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筹协议书

一:商品房认筹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有。

当然,最好是抓紧签订正式合同。

二:买房认筹签协议时要注意什么

需不需要买房

也不一定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这个主要看本人是否需要,而且还要看本人条件是否允许购房。

如果真的需要而且一切就绪就可以购房的。

注意事项:

一:了解开发商背景和资质。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很重要,正规的开发商在房屋质量,合同签署,产权办理等方面均有保障。

二:社区周边的大环境和配套。市政的发展方向直接影响楼盘的升值。

三:社区内部规划。

1、供暖转换站,垃圾处理房,车库出入口,配电间等位置对所选房屋是否有影响。

2、楼宇的部署,有没有再建的可能,楼间距及采光的影响。

四:投资业主要分析社区内及周边居室数量比例,自住业主看个人需要。

五:其他的例如面积误差,层高净高,产权办理时间等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已经有明确规定。检查房子要检查内墙、地、顶、门、窗以及防水处理、外墙、楼道、房屋面积、公摊面积等是否与合同一致。

三:房屋认筹意向合同具有法律说服力么?

从性质上说是预约合同,但是如果具有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实质内容的,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要求换号售楼处属违约,可以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你好,我想问下,我买了套房子,交认筹金的是是协议上写的是97平方,让后认筹协议也签了,房子也定下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五:购商品房开发商让签的认筹书(金)是什么 30分

认筹一般是开发商做的前期客户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客户。并且看一下顶己楼盘的热销程度,以便开发商确定房屋售价的高低。一般你交认筹的时候,都不会知道这个房子现在卖多少钱,只知道大概的开盘时间、

六:认筹和认购的区别是什么

认筹,是房产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敛财手段。

任何形式的“认筹”、“内部认筹”“VIP排号”等行为,都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再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据说,所谓“认筹”是深圳开发商从香港同行那里学来的一个楼盘营销手段,不过,淮橘成枳,“认筹”来到内地之后,却正以另外一种形态“肆虐”开来。

认购,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

《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前,《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但是,在该《解释》颁布后,其中第2条承认了预约合同的效力,为此,《房屋认购协议书》属于预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于购房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七:请问之前签订的团购认筹协议和后面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房屋编号不同,应该怎么办?法律上以哪个为准?

如果团购认筹协议上对于房屋的幢号、楼层、单元约定的非常明确,且不可更改,但购房合同中的房屋位置与团购认筹协议上的房屋位置不同,很显然开发商违约了,但你也有责任,没有尽到审慎义务。你可以以开发商违约或双方重大误解而解除购房合同。

八:看中了一套期房,是要交认筹金还是说直接给首付付款?售楼小姐叫我认筹!

您好!

还是首付最好,我这里有案例:

2011年7月,西安市民沈某欲认购一套期房。售楼人员告诉他,买房要先交3万元认筹金参加排号,否则就可能选不上房。7月20日,沈某与开发商签订了“排号协议书”,并于8月21日交纳了3万元认筹金。协议约定,沈某拥有优先购买资格,且房款优惠1万元。当沈某选房的时候,其看好的小户型住房已经没有了。8月29日,沈某根据约定向开发商提出申请,要求开发商退还认筹金,开发商称还要等15天之后才能返还。因对开发商的拖延行为不满,沈某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返还3万元认筹金及利息160元。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笔款项应从被告同意退款之日(8月29日)起算,而不是从交款日期(8月21日)起算;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给沈某认筹金3万元及利息66.35元。

2010年3月,贵阳市的陈先生结婚时,打算购买第二套住房,他在一楼盘看中了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约定“首付两成,余下的款项到银行办理商业贷款”,并交了1万元认筹金。5月初,陈先生应邀前去签合同交首付时,却被告知国家调整了贷款政策,二套房首付得交50%,利率也上浮了10%。陈先生表示,按照这个变化,除交易税费外,首付起码得交27万元,远远超过了他的支付能力。

衡量再三,陈先生只好放弃买房计划。但当他向开发商提出退回认筹金时,却遭拒绝。开发商表示,认购书已经明确约定,不管购房结果如何,如遇不可抗因素,认筹金一律不予退还。陈先生认为此事不合理,不是他本人不愿买房,而是约定后的政策导致购买能力发生了变化。事后,经消协调解,开发商将陈先生的认筹金退还。

望采纳,谢谢

九:没有预售许可证 房子认筹单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面积单价等条款明确可以算做正规购房合同

十:房产认筹是什么意思

就是先交一点钱认购一套房,现行政策不允许认筹,其实是一种销售行为。销售许可证或者预售许可证办理出来后才能公开销售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