,对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有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31号文)、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9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 号)均有相关优惠政策,其中87 号文提出;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年(24 个月)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二、直接私募如何纳税?

相比通道类私募产品,直接私募有众多优势:不仅可以节省通道费用,也可以引导私募公司走向规范化。不能否认的是,对于直接私募如何纳税的问题却一直处于模糊的状态,并不明朗。目前关于这方面的主流观点分成两派:

非实体课税模式:认为契约制私募不是独立工商实体,仅仅投资者的集合体、是一种契约关系。因此,非实体课税模式认为契约制私募在基金层面不用纳税,仅需在投资者层面纳税即可。实体课税模式:认为契约制私募运行中有两个层面的法律关系,一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进行投资,二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募资和分配。由于是两个法律行为,故需要分别履行纳税义务。在基金层面,要适用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制度;而在投资者层面,要适用收益取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制度。

但是,如前所述,我们认为,目前通道式的私募产品属于国内契约制私募的雏形,因此,直接私募产品或将参照原通道类的私募产品,在基金产品环节不交税,而由投资者分别纳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提出的“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通知在表述中均是使用“暂不征收”字眼,意味着我国或认为契约型基金应采纳“实体课税模式”,只是当前为了鼓励契约型基金的发展而暂不征收,这给未来直接私募的税制增添了不确定性。...余下全文>>

五:企业购买的基金分配收益需要交税吗?交的话都涉及哪些税?

企业购买的基金分配收益需要交税。主要交“”

1、个税:财税【2008】1号 第二条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做好备案。

2、增值税:财税【2016】36 附件一税目注释 金融服务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六:营改增即将实施 基金要缴税吗

5月1日起金融业即将实施营改增,投资者关心的是基金产品是否也要缴税。

对于基金行业,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下称36号文)的相关规定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基金管理费、手续费、投资顾问费及销售服务费应全额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6%的税率缴税;基金公司的自营投资业务,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这一规定缴纳。

对于基金产品、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资产管理类产品如何适用增值税,是否独立登记纳税,目前36号文并没有明确说明。中金公司的报告认为,如果资产管理类产品需要缴税,基金公司等还需考虑征税对其产品净值的影响,

一位基金公司财务人员告诉记者,公募产品可能不会作为纳税主体,基金公司的基金产品有成百上千只,基金公司的财务人员很难去确定在某一只基金产品上的房租、差旅费是多少,同样销项税也难以分摊,增值税的征收不太现实。

中金公司也认为,基金产品本身不是独立法人,产品投资人中较大一部分是个人投资者,对其征收增值税的可能性较小;但是,穿透原则后,如果购买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不是个人而是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具体如何处理还需细则说明。

因此,基金的专户产品可能要区别对待,“一对一”的专户产品是委托人专门委托给基金公司管理而成立的产品,这个有可能要缴增值税;而对于一些专户产品的税收部分可能体现在净值核算中,银行理财委外投资的“一对一”和“一对多”专户产品都体现在基金净值的计算中。

目前不少银行机构通过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避税。中金公司认为,营改增实施后,由于基金本身不缴增值税,基金分红对于银行而言可能仍免收所得税,那么银行通过投资货基和债基来间接投资各类型债券依然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投资货基和债基对银行而言仍具有吸引力。

七:对企业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怎么理解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差价收入,股权股息、红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及其它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你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去税务机关备案

八:企业从银行购买基金取得的红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故企业购买各类基金取得的分红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要做免税事项的备案,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该部分分红。

九:通过QDII基金投资美国股票,税收政策是怎么样的

境内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相关的所得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条规定“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1、关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规定“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之规定,可知:1、企业投资者在赎回基金单位时,应就差价缴纳企业所得税;2、企业投资人从基金中取得股票的股息、红利,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上市公司不得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2、关于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规定“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之规定,可知:1、个人投资者在赎回基金单位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投资人从基金中取得股票的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上市公司向基金支付股息、红利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税收协定

1、关于股息的所得税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中美税收协定”)第九条第一款“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第二款“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收款人是该股息受益所有人,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该股息总额的10%”第三款“本条‘股息’一语是指从股份或者非债权关系分享利润的权利取得的所得,以及按照分配利润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税法,视同股份所得同样征税的其它公司权利取得的所得”之规定,QDII基金投资美国股票,取得股息,中国可以征税、美国也可以征税。

根据中美税收协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除双重征税如下:(一) 中国居民从美国取得的所得,按照本协定规定对该项所得缴纳的美国所得税,应允许在对该居民征收的中国税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额不应超过该项所得按照中国税法和规章计算的中国税额。(二)从美国取得的所得是美国居民公司支付给中国居民公司的股息,同时该中国居民公司拥有直付股息公司股份不少于10%的,该项抵免应考虑支付股息公司对于从中支付股息的利润向美国缴纳的所得税”之规定,在中美两国同时对QDII基金投资......余下全文>>

十:投资基金收益要缴税吗?

我国目前对投资者从基金获得的红利分配免征所得税;同时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暂未征收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基金的投资对象是证券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在进行投资时已经交纳了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各种税率,所以投资者在申购和赎回开放式基金时也不需交纳交易税。印花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征收,由开放式基金在股票交易中扣除,所以投资者不需单独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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