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消防验收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流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符合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符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的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市、县级公安机关消防验收的权限分工按照总队《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公(消)[2009]12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时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四、工作程序

(一)受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材料应当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

1、审查申请材料

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范例2-2-1);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③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④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⑤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⑥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⑦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变更、消防自动工程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实施监理记录等材料)。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的填写

该表是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的书面文书。它是请示性文书,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依据。它由封面部分、正文部分、表尾部分三部分组成。

封面部分:包括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和申报日期和填写说明等内容。

正文部分:包括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工程主要消防设计内容和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竣工自验情况说明。

填写注意事项:

①建设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名称,工程名称必须准确。

②编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填写,申报单位不填写。

③竣工验收情况说明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不得涂改,并要加盖相关单位印章。

2、受理意见

经初步审查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作出同意受理或不同意受理的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制作《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范例2-2-2~3)并送达申请人。

(1)同意受理

符合下列条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①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范围内的;

②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

(2)不予受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以受理凭证:

①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范围内的;

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的填写要求

它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项目申报材料时使用的文书。由标题、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部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建设文书名称和文书编号组成。

正文:由建设单位法定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和审查结论组成。

尾部:包括出具凭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出具凭证日期和申报人、受理人签名等内容。

填写注意事项:

①文书标题必须明确,是受理还是不予受理。

②申报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的法定名称。审查结果必须郸确。需要补正的材料项目必须一次性告知清楚。

③必须有申报人和受......余下全文>>

二:必须经过消防验收的房屋是哪些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丹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三:哪些建筑要消防验收

新建的。

四:超过多少平方米的建筑物需要消防验收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公安部消防局12日推出《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根据此次出台的措施,群众可享受消防审批受理、消防技术服务指导、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消防安全培训服务方面的八项便利条件。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由公安部消防局制定并向全国印发,其中包括:

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减少消防审批条件。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

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下放部分消防审批权限。在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事项,由公安部消防局下放到省级公安消防部门实施。

简化消防审批受理程序。对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不必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对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可以先予登记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内容,由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

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省级和地市级公安消防部门根据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和单位需要,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开展消防演练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等服务。

实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培分离。实行消防技能培训活动和技能鉴定工作分离,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不经过技能培训直接报名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提供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服务。利用互联网消防门户网站开设网络消防课堂,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业务技能视频授课资料、课件等,为单位开展消防培训提供方便。

五:消防验收需要几个步骤?

首先,我回答你提出的问题,喷淋系统在验收时一般试以下几个功能:1.水泵的启动功能,包括水泵控制柜手动启动和消控主机远程多线启动,要求是水泵能在30s内能够达到正常运行;2.联动功能,过程是这样的:末端放水(一般是最不利层末端或者最不利点末端),水流指示器报警(消控主机报警),湿式报警阀报警(水力警铃鸣响),伴随压力开关动作并报警(消控主机报警),压力开关动作即启动喷淋泵。整个过程要求能在5分钟之内完成。此过程能顺利进行的前提是稳压系统必须能正常工作。这个过程是消防队验收的重点,是一定要试的,我想你问的重点也是这个。3.安装情况,包括湿式报警阀、喷头等的安装、水泵房的设置等,具体你可以再问我,我不想打字了,因为内容太多。 其次,你必须了解消防验收是对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防排烟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电梯的消防功能、火灾应急广播或警报装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消防专用电话、消防给水消防车道)、土建(包括消防封堵)、电气(09年5月份开始执行的、有些地方已经在现场验收时检查这块东西了)的整体验收。 我告诉你我是做消防检测的,所以消防验收的过程我是了如指掌的。

这样可以么?

六:哪些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答: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消防验海,主要是针对消防设计审核内容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系统性能测试。

七:消防验收主要是验收什么?

消防工程竣工了,先进行消防检测(请有资质的消防检测公司来检测),他们会对消防工程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测,最后出具检测报告,问题会意义指出。

消防检测通过了,就可以去申请消防验收,要提供很多资料。重点检查逃生通道,各系统设备的联通和单项使用功能。消火栓试射,水泵接合器灌水。现场各手报是否正常。就是按下手报,各系统是否联动正常。抽检正压送风、排烟的风压风量。水泵房、消防控制中心的功能情况。还要对着上报的产品资料来现场检测个消防产品材料的质量、标识。

对于消防检测报告上的问题,重点检查。

八: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本文件清单包含自工程招投标开始一直到工程的竣工验收。文件清单如下:

1、 招投标文件 35、水流指示器安装检查记录

2、 工程承包合同 36、消火栓箱安装检查记录

3、 工程概况表 37、消防配电线路隐蔽验收记录

4、 工程洽商记录 38、探测器安装检查记录

5、 开工报告39、屋顶放水试验记录

6、 承包单位资质报审 40、设备移交单

7、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 41、施工日志

8、 设备/材料/构配件进场报审 42、安全资料

9、 设备/材料/构配件清单明细及全数检验记录汇总

10、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层)

11、 室内线管、线槽敷设检验批验收记录

12、 消防工程预埋报验申请(分层)

13、 喷淋打压试验记录

14、 消防打压试验记录

15、 管道系统、强度和严密性实验记录(分层)

16、 管道保温、防腐(分层)

17、 管网冲洗记录文件

18、 水泵安装记录文件

19、 水、暖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20、 喷淋、消防泵的检验及试运行记录

21、 水、电系统调试、试运行记录

22、 主要设备开箱检验报告及调试、试运行记录

23、 电气设备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综合布线测试记录

24、 穿线工程报审文件

25、 工程变更记录文件

26、 工程竣工总结文件

27、 工程竣工决算文件

28、 工程自检结果文件

29、 系统稳压装置安装检查记录

30、 末端试水装置安装检查记录

31、 联动调试检查记录

32、 阀门抽样检查、试验记录

33、 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检查记录

34、 水泵接合器安装检查记录

九:什么样的建设工程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一)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建筑工程一次消防验收包括哪些?

主要是指建筑未装修状态下针对建筑消防设计审批合格的内容进行验收。主要包括:分区、疏散功分隔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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