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作者简介

一:王安石的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仁宗庆历进士。嘉佑三年(1058)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要求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抑制官僚地主的兼并,强化统治力量,以防止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神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依靠神宗实行变法。并支骇五取西河等州,改善对西夏作战的形势。因保守派反对,新法遭到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还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封舒国公,改封荆,世称荆公。卒谥文。

二:王安石传的作者简介

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一字任甫,号任公,别号饮冰室主人。广东新会人。我国著名的近代思想家、政治活动家、著名学者、戊戌变法领袖之一、清华大学国学院四大导师之一。少年得志,12岁中秀才,15岁中举人。1890年起从学于康有为。1895年在北京与康有为发动“公车上书”,参加强学会。旋为上海《时务报》主笔。1897年任长沙时务学堂总教习。1898年参加“百日维新”,同年变法失败,逃亡日本,先后创办《清议报》和《新民丛报》。1913年归国,出任共和党党魁,不久又组织进步党,并任北洋政府司法总长。晚年在清华大学讲学。 一生著述宏富,涵盖政治、经济、哲学、法学、历史、新闻、文化艺术、文学音韵、语言、小学、宗教等领域。其著作编为《饮冰室合集》。他既是西方学术、思想和文化的传播者,又曾是蒙昧同胞民智的启迪者。在清末民初这个动荡不安而又急剧变革的时代。主要著作有《饮冰室合集》《梁启超选集》《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王安石传》《李鸿章传》《唐代集会总集与诗人群研究》等。

三:王安石简介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汉族。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区荆公路邓家巷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官至宰相,主张改革变法。诗作《元日》、《梅花》等最为著名。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view/2515.htm

四:搜集关于作者杨万里王安石的简介

杨万里(1127年—1206年),字廷秀,号诚斋。南宋著名文学家、爱国诗人、官员,与陆游、尤袤、范成大并称“南宋四大家”、“中兴四大诗人”。杨万里一生作诗20000多首,但只有4200首流传下来,被誉为一代诗宗。杨万里诗歌大多描写自然景物,且以此见长,为七言绝句,也有不少篇章反映民间疾苦、抒发爱国感情的作品,创造了语言浅近明白,清新自然,富有幽默情趣的“诚斋体”。著有《诚斋集》等,代表作有《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小池》、《宿新市徐公店》、《闲居初夏午睡起》、《新柳》、《舟过安仁》等。

王安石(1021年—1086年),字介甫,号半山,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哲学上,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短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 “王荆公体”。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五:宋代著名词人王安石的简介

王安石,生于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卒于元佑元年5月21日(公元1086年)。字介甫,晚号半山,谥“文”。小字獾郎,封荆国公,王安石故里东乡上池荆公塑像世人又称王荆公。江西临川人(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风格遒(qiú)劲有力,警辟精绝,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著有《临川先生文集》。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又称王文公。其政治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唐宋八大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六:伤的作者简介

幸田真音,日本“经济小说女王”。1951年生于滋贺县。曾在美商银行和美商证券公司担任外汇交易员、外国债券业务员等职务,熟悉国际金融市场。1995年以《避险》一书登上文坛,其经济小说作品还包括《银行黑客》、《伤:银行崩坏》、《欲望上海》(以上经济新潮社出版)、《日本国债》、《投资顾问有利子》、《伪造证券》、《蓝色新兴企业》、《凛冽的天空》、《代行返上》、《避税天堂》等,另有多本随笔、对谈式作品。

七:书湖阴先生壁 王安石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今江苏南京),赠太傅。绍圣元年(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哲学上,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短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 “王荆公体”。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八:王安石的资料

王安石(1021~1086)

中国宋代改革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世称临川先生。庆历二年(1042)进士第四名及第。任地方官多年。王安石认为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因此,在嘉佑三年(1058)上宋仁宗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封建士大夫也把致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由于深得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结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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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在哲学思想方面,继承和发扬了老子的一些思想,是传统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洪范传》、《老子注》是他在这方面的主要著作,后者已经散佚。他的文章以论说见长,列于唐宋八大家。在诗歌方面,早年写了不少反映社会现实的诗篇。有集本传世,一是《临川先生文集》本,一是《王文公文集》本,两本都掺有他人的著作。王安石曾封于舒、荆,死后又谥为文,故也称为王荆公或王文公。

●王安石变法

中国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神宗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宁元年(1068)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条例司撤销后,由司农寺主持变法的大部分事务。吕惠卿、曾布等人参与草拟新法。这些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限制商人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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