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条例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作人员讨论。

第五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第八条 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规模,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等级标准。

第九条 事业单位岗位按照下列程序设置:

(一)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二)主管部门审核;

(三)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

(四)事业单位在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由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制定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五)组织实施。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十条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十二条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第十三条 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 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确定拟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批;

(八)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岗位人选。

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方法。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建立人事关系,应当订立书面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聘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表;

(二)工作人员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聘用合同期限;

(四)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职责任务;

(五)工作地点;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七)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外,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培训、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可以与新进人员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一般订立3年至5年的合同;对人员流动性强......余下全文>>

二:最新事业单位干部管理规定有行政执法职责单位是否适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适用本规定;但监察机关对上述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作出处分决定的权限,以及作为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第三条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同事你好,我也是一名教师。你的问题问出了很多的教师的心声,我帮你做解答,做为老师,从现在起不再是义务,而是工作,我们随时可能会解除合同而失业。的确到了给自己找一份第二职业的时候了,我通过(人财老师)的介绍,现在就在做着一份比教师工资还高的事业,并且我还是用的业余时间做的,那就是消费联盟。

四: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日期

事业单位明起实行合同制 3000余万职工告别铁饭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天实施。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据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于5月15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按照《条例》的要求,有分析预计,随着新规于7月1日开始实施,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条例》只作出原则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建忠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误读的存在,说明有些人对已经进行了10多年的改革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相关的配套政策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此番的事业单位社保改革,诸如“养老金并轨怎么并?钱从哪里来?”等问题并没有给出可操作性规定。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认为养老金并轨的最大难题是从哪里找钱,养老金制度有3个环节:找钱、管钱、发钱,而这3个环节首先是要找到钱,这也是事业单位改革遇到的最大难题,然后才是如何确定待遇,如何发放待遇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文件解读

2014年4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共10章44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条例》明确,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明确岗位类别、等级。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条例》规定了聘用合同的期限、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明确了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条件、列明了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以及合同解除、终止后人事关系的终止。《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条例》明确了奖励的情形,确立了奖励的原则,明确了奖励种类。《条例》规定了处分的情形,明确了处分种类,提出了处分工作的要求,确立了处分解除制度。《条例》规定,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条例》特别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布,并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数据显示,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近2年来,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人事争议处理依据不够明确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专门立法加以解决。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15日对即将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事业单位应当如何进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等内容进行了解读。相关负责人表示,分类设置岗位有利于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对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06年,原人事部发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开始试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2011年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审批编制内设岗,规范人事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备案编制内设岗,赋予单位灵活的人事管理权”。据此,《条例》规定了岗位类别、等级和设置程序等内容。针对事业单位如何进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2......余下全文>>

六:事业单位干部任免条例

没有 事业单位干部任免条例,只有事业单位的领导(一把手),由主管单位或上级党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任免。

事业单位中的中层,一般有事业单位领导经开单穿会后(都是形式)直接任免。

七:参公单位适用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吗? 30分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待遇采用和公务员一样的执行方式,经费来源部分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部分单位采取财政拨款与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因此一般而言是不在这个新条例内的,但由于准确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地方不一样,有些单位在某些地区为公务员单位,但有些地方可能为参照或者一般事业单位。所以建议询问当地主管部门。

八:为什么要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了由李克强总理以第652号国务院令签署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共10章44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

九:行政机关事业编制人员违法违纪按什么规定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条例解答4

提高公共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答四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董克用近日,国务院颁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件大事,对于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公共服务品质极为重要。一、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公共事务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性得到社会越来越高的重视。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有两大领域,一是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二是以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准公共产品的为代表的事业单位,国外有时也称之第三部门或者非营利机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影响不断提高。换句话说,人们在满足了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之后,对教育、医疗、文化等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就会不断上升,并且,这种日益增长的需求不仅是对数量的需求,更重视其质量的高低,而这些产品和服务都是我们通常讲的事业单位来提供的。进一步讲,随着全球“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浪潮的推进,事业单位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事业单位除了完成传统的职能之外,还在不断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所以,事业单位的范围在不断扩大,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复杂。我国也是这样,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达到3100多万人。可以看出,事业单位实际上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二、 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其人事管理的重要性人事管理(企业也称人力资源管理)对任何组织都是非常重要的,是保障组织生存、发展的制度基础。任何组织,离开了优秀的员工,都不可能成长壮大。也就是人们通常讲的任何管理都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所以,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是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人事管理在事业单位中的作用相对于企业而言更有其特殊重要的作用。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事业单位主要涵盖教育和卫生两大领域。这类组织有以下两大特点,一是其提供的产品主要是以公共服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如教师的教学活动和医生的医务活动等。与生产实物产品的企业不同,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其数量和质量,往往难以量化,有些质量问题甚至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会逐步暴露的。所以,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积极性与职业责任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高、责任感强,对工作认真负责,其提供的服务不仅被服务对象个人受益,全社会都会受益;相反,如果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受害的不仅是被服务者个人,全社会都可能受到伤害。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高人力资本的拥有者,或者说是智力劳动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往往需要经过长期人力资本投资,教师和医生的最初从业者都需要接受过高等教育,并且,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要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不断地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所以说,这类职业是高人力资本拥有者。对智力劳动者的管理与体力劳动者不同,需要在人事管理制度设计上更加注重其劳动的特点,例如,智力劳动具有更多的创造性、自主性。需要给劳动者更大的发展空间。事业单位的这两大特点决定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在事业单位管理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如果制度不能很好地适应劳动的特点,往往会挫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积极性。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许多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上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是,由于没有认识到事业单位的特点,而是盲目模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也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亟待规范。三、事业单位的组织特性决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需要规范在我国,事业单位多是政府出资建立的,如学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与企业不同,不以盈利为目的。作为提供公益产......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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