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日饮酒

一: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应受什么处分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工作日午间饮酒,凡发现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午间饮酒的,依据《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有关党纪法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主要组织者从重处分,对所在单位直接主管的领导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单位全市通报批评。凡发现领导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的,一律先停职,再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党员干部饮酒后发生影响正常履行公务职责、酗酒闹事、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行为的,一律加重处分。

二、凡单位一年内发生两起工作日午间饮酒行为的,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诫勉谈话;一年内发生三起以上工作日午间饮酒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党政纪处分。

三、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确保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规定的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自觉接受监督;分管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分管部门的人员发生违反工作日午间饮酒规定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并协助主要领导抓好落实。

四、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有效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干部容易发生工作日午间饮酒的情况和原因,结合实际,探索有效的治理措施;各单位、各部门对确有必要的公务接待,要本着节俭、大方、不失济源形象、不午间饮酒的原则进行;各镇(街道)对上级调研,确需就餐的,一律在机关食堂吃工作餐,不得到营业性饭店接待。

五、严格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加大对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一定经济奖励。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工作日午间饮酒,凡发现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午间饮酒的,依据《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有关党纪法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主要组织者从重处分,对所在单位直接主管的领导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单位全市通报批评。凡发现领导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的,一律先停职,再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党员干部饮酒后发生影响正常履行公务职责、酗酒闹事、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行为的,一律加重处分。

二、凡单位一年内发生两起工作日午间饮酒行为的,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诫勉谈话;一年内发生三起以上工作日午间饮酒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党政纪处分。

三、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确保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规定的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自觉接受监督;分管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分管部门的人员发生违反工作日午间饮酒规定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并协助主要领导抓好落实。

四、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有效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干部容易发生工作日午间饮酒的情况和原因,结合实际,探索有效的治理措施;各单位、各部门对确有必要的公务接待,要本着节俭、大方、不失济源形象、不午间饮酒的原则进行;各镇(街道)对上级调研,确需就餐的,一律在机关食堂吃工作餐,不得到营业性饭店接待......余下全文>>

二: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什么部门的规定

供电部门

三:工作日不饮酒什么时候开始的

当然你先开场了!

首先你先说点客套话:今天大家第一次见面.做在一起就是有缘.我先干为敬.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请多包含!

然后就是和你想认识的朋友一个一个喝!<喝多喝少看你的随机应变本事了!>注意年龄大小啊!不要乱来!如果有年龄比较长点的你要是最后敬 那你可就掺了!你再大的酒量也白搭!还有就是和你大点的朋友喝你的杯子不能和他平杯,更不能比他高!要在他下面点,表示尊敬!

OK也就这点学问!没什么大不了的!

祝你成功! 成功了别忘了请帮你出注意的兄弟们喝点!

四:工作日午间饮酒属不属于违反八项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属于违反八项规定。

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的工作时间饮酒指的是什么时间?

上班值勤备战,一线警察少喝酒,随时出勤。

六:中央关于工作日中餐不得饮酒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明天开始,坚决杜绝。呵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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