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和个人独资

一:个体户与个人独资有什么区别/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我国私营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而个体工商户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税率上看私营企业应税额在3万元以下时,税率为18%,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时,税率27%,年应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时,税率为33%;个体工商户应税额在3万元时,适用边际税率为20%,直接看似乎高于私营企业,但由于个体工商户适用税率为累计进税率,其实际税率只有15.8%,低于私营企业18%的水平;个体工商户应税额为10万元时,适用边际税率为35%,也高于私营企业33%的税率,但实际税率只有28.25%,由此可见,在同等盈利水平下,个体工商户比私营企业获取更多好处,但个体工商户也有许多缺点,如规模孝难于扩展业务等。而私营企业则有相对严密组织,能扩展经营,降低费用,提高盈利水平等特点,所以,投资人在投资前应该选择何种组织形式,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

二: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是不是一回事

一、两者成立的法律依据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和规范运行的,而个体工商户是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成立和规范运行的。   二、两者成立的条件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要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不得使用“有限”、 “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而个体工商户是否采用字号名称,完全由经营者自行决定,法律、法规无特别要求。   (2)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及从业人员。而个体工商户无此限制,从事客货运输、贩运以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无须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两者享有的权利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享有企业名称专用权,其企业名称可以依法转让。而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一般不能转让。   (2)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而个体工商户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3)个人独资企业享有广泛的经营自主权,包括依法申请贷款权、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贸经营权、获得有关技术权、广告发布权、商标印制权、招用职工权等。而个体工商户在土地使用、外贸经营、广告发布、商标印制及招用职工等权利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4)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事务的管理。而个体工商户必须亲自从事经营活动。   四、两者核发营业执照的期限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或变更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个体经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   五、两者缴纳的税费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国家对企业征税的有关规定执行,不需交纳管理费。而个体工商户除依法纳税外,还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六、两者的清算程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而个体工商户歇业时无清算程序,只需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歇业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七、两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时效期间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个体工商户偿还债务的时效期间及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无特别规定,适用《民法通则》中有关两年的诉讼时效。

三: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有什么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存在下列相同点:

第一、两者的投资主体基本相同。两者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公民),而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当然作为投资主体的自然人(公民)要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对投入的资产都实行申报制,不需要经过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由于两者都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也不强调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的实际缴付。

第三、两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相同,都必须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如果以出资方式分,个体工商户可分为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两种形式;而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以家庭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在责任承担上,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都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以家庭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都以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第四、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均须有必要的资金、场所、从业人员及生产经营条件。这也是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必要条件。

此外,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商标使用主体及广告宣传策略等方面也具有很多的相同点。

既然个人独资企业在投资主体、出资方式、责任承担形式等方面是一样的。但并不是说,作为登记主管机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不加辨别,而随意登记。事实上,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而流动经营。换句话说,合法的企业名称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要件,但不是个体工商户的成立要件。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是同一人,都必须是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这就决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而个体工商户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集于投资者一身的,已不能适应于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要求,所以它只能适用于小规模的经营主体。

四:个体户和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的区别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 个体户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钉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属于民营企业。

综上来看:

个体户与有限公司:“所有者”个数不同,纳税形式不同(主要是个体户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所有者性质不同(个体户指的是一个自然人,而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个体户与个人独资:税务上(个体应当向地税局申报缴纳5%的营业税,并按营业税的税额缴纳7%城建税和3%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个人企业则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多种税种。)

码字不易,望采纳

五:个人独资和个体哪个更好?

个体缴纳固定税的,定额的;个人独资要注册资金的,税按你的销售额交税,亏损的话还要查账,可能还要审计,如果规模不大,还是个体吧,不能独立编制财务报表的,还是个体比较好。

个体好像只要有营业场所,带齐相关资料就行了,

个人独资就是公司了,还要找事务所验资,比较麻烦,相关手续你最好还是问问工商局。

我在知道里找了些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xqhxyw_9906的回答有偏颇,注册公司和个体的税是不一样的

二、个人独资企业和相关经济组织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在出资形式上和个体工商户、一人公司、国有企业有相类似的地方,在责任承担上与合伙企业有相类似的地方,但相互之间的不同是明显的:

(一)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是自然人出资,这是它们的共同点。两者的区别是:

1.个人独资企业仅能以个人出资设立;个体工商户则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家庭出资设立。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仅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3.依据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立。

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性质上属于非法人组织,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不具有组织体的属性。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之前,我国曾以雇工人数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加以区别,雇工8人以上者为个人独资企业,雇工不足8人者为个体工商户。显然,这种区分标准缺乏科学性,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后不再采用这一标准,即雇工人数少于8人的也可设立独资企业,关键看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二)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的区别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即公司的投资人为一人,由投资人独资经营,但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仅负有限责任。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国公司法上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其股东地位特殊而已。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都是一个主体出资建立的企业,但两者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体现在:

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

2.主体资格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

3.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

4.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并先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而一人公司法律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其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且需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纳。

5.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人公司则须依照公司法设立。

(三)个人独资企业与全资国有企业的区别

传统的国有企业即全资的国有企业,也是一种独资企业。两者的共同之处是独资形式,但两者的不同之处是明显的。

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全资国有企业则是依法......余下全文>>

六:个体工商户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及《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有如下异同点:一、相同点(一)民事责任的承担都是无限责任;(二)都有个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与家庭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区别;(三)都是一个自然人名义投资成立的,该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四)每年1-6月,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上一年度的年报公示。二、不同点(一)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数有限制,包括经营者本人、请帮手和带学徒等的雇工人员不得超过八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从业人数限制,既可以只有投资人个人进行经营,也可以雇工超过八人以上。(二)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但可以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三)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个体工商户不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与个人独资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也可以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四)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变更投资人姓名,而个体工商户只有在家庭经营的组成形式下才能变更经营者姓名,而且必须是家庭成员。又:随着全民创业的热潮兴起,个人独资企业这种组织形式越来越受到各地中小投资者的欢迎,近几年个人独资企业也呈蓬勃发展之势。但有不少投资者在创业时遇到一个困惑:是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好还是设立个体工商户好?同时,各地工商局登记注册机构也会经常接到关于此类问题的咨询。事实上,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虽然都具有设立灵活、登记手续简便等特点,但两者还是有不少区别的,需要投资者通盘考虑,根据自身情况选准组织形式。第一,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可以进行流动经营。换句话说,合法的企业名称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要件,但不是个体工商户的成立要件。第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必须为同一人,即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这就决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第三,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委派他人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但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责任。而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不能设立分支机构。由此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的总规模一般大于个体工商户。第四,在民事、行政、经济法律制度中,个人独资企业是其他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能以企业自身的名义进行法律活动。而个体工商户是否能够作为其他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一直是国内有关专家的争论焦点。更多的时候,个体工商户是以公民个人名义来开展法律活动的。另外,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其他活动的能力也不同。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以企业名义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而个体工商户一般只能以个人投资者身份成为公司股东。第五,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事实上,这也是投资者比较关心的问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以进行会计核算。而个体工商户由于情况复杂,是否需要建立会计制度,争论较多。从实际情况看,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账簿,如果税务部门不作要求,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另外,在税收政策方面,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较难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符合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则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七: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什么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一人有限公司利弊分析

一人公司由于股东享受有限责任待遇,这就给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合伙企业纷纷转向一人公司提供了契机,但有时也会使一人公司成为债务人借以规避债务的合法形式。现从法律角度对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转为一人有限公司利弊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一个股东的公司。在一人公司的情况下,如果股东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是可以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但个体户仍然要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时,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辛辛苦苦挣了一百万,有可能因为一次交易作赔了,就要把一百万填进去。

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应注意的事项主要有: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2、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纳。

3、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59条)。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第60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61条)。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完善财务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审计,并应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否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64条)

不难看出,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还是按照新公司法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当事人的一种选择,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企业形式。但其主要区别是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要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设立时要求相对简易。一人有限公司在符合公司法要求的情况下承担有限责任,且设立及其他要求相对严格。主要是注册资本为10万元以上且一次缴足,有债权债务纠纷时应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独立,且每年都有审计成本。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区别2007年03月07日

律师解答: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是个人投资可供选择的三种不同法律形式,以下从几个方面对这三种法律形式进行比较。

首先,法律地位不同。

根据我国法律,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隹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王商户是一种我国特有的公民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形式,也是个体经济的一种法律形式。个体工商户可比照自然人和法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但个体工商户不是一个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余下全文>>

八: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户如何区分?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次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的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3)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4)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和参加诉讼活动,但从本质上讲,个人独资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2) 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3) 适用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二商户管理暂行条列》的规定设立。

(4) 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并领取独资企业营执照。

税务上也不同

个体应当向地税局申报缴纳5%的营业税,并按营业税的税额缴纳7%城建税和3%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个人企业

则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多种税种。

九:个人独资企业跟个体户是一回事吗?

个人独资企业比较好。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其中包括:

(一)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具体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

(二)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城镇、农村个体经营单位。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的工业、商业及其它活动。

个体户普查范围问题

1、农民家庭以从事农业为主,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工业生产活动或其他生产活动,如竹藤棕草编织、毛衣、手套、塑料提蓝编织、挑花、刺绣、抽纱、刷纸等,属农民家庭兼营工业,不在此次普查范围内。

2、农村中的一些经营活动,如养蜂、养鸡、养猪、养鹅 、生豆芽、养磨菇、养蚕、养鱼、炕房、烘房、孵坊、采种、育苗等,不论其单位名称如何,均属相应的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不在此次普查范围内。

3、农村中一些从事流动性上门干活的工匠,如木匠、蔑匠、弹花、缝纫、油漆匠等,还有从事流动性的服务作业,如走街串巷、逢场赶集、赶会的屠宰户及临时性的豆制品加工等,不在普查范围内。

4、保姆、家教不能统计为个体户。

关于区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问题

区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以下两种情况:

(1)已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其登记注册情况区分。个体领取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私营企业领取的是“企业营业执照”,包括私营独资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体独资公司。

(2)未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原则上按其在税务部门纳税情况进行区分,如果税务部门作为企业类型纳税的单位,视作企业进行调查,否则归入个体经营户。

十:个体工商户,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而流动经营。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是同一人,都必须是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第三、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委派他人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这一规定,说明了个人独资企业不但可以在登记管理机关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责任。而个体工商户根据规定不能设立分支机构。另一方面个体工商户虽然可以异地经营,但随着各地近几年相继简化了外来人员的登记手续,从而使个体工商户的异地经营这一规定逐渐淡化。由此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的总体规模一般大于个体工商户。

第四、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不尽相同。在民事、行政、经济法律制度中个人独资企业是其他组织或其它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能以企业自身的名义进行法律活动。而个体工商户是否能够作为其它组织或其它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一直是国内民法学家的争论对象。在日常法律活动中,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行为能力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更多的时候,个体工商户是以公民个人名义进行法律活动的。事实上,国内就有许多法律专家提出个体工商户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企业。另外,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其他活动的能力不同,如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以企业名义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而个体工商户一般不能以企业名义作为公司股东,只能以个人投资者(自然人)身份成为公司股东。

第五、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事实上,这也是投资者较关心的问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以进行会计核算。值得一提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财务制度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必备条件,不以任何部门的要求而改变。而个体工商户由于情况复杂,是否要建立会计制度争论较多,在即将实施的新《会计法》中也只作了原则规定。按照目前的执法情况看,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账簿,如税务部门不作要求的,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另外,在税收政策方面,由于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它与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之间没有统一的联系。目前税务部门认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并不是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同而划分的。

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较难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如符合条件则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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