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法律后果

一:代理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代理就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民事法律行为),最后被代理人要对代理人的行为效果承担责任。代理的效果是,行为人是代理人,但是最后的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即行为人和责任人不相同(这是代理最基本的法律后果)。

二:委托代理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所以只要代理人没有超出代理权限,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三:无效代理的法律后果

见:《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四:无效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你说的无效代理是什么情况?法律上只有滥用代理权、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说法:

1、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 :【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2、滥用代理权,是获得代理权的代理人为自己计算或为他人计算,损害被代理人利益而行使代理权。包括双方代理、自己代理和利己代理。对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被代理人同样可以追认或者终止代理。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最大的区别在于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

3、表见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这种情况一般尽职公司员工辞职之后,还持有原公司合同、印章等等相关手续的情况。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代理人追偿。

五: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表见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1.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第2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对方的方式作出。本条所指的无权代理应当是狭义的无权代理,在此情况下,相对人有撤销权。而《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表见代理的情况虽然也是无权代理,但是这种情况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与第48条的规定中的狭义的无权代理不同,其根本区别是:是否存在有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本无代理权的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是,只要存在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表见代理成立,行为人的代理行为就应当按有效的代理来看待;在此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就应当是有效合同。所以,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撤销权。2. 本人(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表见代理被认定成立后,其在法律上产生的后果同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一样,即由被代理人对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3. 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代理人因表见代理成立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被代理人有权根据是否与代理人有委托关系、代理人是否超越代理权以及代理权是否已经终止等不同的情况,以及无权代理人的过错情况,依法请求无权代理人给予相应的赔偿。无权代理人应当赔偿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4.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使被代理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无权代理人应依法赔偿。同时,并非所有的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都必然对被代理人不利,当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使被代理人从中受益时,根据公平原则,权利义务应当对等,无权代理人有权要求被代理人支付因实施代理行为而支出的相关的合理费用。

六:代理销售 法律责任

你公司应负法律责任,是不真正连带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侵权责任法》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你公司不知情是指何种情形?一般来讲,作为销售方,应对销售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及批号进行检查,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七:法律后果又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活动为什么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法条依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八:代理权的滥用与法律后果 问答题

储用代理权包括:

1.自己代理;

2.双方代理;

3.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滥用代理权其实是理论上的一个划分,法律上只明确有:

1.有权代理;

2.无权代理;

3.表见代理。

前两种滥用代理权行为,在法律后果方面观点不一,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滥用代理权行为是无效的。

九:委托代理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营业执照上写你的名字,那根本不是委托代理,而是借用你名字办企业。

后果很严重,既然你同意用了你的名字,将来以你名字办的企业出的问题就要你来负责。

十:无效代理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简单说无效代理就是没有资格或者没有资质的代理人或代理方参与的代理 还有一种就是违背法律法规进行的代理 在触犯法律后 这种代理行为是认定无效的 具体还看代理的种类或程度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