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组书记一岗双责

一: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具体要求是什么

一般来讲,一岗双责主要体现在对政府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要求上,而且不同的政府部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双责”的内容也会有所不同。

“一岗”就是个人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相关人员不仅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相应的“其他管理责任”。

就目前而言,曾经提出过的关于政府机关党员干部的“其他管理责任”有:一、对下属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三、对社会安定团结负责(安全生产);四、对计划生育工作负责。

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岗双责是什么意思

一般来讲,一岗双责主要体现在对政府机关、企业党员干部的工作要求上,而且不同的政府部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双责”的内容也会有所不同。

“一岗”就是个人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相关人员不仅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相应的“其他管理责任”。

就目前而言,曾经提出过的关于政府机关党员干部的“其他管理责任”有:

一、对下属思想政治工作负责;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

三、对社会安定团结负责(安全生产);

四、对计划生育工作负责。

三:机关党支部书记如何履行“一岗双责”

?????? 基层党支部是战斗堡垒,它担负着直接联系干部职工、宣传干部职工、组织干部职工、团结干部职工,把党的战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而基层的党支部书记是党的最基层组织中各项工作的带头人,其基本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程度。因此,基层党支部书记只有落实“一岗双责”才能通过自身的影响力,使基层党支部工作富于生机和活力,才能使基层党支部围绕生产经营,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基层单位工作不断创新创效。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在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作用发挥的程度直接影响到党支部建设的力度,尤其是在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上,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对于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把机关党支部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提高机关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 一、 实行“一岗双责”的必要性

首先,落实“一岗双责”,是确保机关党支部各项制度得以落实的关键环节。制度建设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第一要务,而能否严格按制度办事的关键在于支部书记是否具备高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制度意识。从目前我局机关各支部的情况来看,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制度是基本健全的,但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有的支部能够坚持制度,有声有色地抓好党支部的全面建设,而有的支部则不能很好地坚持制度,抓支部工作随意性大,往往出现支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甚至支部工作在某些时候成为业务工作外的累赘和负担。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行政负责人淡化了书记的意识和职责是主要的,有的支部书记没有像履行行政职责那样去履行书记的职责,坚持行政制度一丝不苟,坚持支部制度则随心所欲,有的书记对党支部应该坚持的制度不明确、不熟悉,有的坚持制度的主动性较差,工作被动应付,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就不动。由于机关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和工作任务的繁重性,能否坚持支部工作制度化,很大程度取决于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和党的意识。因此,强化支部书记的制度意识,努力推进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

其次,落实“一岗双责”,是确保机关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到位的基本要求。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是否具有强烈的党建意识和抓好党建工作的强烈责任感,是决定支部工作水平和质量的关键。机关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在处理支部工作与行政工作关系时,确实存在着一个时间分配和精力分配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容易产生重行政、轻党建的问题,致使党建工作责任不能到位。在工作中,一些处室的主要负责同志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认为行政责任重于党建责任,行政职务实于党内职务,甚至有个别人认为抓支部工作干挠了行政工作。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抓了行政,丢了党建,热了行政,冷了党建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处室在制定年初工作计划时没有支部的工作安排,进行年底工作总结时没有支部工作内容,平时不发展党员不开支部会,党支部工作被边沿化和弱化,甚至被严重削弱。做任何工作,责任人不到位,就没有人履行责任,没有人去抓落实,工作就会落空。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使一肩双挑的行政负责人既明确自己的行政责任,又明确自己的支部书记责任,既做好行政工作,又做好支部工作,并且使二者紧密结合,相互促进,这是建立机关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必须重视和切实解决的问题。

最后,落实“一岗双责”,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搞好机关党组织建设的经常的......余下全文>>

四:机关党支部书记怎样落实两个责任

1、思想认识要再深化。

1)、要明确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的建设大局所需。

2)、要明确落实“两个责任”是机关党组织职责所系。

3)、要明确落实“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大势所趋。

2、主体责任体系要再抓实。

1)、理解熟悉机关党组织主体责任体系。

2)、要细化落实责任体系的计划书和路线图。

3)、要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支部。

3、推进措施要更有效。

既要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又要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总结经验,从内容和方法上加强研究,力求拿出更加有效的办法,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五:如何强化各级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从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党的历史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河北省检察机关各级院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

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各级检察院党组在本单位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组的重要职责。各级检察院党组必须充分认识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当好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对党组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带头坚守责任担当,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各级检察院党组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克服只抓业务而忽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健全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落实机制。近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全省各级检察院分别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任务分工意见》,逐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上级检察院检察长与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不断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体检察人员共同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较为严密的落实链条。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机制。实行党组主体责任人“签字背书”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和其他班子成员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坚持开展廉政谈话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各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政谈话,督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每年年初和年中分两次向上一级检察院党组和纪检组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上级检察院党组定期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各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书面报告相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价,使主体责任具体化,责任要求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追究机制。执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主体责任、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及各部门、各处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及工作方式,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余下全文>>

六:如何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好支部书记抓党建的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主体责任

政府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县长对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 “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

1.组织班子成员研究、分析、部署、检查政府反腐倡廉工作,一年至少要研究、分析、部署二次以上。

2.强化对党组党员干部的教育,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预防腐败的警示教育。

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早提醒,做好廉政自律承诺。

4.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时同检查考核。

5.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勤政廉政,带头示范引领,为党员干部做出表率。

二“第一责任人”责任

根据2015年党组成员的工作分工,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县长:主持全面工作;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工作、负责……,为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七:如何落实党委书记抓党建的第一责任,党委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1、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参加针对“一岗双责”的培训,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要认真抓好党支部目标管理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要动员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以示范行动积极支持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激发支部书记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热情。

八:民政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报告

洪民发[2014]107号

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班干部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强化基层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洪发

〔2014〕7号)等文件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

任,现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印发你们,希认真对照执行。

2014年7月30日

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

双责”责任,根据县委《关于强化基层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洪发〔2014〕7号)等文件精神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

合民政局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李大洋(局长、党组副书记、局党总支书记):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

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

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

设工作责任制,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分别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

书,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

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民政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

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民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想腐、

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

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

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

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约谈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

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条线发生

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余下全文>>

九:如何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

“两个责任”新论述的重大意义      有利于强化各级党委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过去很多地方的党组织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责任,“一岗双责”观念淡薄,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也要承担主要的责任,如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好,首先要问党委的责。这就给各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增加了压力,加重了责任,从而增强他们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有利于增强责任制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如果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者发生系统性、普遍性、区域性的腐败问题而不查处、不报告,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都将被倒查,被追究责任。      有利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抓好主业。过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两种责任”后,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的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主要包括5个方面: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教育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示范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的对象包括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委政府管辖的各职能部门,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党组织关系在本地的机关事业单位;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内容包括党委关于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实施情况;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支持配合纪委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等。监督的方式方法包括,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威慑力;依靠群众开展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防止出现责任虚置、责任不清的现象。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既管好自己,又要对班子和队伍严格教育管理。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出了问题,要视情况追究分管领导甚至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对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做到“真兑现”、“硬挂钩”。      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实好      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责任制的龙头作用体现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认为落实责任制是纪委的......余下全文>>

十:党组书记 履行什么责任 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从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党的历史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河北省检察机关各级院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

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各级检察院党组在本单位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组的重要职责。各级检察院党组必须充分认识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当好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对党组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带头坚守责任担当,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各级检察院党组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克服只抓业务而忽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健全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落实机制。近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全省各级检察院分别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任务分工意见》,逐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上级检察院检察长与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不断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体检察人员共同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较为严密的落实链条。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机制。实行党组主体责任人“签字背书”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和其他班子成员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坚持开展廉政谈话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各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政谈话,督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每年年初和年中分两次向上一级检察院党组和纪检组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上级检察院党组定期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各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书面报告相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价,使主体责任具体化,责任要求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追究机制。执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主体责任、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及各部门、各处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及工作方式,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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