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审计的概念

一:如何正确理解审计定义

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这是我国审计法的法理解释,具体的参看我找的参考资料。比较多就是了。

参考资料:www.pyshenji.gov.cn/Audit/Sjcs/120519202.html

二:什么是审计重要性?如何理解审计重要性?

审计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严重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其在量上表现为审计重要性水平。审计的重要性从以下几方理解:1、判断考虑的角度是报表使用人。审计重要性虽然是注册会计师作出的专业判断,但是其判断考虑的角度却是报表使用人。注册会计师在判断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的错报或漏报是否重要,是以是否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为依据的,而不是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或注册会计师的角度考虑的。所以,注册会计师在作出审计重要性的判断之前,必须在充分了解报表使用人的基础上评估会计报表使用者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错报或漏报的容忍程度。2、对审计重要性的判断离不开特定的环境。不同的企业面临不同的环境,因而判断重要性的标准也不同。这个特定的环境包构企业的规模、所处的行业、企业所处的会计期间、会计报表使用者涉及的广度等。一般而言,企业的规模与其重要性水平的相对比率成反方向,即,规模越大的企业,其重要性水平的比率越低;会计报表使用者涉及的广度与重要性水平成反方向,即和会计报表使用者涉及的广度会计报表使用者涉及的范围越广,其重要性水平越低。3、审计重要性是对会计报表而言的。判断一项业务重要性与否,应视会计报表中错报漏报对会计报表使用人所作决策的影响而言。若一项业务在报表中的错报漏报足以改变或影响报表使用人的判断,则该业务的错报漏报就是重要的,否则就是不重要的。4、运用的领域是会计报表审计。审计重要性只运用于会计报表审计中(即注册会计师审计),其对政府审计(即财经法纪审计)和内部审计都不适用。政府审计是为了评估被审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程度,对它而言,根本就不存在重要性的判断,只要是错报和漏报都是重要的,不论其金额的大小和其性质,因为只要它是错报或漏报,都违法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部审计主要是为了测试对组织内部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对它而言,也不存在重要性的判断。5、与可容忍误差之间的关系。实质性测试的可容忍误差由注册会计师根据编制审计计划时对审计重要性的评估确定。重要性水平是审计人员审查工作质量的一个可容忍的范围,超过这个范围是不能容忍的,因为超过这个范围表明审计工作质量的下降。实际上,帐户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就是实质性测试的可容忍误差。

三:如何理解审计的定义 审计质量定义的理解

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其一是指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经济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能;

其二是指审计具有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监督的最本质的特征,是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键所在。审计与经济管理活动、非经济监督活动以及其他专业性经济监督活动相比较,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独立性特征

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也是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国内外审计实践经验表明,审计在组织上、人员上、工作上、 经费上均具有独立性。 审计监督虽说也是经济监督,但又不同于其他专业经济监督。审计监督是专设的部门所实行的监督,审计部门无任何经济管理职能,不参与被审计人及审计委托人任何管理活动,具有超脱性; 审计监督内容取决于授权人或委托人的需要,具有广泛性;审计监督代表国家实施监督,被审计单位不得阻挠;审计监督不仅可以对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而且还可以对其他经济监督部门 以及它们监督过的内容进行再监督。如会计、财政、税务、银行等可以实行经济监督,但它们不是独立的经济监督部门,而主要是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是其经济管理的附带职能,监督是为其管理服务的,监督的内容总是与其管理的范围相一致。

(二)权威性特征

审计的权威性,是保证有效行使审计权的必要条件。审计的权威性总是与独立性相关,它离不开审计组织的独立地位与审计人员的独立执业。

根据我国审计法规的要求,被审计单位应当坚决执行审计决定,如将非法所得及罚款按期缴入审计机关指定的专门账户。对被审计单位和协助执行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应当采取措施责令其执行;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可依法追究其责任。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强制执行,这也充分地显示了我国审计的权威性。

(三)公正性特征

与权威性密切相关的是审计的公正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公正性,也就不存在权威性。审计的公正性,反映了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审计人员理应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进行实事求是的检查,做出不带任何偏见的、符合客观实际的判断,并做出公正的评价和进行公正的处理,以正确地确定或解除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只有同时保持独立性、公正性,才能取信于审计授权者或委托者以及社会公众,才能真正树立审计权威的形象。

四:什么是审计重要性?如何理解审计重要性?

其在量上表现为审计重要性水平。审计的重要性从以下几方理解:1、判断考虑的角度是报表使用人。审计重要性虽然是注册会计师作出的专业判断,但是其判断考虑的角度却是报表使用人。注册会计师在判断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的错报或漏报是否重要,是以是否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为依据的,而不是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或注册会计师的角度考虑的。所以,注册会计师在作出审计重要性的判断之前,必须在充分了解报表使用人的基础上评估会计报表使用者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错报或漏报的容忍程度。2、对审计重要性的判断离不开特定的环境。不同的企业面临不同的环境,因而判断重要性的标准也不同。这个特定的环境包构企业的规模、所处的行业、企业所处的会计期间、会计报表使用者涉及的广度等。一般而言,企业的规模与其重要性水平的相对比率成反方向,即,规模越大的企业,其重要性水平的比率越低;会计报表使用者涉及的广度与重要性水平成反方向,即和会计报表使用者涉及的广度会计报表使用者涉及的范围越广,其重要性水平越低。3、审计重要性是对会计报表而言的。判断一项业务重要性与否,应视会计报表中错报漏报对会计报表使用人所作决策的影响而言。若一项业务在报表中的错报漏报足以改变或影响报表使用人的判断,则该业务的错报漏报就是重要的,否则就是不重要的。4、运用的领域是会计报表审计。审计重要性只运用于会计报表审计中(即注册会计师审计),其对政府审计(即财经法纪审计)和内部审计都不适用。政府审计是为了评估被审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程度,对它而言,根本就不存在重要性的判断,只要是错报和漏报都是重要的,不论其金额的大小和其性质,因为只要它是错报或漏报,都违法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部审计主要是为了测试对组织内部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对它而言,也不存在重要性的判断。5、与可容忍误差之间的关系。实质性测试的可容忍误差由注册会计师根据编制审计计划时对审计重要性的评估确定。重要性水平是审计人员审查工作质量的一个可容忍的范围,超过这个范围是不能容忍的,因为超过这个范围表明审计工作质量的下降。实际上,帐户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就是实质性测试的可容忍误差。

五:如何理解审计重要性的含义与关键的要点

事前审计特征中的操作要点:事前审计特征中的操作要点是配备审人员,没有配备好审计相应的人员就不会收到事前审计操作要点的效果,因为事前审计就是待审计项目已经确定但是还没有实施,审计的目的就是防止项目中有偏颇的地方在实施过程中受阻导致项目受损或失败。事前审计进一步说也可以称作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计,看其可研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科学,因此任何一个项目都涉及多门学科、多个部门,配备的审计人员没有专门的业务知识是达不到审计目的的基于事前审计的特殊性,其技术难度较事后审计更大,这就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配备审计人员的关键就是选派下列条件兼备的优秀审计人才:1、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客观、正直、公平、廉洁。2、具有完备的知识素质,不仅专业知识功底雄厚,而且也精通与专业相关的其他知识。3、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素质,不断添加创意,全面重塑职能专业的内涵与外延。

六:如何理解审计的职能

审计职能 即审计在客观上所固有的功能——独立性的经济监督。审计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经济监督是审计的固有职能,从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考察,都是在一定的经济关系下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的。这里所说一定的经济关系,即指构成审计行为的关系人,其中的审计人必须处于委派人(或委托人)和被审计人以外的独立(或第三者)的地位。因为一般来讲,审计是在财产所有者将其财产交付他人代管或经营这样一种经济关系下产生的。财产所有者基于监督、考核他人代管、经营业绩的需要,而委派或委托另一独立的机构和人员,并授以权责,对委派、委托被审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和评价。审计从其萌芽发展到形成一门具有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学科,尽管各种审计形式在组织机构、独立程度、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其性质却无根本变化,都是一种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在我国,审计监督同国家计划、财政、税务、银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经济监督构成国民经济监督体系,但它又与其他经济监督不同。(1)监督关系不同。审计监督是三方面的关系:第一方面是审计授权人或审计委托人(即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或财产所有者);第二方面是被审计人(即被审计部门或单位);第三方面是审计人(即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民间审计组织)。审计人不参加被审计人的经济活动,同被审计人没有利害关系,对被审计人而言具有超脱地位,审计监督具有独立性。其他经济监督是两方面的关系:第一方面是监督者;第二方面是被监督者。监督者参加被监督者的经济活动,同被监督者有利害关系,这样的经济监督没有独立性。(2)监督内容不同。审计监督的内容,取决于审计授权人或审计委托人的目的。其他经济监督由监督者自己决定,其监督内容限于监督者业务范围。审计监督则在审计目的范围内,凡同审计目的有关的经济活动,都是审计监督的内容,并不限于某种业务范围。所以,审计监督的内容,比其他经济监督的内容更为广泛,它可以对财政、税务、银行等机构的财政监督、税务监督、银行监督等进行再监督,使国民经济监督体系有效地运行。也有人认为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的职能。

七:审计程序概念是什么?

审计程序是指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工作的先后顺序。

审计程序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的审计程序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审计项目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采取的系统性工作步骤。

狭义的审计程序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的具体工作中所采取的审计方法。

正确理解审计程序的含义,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审计程序是项目审计的工作程序,在实际的审计业务活动中,任何审计活动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审计项目来进行的。

因此,审计程序主要是指从审计机构确定审计项目开始,直到全面完成项目审计为止的全过程中所经历的工作步骤,是与一个完整的项目审计过程相联系和相匹配的概念。它既非审计机构所有工作的程序,也非审计过程中某一阶段某一项工作的程序。

2.审计程序包括的范围大小因事而异。

在审计程序所包括的三个阶段中,不论审计主体是国家审计、内部审计还是社会审计,也不论审计的目的和内容是财政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还是经济责任审计,一般都要经过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终结阶段。因此,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终结阶段,是审计程序包括的基本阶段。

对一般的审计项目,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依法做出审计处理决定,即意味着审计任务的结束,但对一些重大的审计事项,则还要进一步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处理决定中要求纠正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改进建议和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因而需要进行后续审计。在审计处理决定下达一定时期后,进行后续审计时,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对单位处理决定执行不认真,则要责成被审计单位采取措施强制执行。

当审计处理决定发出后,如被审计单位不服,则可向做出审计处理决定的的审计机关的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审计行政复议。因此,行政复议也是审计程序的一个重要内容。

3.审计程序在不同情况下的含义不同。

对审计程序这一概念,要分别从实际的、理论的以及规范的三个角度去理解。

实际的审计程序是在审计实践活动中,完成某项具体审计项目所实际经历的工作步骤。不同的审计项目之间,其实际所经历的工作步骤就有所不同。

理论上的审计程序是对从事一般审计活动所经历的工作步骤的一种理论上的概括和总结,它抽象地、概括地反映了普遍的审计工作步骤,它来源于各种审计实践活动。

规范的审计程序是由具有权威性的机构所规定的,要求在审计实践活动中遵照执行的工作步骤。它反映了审计工作步骤的科学顺序,因而实际工作的审计程序应该尽量符合规范的审计程序,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审计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按照审计主体种类的不同,审计程序的三个阶段具体内容也有所不同。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程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一系列审计规章中有明确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独立审计准则》按照审计行业界公认的审计业务规则,制订了一系列具体准则,对社会审计的整个程序做出了规定,充分体现了社会审计工作的行业特点。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既不同于社会审计,也与国家审计工作程序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其三个阶段的具体内容主要取决于单位内部管理阶层根据需要做出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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