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一: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具体组织形式有哪些?

纵观国内外农业产业化的实践,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类型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类型。

(一)按中介组织不同划分

与农户连接的中介组织根据不同标准,也可划分为许多类型,为了便于本文研究。根据农户(农场)在中介组织形成中的作用和地位不同,我们把中介组织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广大农户(农场)为了参与市场,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而自愿组织起来,以农户(农场)为农业合作社主要成员的农户合作中介组织,如日本的农协,我国的农民专业协会、美国的农场主合作社等;另一类是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或整个社会公众的利益,通过与农户结成各种比较稳定的关系,而成为引导农产进入市场的不是以农户(农场)为主的中介组织。按这类中介组织与农户、农业的业务关系.它又可分为以下几小类:①是与农业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兴办的实体;②是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相关联的各类工商企业,如生产资料供应公司、农副产品加工与运销企业等;③是与农业不直接关联,当看到农业有利可图时,而跻身农业的其他大中型工商企业。这样就可以把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分为“农户(农场)+农户(农场)合作组织+市场”型和“农户(农场)+公司+市场”型两大类

(二)按中介组织与农户(农场)联结和发育程度划分

按中介组织与农户联结和发育程度划分,农业产业化经纷组织i叮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见图3—4):一是松散型的组织形式。中介组织凭其信誉和为农户 (农场)提供行种服务.联结农户(农场),主要是通过市场化关系,没有其他约束关系。二是半紧密型的组织形式。这是指中介组织与农户(农场)通过合同(契约)关系,而联结起来的一体化组织形式。在这类一体化组织形式中,农户与中介组织作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和利益主体,在自愿互利、平等的前提下,签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经济利益。三是紧密型的组织形式。这是指中介组织与农户(农场)通过股份合作,股份制等产权纽带联结为一体的组织形式,这种类型的组织形式,农户(农场)与中介组织有共同资产关系,属于高级紧密型丹产业一体化。

二:属于农业合作化的组织形式的有哪些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即指农业合作化运动.

从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主要形式是,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我国农业土地适用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有四大类,分别为?

我国农业土地适用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分为四大类,分别如下:

1、家庭经营型

开创“家庭农场”形式,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因农业结构调整必然受土地资源、市场价格和需求等因素的制约,显现出局限性,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然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却是必需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2、合作经营型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目前中国农业发展的主流经济组织制度,是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有效组织形式。

①以土地入股的土地经营股份合作社。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资金入股,组建阶段的技术人员和务工人员可以工资入股,农民既可获得务工收入,又可按股分红。

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土地股份合作社。

3、企业经营型

应鼓励和扶持城镇的工商企业等各类组织或个人,投资农业开发。

4、规模服务型

①农村集体实行土地规模经营。类似于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队或生产大队。一般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强有力的带头人和领导班子,农业产业或非农产业发展水平高,形成一定的经济实力作支撑,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或组建农业队,实施村集体土地统一规模经营。

②发展集体经济联合体。我国的村庄分散且规模比较小,增加了村级管理成本,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发展。提倡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联合,组建集体经济联合体,能够较快实现集体资本集中和人才集聚等多重效应。

四: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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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农村合作组织都有哪些形式?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粮食购销市场化等一系列农村经济体制改 革,农民的市场地位已基本确立, 但在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农产品供求关系不断变化的情况下, 农民会遇到技术、资金、销售等多方面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现实问题,农民从自身实际出发,缺钱的找资金, 缺技术的请科技人员指导,缺市场的找渠道,规模小的联合起, 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应运而生。 1、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要求社员入股, 并实行盈余返还,属于实体性组织,成员与组织的关系较为紧密。 专业协会是以技术交流、信息沟通和行业自律为主的非营利性组织, 成员的经济参与程度低,组织关系相对松散。相对来讲, 合作社的运营稳定,农民从合作社中取得的收益也比较大, 它在市场交易中显示出合作经济的优势, 就是在组织农民共同进入社会化大市场时,能将市场关系内部化, 形成合作制机制,有效地调节和实现成员之间的合法权益, 合理分享市场交易利益,比其他组织更为直接,更为农民所信赖。 目前,我市一部分条件成熟的专业协会正以建立经营目标明确、 生产标准统一、经济利益联系紧密的经营实体为方向, 向专业合作社过渡。到2005年底, 我市已有农民合作组织228个,其中专业合作社23个,占10% ,各类专业协会181个,行业协会24个,会员21786人, 总资产达到3700万元,生产基地已有162万亩, 经营收入达到1亿元,盈余总额1633万元,返还1269万元, 带动农户20.2万户,占总农户数的30%,高于全国9.8% 的平均水平,参加农村合作组织成员人均收入达到3852元, 比当地未参加农户高出31%。 我市农民合作组织以农村专业大户牵头兴办的合作组织为主。 全市228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 由农村专业大户牵头兴办的有111家, 农技组织牵头兴办的33家,其它28家,主体成员95% 以上为农民。这种由农村专业大户牵头兴办的合作组织有活力, 组织形式也很稳定。从实践看,目前运行形式较好、效果明显。 我市农村合作组织相对集中在市场化、 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较高的产业领域, 说明了农村合作组织与市场相伴而生,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据统计,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种植业102个, 畜牧业46个,加工业32个,分别占总数的45%、20%、 14%。种植业中,又主要集中在瓜果、蔬菜等特色种植领域, 水稻、棉花等大宗农作物领域因国家有具体的保护政策而分布较少。 从服务内容上看,是以技术和购销服务为主。全市228家中, 产加销综合服务的有89家,技术信息服务的有113家。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多起步于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 逐渐向购销领域延伸,逐步构成从引进和改良品种,推广生产技术, 实行规模生产,到组织加工销售的有机体系, 实现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程服务。 2、公司企业带动模式。这是以公司或集团企业为主导, 以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以“公司+农户” 或“公司+基地+农户”为模式,组织、引导分散经营的农户, 围绕支柱产业和重点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开发,实行市场牵“ 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进行一体化经营,形成“ 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 企业与农户共同建立生产基地, 企业向农户提供主要的农用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服务, 农户负责生产管理,产品由企业收购,价格由合同规定的方式确定, 生产和经营风险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分担。如我所在的水东镇,以往, 许多枣农的产品是靠自己摆 地摊、走街串户或坐等外地客商上门廉价收够, 大部分枣农仍以个体的形式进入市场, 优......余下全文>>

六: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及其性质是什么

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七: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经历的几种经济组织形式及性质

我国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采取的过渡形式有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之前土改后是农民土地所有制) 1互助组 中国劳动农民在个体经济基 础上组成的带有社会 主义因素的集体劳动组织。 土改以后得到广泛发展。自愿互利,互换人工或畜力,共同劳动。有农 忙临时互助和常年互助之分。 在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中,发展成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2初级组 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中国农村经济由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形式 3高级组 全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我国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建立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 1956年由初级社发展而成,规模较初级社大。特点是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取消了土地报酬,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 1958年进一步发展为农村人民公社。(性质来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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