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一:《一个人的朝圣》有谁看过,讲的是什么内容?

《一个人的朝圣》作者简介:乔伊斯·蕾秋,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目前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

内容详解:

哈罗德.弗莱,一个从酿酒厂退休的老人,在酒厂的销售代表岗位上默默工作了四十年,他的一生几乎都献给了这个岗位,可是在他退休时,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与他的妻子有着长达二十年的隔阂,这一切归因于他儿子因抑郁症上吊自杀。少年时代母亲的离家出走,中年的丧子之痛,在他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虽然忍受着夫妻的分居及疏离,退休后的生活还算平淡,日复一日。然而,一天早晨的一封信,却改变了他以后的生活。

信来自他二十年的同事兼老友奎妮,这是一封临终的告别信。距奎妮替他顶罪被辞退,他们已经有二十年没有联系过了。收到这封信他既惊又喜,可当他得知奎妮得了癌症,即将离世时,却陷入长久的深思。哈罗德决定回一封信,可是觉得怎样写都不太好。最后,他只在信中写了一句简单的问候。然而在他决定将那封信投递出去时,每当遇到一个邮筒,他都在想,再等一等,等到下一个邮筒我一定把信投出,就这样,一个邮筒接一个邮筒的走下去,直到走出了城市,他也没有把那封信投递出去。

在一个加油站,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儿,他给那个女孩儿讲述了他和奎妮的故事。女孩儿告诉他:她的一个亲戚就是靠信念治好了癌症。信念?!经过加油站女孩儿的“点悟”,哈罗德决定徒步去奎妮所在的城市——贝里克。然而,他所居住的城市和贝里克恰恰纵夸整个英格兰。哈罗德给他的妻子打了电话,也给奎妮所在疗养院打了电话,让护士转告她,他正在去看她的路上,希望奎妮能够等着他。就这样他几乎没带任何行李和装备就出发了。

纵看哈罗德的一生,他是那种不善于和不乐于与别人打交道的人,他很低调,但他又很诚实、爱面子。在路上,每当有人跟他谈话时,虽然他很不情愿,但还是勉强讲了他此行的目的。起初,有人鼓励,有人劝他回去,他自己也犹豫过、思虑过,他这样走过去真的就能救奎妮吗,自己真的能坚持下去吗。他自己也不敢给自己一个确凿无疑的答案。

已经六十岁的他,平时又疏于锻炼,起初的行程是艰辛而又充满磨难的。脚上满是水泡,整个小腿都走的发紫,有些时日他甚至无法正常走路。他靠着自己身上带的钱和沿途好心人的帮忙,总算熬过了最初的艰难险阻。慢慢的,他已经适应了这样的艰苦跋涉。直到有一天,有人为他提供了睡袋和指南针,于是他决定不再投宿的旅社或别人家,仅仅靠睡袋在外面过夜。同时他也抛弃了其他的“行李”,别人为他提供食物他也仅带一天的量,可谓轻装上阵。中途,他又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电话,护士说奎妮听到他要来看她的消息,病情已经好转,这更加增加了他的信心。

慢慢的,有新闻记者注意到了他的“朝圣之旅”,新闻铺天盖地。各路记者守候在他的家中或沿途的路上等待着报道。同时也有其他的“朝圣者”加入了他的队伍,一些商业性的机构也利用他的朝圣来谋取商业利益。他在路边捡到一只小狗,怎么赶也感不走,于是他就带着他上路了。他的队伍中有这样一个年轻,有些不务正业,说话行事跟他的儿子很像。虽然在沿途年轻人犯了很多偷盗的错误,但他本着对自己儿子的那份愧疚,原谅并包容了他,直到他在某一天夜里悄然离去。某一日,其他朝圣者被他们其中的一个人煽动并被带领着快速完成了这次“朝圣”,并获得了各界的关注和荣耀。哈罗德这个老头被人遗忘了,他又开始一个人的朝圣。起初那只小狗还跟着他,后来它貌似找到了更好的主人,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哈罗德又想起了他的儿子,他的妻子和此行的目的。渐渐的,......余下全文>>

二:《一个人的朝圣》简介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三:一个人的朝圣改编成电影了吗

应该没那么快改编成电影吧,有人回答的【朝圣之路】完成是另一部电影。【一个人的朝圣】也满好看的,期待有电影出来,呵呵

四:《一个人的朝圣》写的有些东西是真实的吗。 20分

我也刚看完这本书,我想是因为哈罗德走的并不是直线,他甚至还走了许多冤枉路。其实这也是人生曲折的一个写照。至于地名,有可能是翻译直接音译导致的。

五:一个人的朝圣的书籍点评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六: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适合什么人看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 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 不要 。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 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 过程很重要 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七:一个人的朝圣怎么样

“丰盛的希望”是书中一个很奇妙的表达。乍看上去似乎有些不合规矩,但实际上却意外地切合本书所要表达的心情。 生活,暗流涌动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女作家蕾秋61乔伊斯的处女作。尽管是第一部长篇小说,但蕾秋的处理是很老练的,这或许与她常年从事戏剧的编剧工作有关。本作的文笔看似不温不火,然而其中涉及到的“生活”,却充满着波折。 每个人的生活似乎都是这样,尤其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记忆变得模糊的同时,我们也越来越会伪装“若无其事”。只是时间并不是所谓的“万能药”,越掩埋,记忆中的痛楚却会越深刻。也许这种掩藏会给外人风平浪静的感觉,但其实这个过程,消磨的是你面对生活的勇气。 埋葬记忆的过程,似乎也是日渐衰老的过程。文中的主角哈罗德在故事的开头是老迈的,因为他已经经历了足够多的沧桑,因而当昔日老友送来“最后一封信”时,老哈罗德是震惊却又无力回天的。他只能在悲伤和遗憾中摇摆不定——唯一的变数是,这个女人对于老哈罗德真的很重要,否则他早已养成习惯的冷漠一定会替他处理好这件事。 哈罗德对这个女人是有亏欠的,随着故事的进程,老哈罗德“秘密”也一点点被展开。他去送信途径了一家加油站,当加油站女孩对他闲谈起“信仰”时,老哈罗德好像终于看到了救命的稻草——他找到了救助那个女人的希望,他坚信只要自己相信,“信念”便可以改变一切。于是这个60岁的老人,决定徒步从大不列颠岛的最南端。一直走到最北。 很天真,不是吗? 也很年轻。 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凡存在必是合理”。所谓疯狂,只是因为清白的旁观者,看不到当事者经历的暗流罢了。 信仰,救赎记忆 旅行是有趣的,并不是因为风景,而在与心情。因为在旅途中,你可以刨除日常的繁杂,去和自己的心灵尽情独处。也只有在路上的时候,人才会尽情地享用“孤独的狂欢”。其实无论是读书,还是真正的走在路上,都可以看做是一场旅行,因为那样的过程中,你的心,或者是身体都在告别过去,迎接新的转角,向往着希望。新鲜的记忆会冲淡所谓的怀念,同样可以救赎悲伤。 老哈罗德决定踏上旅程。在这漫长的旅程里,哈罗德的记忆也不断反复。只想深埋心底的记忆在这一刻历历在目,只是原本以为会无法承受的痛楚早已消散,只剩下无尽的唏嘘。他想明白了许多,而其中最重要的,是自己旅行的意义。原本只是偏执地以为自己所做的可以给老友带来希望,但现在这种希望,俨然已经植根于自己的内心了。 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当你以为生活让人绝望,而停下的自己脚步时,恰恰是你停滞不前的决定粉碎了所有希望。生活的艺术,是在满足与绝望之间谋求平衡,而心怀希望的摇摆,也是一种稳定。只要你不曾停下脚步,生活依旧就充满希望。

八:如何理解《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九:如何理解《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

你应该看完第二部,就会明白,哈罗德其实爱着奎妮,他们是无法表达出的爱,奎妮错把对哈罗德的爱给了戴维,戴维抑郁于此,最终自杀。戴维之所以对奎妮有爱,有可能是恋母情结的原因。错综复杂的感情,引起的蝴蝶效应,或者悲剧或者喜剧,完全不是你所能决定的。

十:一个人的朝圣中的朝圣是什么意思。

朝是向上敬拜之意,圣是尊贵无比之意,即向上敬拜那尊贵无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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