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林员岗位责任制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加强对林区火源的管理,及时报告火情,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护林员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处理;发生森林火灾,胁助办案机关查处火灾案件。 村护林员岗位职责 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行政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制止乱砍滥伐和毁坏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经营加工木材、乱占林地、毁坏开垦、毁坏珍贵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三、在森林防火期内,按照上级部门安排,着装上岗认真巡查,制止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村、乡搞好扑救;火灾扑灭后要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 四、负责巡查并报告管护区内森林病虫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滥挖和乱铺滥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案件。 六、负责封山育林区域巡查,制止野外放牧。 七、保护好管护区内各种林业服务标志、标牌、广告等公益性林业标志设施。 八、要保持通讯畅通,有火情要及时上报村委会、乡政府。 九、完成乡政府、村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这么回答可以吗?
二: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加强对林区火源的管理,及时报告火情,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护林员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处理;发生森林火灾,协助办案机关查处火灾案件。
三:护林员巡山主要任务是什么
第一 辖区内有没有乱砍滥伐 第二 辖区内有没有森林病虫害 第三 辖区内有没有森林火灾隐患 第四 辖区内有没有乱占林地现象 发现有以上现象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部门 但是护林员工资不高是全国最廉价的劳动力 工资从2000年的250到现在的400 没有社保医保 憨近已经是半年没有发工资啰 还有在巡山和扑火的时候注意要注意安全 有个什么伤要自己掏钱 如果你是刚参加 我劝你不要干了 我干了10多年了 现在退有点可惜
四:招聘护林员表怎么写
主要几点:
一:岗位要求(性别、年龄等等)
二:岗位职责:就是主要做哪些事情
三:薪酬福利:就是工资多少钱一个月,由没有奖金或是其他补助,上班时间,工作地点,怎么休息安排;
五:查找国有林场护林员述职
自。。。以来,在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指导下,我能严格按照站上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以公益林的巡护防火为重点,立足本职岗位,采用边学习边实践的方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在我就工作、学习、思想等方面的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工作谨慎负责,认真履行护林员的职责
进入。。。站后,按照领导的安排我负责。。。的管护工作,接到任务后我就迅速了解熟悉自己的管护区域和管护对象。严格按照要求展开了巡护防火工作。每天早晨我都能按时骑上摩托车去巡护,从不因其它事影响工作。在平时的日常巡护工作中,按照自己的岗位职责本着认认真真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的原则,自觉遵守纪律,坚持每月巡护XX天以上,在巡护中发现放牧人员能够及时劝阻离开,发现围栏及界桩破坏现象,能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照安排与同事一起维修。
二、加强日常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作为一名护林员,我热爱自己的工作,始终把学习作为获得新知、掌握方法、提高能力、解决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和方法,切实做到用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公益林管理办法及护林员巡护日志制度、防火值班制度、宣传教育制度等。并主动向站上的领导同志请教管护方式方法,通过请教学习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护林员工作的理解,可以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三、做好管护区域的调查摸底和护林防火宣传工作
根据自己管护区域坟墓比较多的特点,为了更好地管好这片公益林,我于六月底对看护区做了一次坟墓摸底调查,经调查我管护的区域内共有坟墓X座,其中。。。座。结合区域内坟墓多的特点,今年在管护中特别注重护林防火,并在平常的巡护中向进入林区的人员宣传防火的知识和重要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尤其是今年秋季干旱少雨,林区的枯枝落叶、杂草堆积较多,属高火险时段,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针对防火工作十分严峻的形势,我在巡护中碰到进入林区人员首先检查是否带有火种火源。但是由于当地有传统习俗在清明、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祭祖焚烧纸钱,所以这几天我就提高警惕,在管护区严防死守。确保了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早发现、早汇报、早扑救。
四、在较好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今年在。。。站工作期间,我除了做好自己的巡护防火工作,写好巡护日志、认真值班之外,还协助站长完成了记录会议记录,修理门锁,整理打扫办公室等工作。
总之,半年来,我在各位领导的带领下,在各位同事的帮助指导下,完成了各项工作。借此总结之际对帮助关心我工作的领导和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我也深知自己的工作与单位的要求、领导同事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这些都是自己知识不多,经验不足的表现。因此,如果明年本人能够续聘,我将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不断丰富自己,积累经验,做一名单位放心、领导同事满意的护林员。
六:护林员可以由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委任。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
一、护林员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行政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制止乱砍滥伐和毁坏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经营加工木材、乱占林地、毁坏开垦、毁坏珍贵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三)、在防火期内,制止一切野梗非法用火,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当地村、乡(镇)搞好扑救;火灾扑灭后要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
(四)、负责巡查并报告管护区内森林病虫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滥挖和乱铺滥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案件;
(六)、负责封山育林区域巡查,制止野外放牧;
(七)、保护好管护区内各种林业服务标志、标牌、广告等公益性林业标志设施;
(八)、完成乡林业战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森林保护法的森林保护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林区增加护林设施,加强森林保护;督促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护林员可以由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委任。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第二十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武装森林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任务。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一)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二)在林区设置防火设施;(三)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四)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的,国家职工由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第二十二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林木种苗的检疫对象,划定疫区和保护区,对林木种苗进行检疫。第二十三条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进入森林和森林边缘地区的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为林业服务的标志。第二十四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生态地区、珍贵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的林区、天然热带雨林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其他天然林区,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对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应当认真保护;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第二十五条林区内列为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禁止猎捕;因特殊需要猎捕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
八:护林员个人年终总结(包括本年度完成岗位职责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应该怎么写?
头痛!我也在写!!啊啊啊为什么一年一次呢
九: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什么?
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森林分为以下五类:
(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三)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四)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五)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第五条
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
第六条
国家鼓励林业科学研究,推广林业先进技术,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
国家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依法减轻林农的负担,禁止向林农违法收费、罚款,禁止向林农进行摊派和强制集资。
国家保护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八条
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
(一)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
(三)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
(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
(五)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
(六)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林业生产建设,依照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规定,在森林开发、木材分配和林业基金使用方面,给予比一般地区更多的自主权和经济利益。
第十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该地区的林业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
第十一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第十二条
在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森林管理以及林业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森林管理
第十三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资源清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度,掌握资源变化情况。
第十五条
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