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一:拆迁计划与拆迁方案怎么写?

中共永新区委 永新区人民政府

关于北大桥(北岸)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北大桥是市委市政府“136”重点工程,涉及永新区、江南区,永新区负责江北段(北大路),为使永新段的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经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大桥征地拆迁

2、项目业主:南宁市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3、动迁单位:南宁市永旺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成立永新区北大桥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肖志钢(中共永新区委书记)

黄 宁(中共永新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谢坪芝(永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乃玲(永新区政协主席)

成 员:赖建耀(中共永新区委副书记)

黄可黎(中共永新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陈创源(中共永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庞 华(中共永新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韦景峻(中共永新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田家全(中共永新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杜家统(永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覃万儒(永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唐启文(永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冯 力(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 毅(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梁明志(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 程(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蒙 坚(永新区政协副主席)

农会清(永新区人民法院院长)

史维和(永新区人民检察院院长)

覃显凡(市公安局永新分局政委)

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总协调组:

组 长:赖建耀(中共永新区委副书记)

梁明志(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岳广修(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粤桂(永新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与各工作组之间的信息传递,督促检查各工作组工作完成情况,做好与市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组 长:冯 力(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陆永龙(中共永新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永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淑清(永新区机关后勤中心副主任)

成 员:从区委办、政府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房屋和拆迁办等部门抽调。

主要职责:落实后勤保障工作等。

(三)文秘宣传组:

组 长:韦景峻(中共永新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陆永龙(中共永新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韦永海(中共永新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从区委办、政府办、宣传部等部门抽调。

主要职责:拆迁各种宣传材料、宣传报道、简报、文秘、会务等工作。

(四)安全稳定组:

组 长:赖建耀(中共永新区委副书记)

陈创源(中共永新区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覃显凡 (永新公安分局政委)

农会清(永新区法院院长)

史维和(永新区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其他成员从公安分局、派出所、治安联防队等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安全及社会稳定,了解、反馈并制止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因素,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征地拆迁工作组

组 长:梁明志(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闭百宁(永新区建设局局长)

梁秋平(永新区建设局支部书记、人防办主任)

邓高凡(永新区新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邝 涤(永新区新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大部(永新区华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黄志贤(永新区华强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从城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新阳办、华强办、动迁公司、北......余下全文>>

二:拆迁工作方案 怎么写?重点是方法步骤 和 具体的措施

没有软件,参考当地标准结郸实际情况,写清楚该干什么,如何干,人员怎么分配,征收的标准,时间等等。 你先写一个,我帮你参考一下。

三:乡镇易地搬迁方案

根据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政策要求,

编制我镇

XXX

村易

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XXX

镇地处

XXX

县西南边陲,镇政府所在地距县城

66

公里,

全镇辖

13

个行政村,

122

个居民组,

15735

口人,耕地面积

7377

亩,人均不足

0.5

亩。境内山大沟深,坡陡路窄,是

XXX

最有代表

性的深山区贫困镇。

受客观条件的制约,

群众地处偏僻,

居住分散,

交通闭塞,

生存条件恶劣,

特别是深山区的涧北沟、

毛庄、

莫家营、

木庄、河南、壮子沟等村,半数以上的群众人均耕地不足

0.4

亩。

由于居住在高山且十分分散,

修路、

引水、

架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难

度大且效益差,普遍存在着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讯难、看

电视难、上学难、就医难等“七难”问题,严重制约着全镇经济社

会的持续、快速、和谐发展。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

下,历届党委、政府和全镇干群共同努力,大搞基础设施建设,使

人民群众的生存、

生产、

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整体面貌发生

了较大的变化。尤其是

2003

年以来,我们按照“搬的出、稳得住、

能致富”的原则,先后成功实施了王店沟、王店、漂池

3

个移民搬

迁项目,

共集中搬迁群众

171

户,

599

人,

群众在搬迁点安居乐业,

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项目建设积累了实践经验。

但是,

由于受资金的制约,

我们的移民搬迁步伐仍然不大,

前仍有大批群众分散居住在深山区的各个角落,仍在经受着没水、

- 2 -

没电、没出路、没通讯设施、没学上甚至有病没处看等折磨,对这

一部分群众,

如果我们仍然坐视不管,

势必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

形象,

影响以人为本方针的落实,

影响科学发展观的树立,

影响和

谐社会的构建,

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势在必行。

该项目建成后,

将从

根本上缓解深山区人多地少的矛盾,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对促

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帮助群众脱贫致富,

加快新农村建设具有十

分重要的社会意义。

二、项目区选择和安置地基本情况

(

)

项目区选择。

坚持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政策为

依据,

紧密结合我镇实际,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项目建设,

积极创

新机制,

拓宽投资渠道,

扩大项目资金投入效益。

坚持以改善深山

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增加群众收入为目的,

以自然条件恶劣、

生存难、

脱贫难的贫困户为重点。

在具体实施上采取移民搬迁与城

镇开发相结合、

移民安臵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项目建设与招商引

资相结合,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能致富的目标。

(

)

搬迁标准。

为充分体现出党的移民政策优越性,

依据以

下标准:

1

、人均纯收入在

2000

元以下。

2

、人均耕地在

0

3

亩以下;

3

、无其他开发利用资源;

4

、移民有外迁意愿。

(

)

、安臵地的基本情况

按照全镇的搬迁规划,

2009

年度搬迁安臵地位于

XXX

村一组,

镇党委、政府在

XXX

村召开群众大会,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 3 -

做通了群众工作,该组群众同意把

XXX

村土地出让给搬迁群众。

迁入地的优越条件:

1

、该村水、电、通讯、文化、卫生等公

益设施健全,能够便利搬迁群众的各种生活需要;

2

、位于

XXX

的村委会所在地,人口居住集中,环境优美,土地肥沃,是全村的

文化中心;

3

XXX

村与

XXX

镇镇区相连,人口......余下全文>>

四:海石湾七号拆迁方案

您好!

海石湾镇关于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安 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顺利完成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征迁项目位于现红山路公路东侧,共征地约44亩,实际需征地34.84亩。(含已代征道路。)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成立海石湾镇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 军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马千里 镇党委副书记 郎世进 镇政府副镇长 包海涛 镇政府副镇长 王 彬 镇武装部部长 李 龙 镇纪委书记 张文英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倪艳丽 镇财务所所长 李剑锋 镇民政办主任 周 顺 镇土地城市管理所所长

马 越 镇党政办副主任 王晓军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 马 军 上海石村党支部书记 刘德明 上海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土地城市管理所,周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越同志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落实及资金管理等工作。 具体工作实施由六个工作组组成,分别为政策宣传组、信访接待及矛盾纠纷调处组、土地丈量组、拆迁安置组、社会保障组、纪检监察组,各小组具体分工和工作职责如下: 政策宣传组:由马千里、郎世进负责,主要工作职责是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解释工作。 信访接待及矛盾纠纷调处组:组长王彬,承办部门为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因征地拆迁引起的群众上访及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土地丈量组:组长包海涛,副组长周顺,承办部门为镇土地城市管理所,主要工作职责是会同区国土局、海石村委会完成拆迁户摸底调查、土地丈量、房屋作价等工作。 拆迁安置组:组长包海涛,副组长周顺,成员倪艳丽、马越、苏玉栋、祁万臻,承办部门为镇土地城市管理所、党政办、镇财务室,主要职责是安置占地农户,补偿款的发放

等工作。 社会保障组:组长张文英,副组长李剑锋,主要工作职责是配合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转非、过渡期城市低保、承包地的变更、纠纷调处等工作。 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龙,承办部门为镇纪检办,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征地拆迁安置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三、实施步骤 为了加快拆迁安置步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具体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2月15日——2月25 日)。调查摸底工作。对拆迁安置户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拆迁区域内常住人口底数,住房结构和面积,宅基地面积,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2年2月26 日—— 3月 6日)。征地拆迁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做好村民的宣传、说服和解释工作,将国家征地补偿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户,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阶段(2012年 3月 7日—— 3月 27日)。征地补偿实施阶段。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安置的土地丈量、房屋评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工作。 第四阶段(2012年 3月28日—— 4月20日)。征地拆

望采纳,谢谢

五:关于印发沈丹客运专线铁路建设项目征地动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分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政发〔2010〕1号

关于印发沈丹客运专线(本溪段)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操作规程和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现将《沈丹客运专线(本溪段)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操作规程和安置补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发至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沈丹客运专线(本溪段)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操作规程和安置补偿方案

为加快沈丹客运专线(本溪段)工程建设,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有关沈丹客运专线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和安置补偿方案。

一、沈丹客运专线(本溪段)工程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房屋拆迁申请、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

(二)拆迁范围规划图;

(三)本市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全额资金存入专用存款账户的存款证明;

(四)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二、沈丹客运专线(本溪段)工程拆迁主体为各区房屋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协议签订;市城乡规划建设委所属的本溪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负责拆迁协议审查、业务指导和委托房屋拆除工作。

三、沈丹客运专线(本溪段)工程房屋拆迁项目的拆迁期限为60日,搬迁期限为20日。

四、拆迁人如在搬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不能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在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二)制定具体拆迁方案,并经市拆迁办审查核准;

(三)申请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四)由拆迁人在区政府、综合执法局、公安局、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配合下,先行拆迁。

五、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和市房产局共同认定的违建房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实施拆除。对未到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予以补助拆迁工本费后,由所有人自行拆除。对拒不拆除的违建或临建房屋,应提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强制拆除,综合执法机关应在接到强制拆除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实施强制拆除。对具备法定资助条件的违建房屋,强制拆除后从其资助中扣除执行费。

六、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双方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在拆迁期限内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裁决申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裁决,并出具裁决书。

七、市政府依法责成市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强制拆迁,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在《拆迁裁决书》下达15日后,被拆迁人仍未自行搬迁的,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并向市政府依法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二)拆迁人应当提存货币补偿资金或者安置过渡住房后,由市政府依法做出强制拆迁决定,委托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强制拆迁,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八、沈丹客运专线(本溪段)拆迁安置补偿。

(一)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二)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标准。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评估方式进行补偿,评估确认补偿价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1.可以在同级地区购买相同面积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由物价部门公布)。

2.原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一二级地不足30平方米、三四级地不足35平方米、五六级地不足40平方米的,将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楼房为该级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63%,对于楼房已装修的部分按不可重置的设施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平房为该级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平均价......余下全文>>

六:拆迁方案怎么做啊

中共永新区委 永新区人民政府

关于北大桥(北岸)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北大桥是市委市政府“136”重点工程,涉及永新区、江南区,永新区负责江北段(北大路),为使永新段的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经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大桥征地拆迁

2、项目业主:南宁市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3、动迁单位:南宁市永旺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成立永新区北大桥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肖志钢(中共永新区委书记)

黄 宁(中共永新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谢坪芝(永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乃玲(永新区政协主席)

成 员:赖建耀(中共永新区委副书记)

黄可黎(中共永新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陈创源(中共永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庞 华(中共永新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韦景峻(中共永新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田家全(中共永新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杜家统(永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覃万儒(永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唐启文(永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冯 力(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 毅(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梁明志(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 程(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蒙 坚(永新区政协副主席)

农会清(永新区人民法院院长)

史维和(永新区人民检察院院长)

覃显凡(市公安局永新分局政委)

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总协调组:

组 长:赖建耀(中共永新区委副书记)

梁明志(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岳广修(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粤桂(永新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与各工作组之间的信息传递,督促检查各工作组工作完成情况,做好与市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组 长:冯 力(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陆永龙(中共永新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永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淑清(永新区机关后勤中心副主任)

成 员:从区委办、政府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房屋和拆迁办等部门抽调。

主要职责:落实后勤保障工作等。

(三)文秘宣传组:

组 长:韦景峻(中共永新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陆永龙(中共永新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韦永海(中共永新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从区委办、政府办、宣传部等部门抽调。

主要职责:拆迁各种宣传材料、宣传报道、简报、文秘、会务等工作。

(四)安全稳定组:

组 长:赖建耀(中共永新区委副书记)

陈创源(中共永新区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覃显凡 (永新公安分局政委)

农会清(永新区法院院长)

史维和(永新区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其他成员从公安分局、派出所、治安联防队等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安全及社会稳定,了解、反馈并制止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因素,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征地拆迁工作组

组 长:梁明志(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闭百宁(永新区建设局局长)

梁秋平(永新区建设局支部书记、人防办主任)

邓高凡(永新区新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邝 涤(永新区新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大部(永新区华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黄志贤(永新区华强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从城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余下全文>>

七:镇政府的征地补偿说明能否代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农民的征地补偿款没有统一标准,不同地区不同标准,但是根据规定,征地补偿款一般需要县级以上部门确定发布~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征地法,有关征地的法律规定主要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中。不仅法律渊源比较零散,并且各个地方的规定和具体做法有所不同。下面简要介绍征地工作中可能涉及的一些基本知识。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拟订。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①被征用土地的情况②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③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案。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这是征地过程中的第二个重要的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没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方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5)听证:根据国土资源部2004年1月9日颁布、2004年5月1日实行的《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拟定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报批之前,征地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所谓听证,通俗来讲,就是听取意见,听证会也就是听取意见会。听取意见有多种方式,比如说调查,开座谈会,走访等。听证会方式能够从程序上保证公正,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不偏袒某一方。在听证会上申请人提出意见后,由各方代表,也就是利益相关人,对是否同意申请人的意见进行论证,以使决策者科学、合理地作出决定。    征地补偿和安置的听证会,是征地部门听取被征地人对补偿和安置方案的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确定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    (6)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在征地的过程中,经常发生村民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村民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政府部门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该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村民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解决    首先,找市政府或县政府进行协商。力争能够协商解决。    其次,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里需要说明的,不是申请批准补偿和安置方案的市、县政府裁决,而是批准征地的政府,即国务院或者自治区政府。    最后,如果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征地补偿、安置    (一)征地补偿费用的种类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其它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2、安置补助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的生活困难,而......余下全文>>

八:关于农村土地补偿款村民自制分配方案

这种做法合法。

村民小组关于涉及到农户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是以所辖范围的全部农户的同意比重为依据的,不是以所辖范围村民人头的同意比重为依据的。

既然受制于一些特定的因素不能召开村民小组的代表会议(每户一个代表),因此,通过这种逐户签字的方法进行表决决策,也是可以的。

总的说,这种逐户签字表决决策的程序、方法是合法的。但是决策的内容是否完全合理,村委会是应该起到把关作用的。

九:镇政府有权决定农民的征地补偿款吗

农民的征地补偿款没有统一标准,不同地区不同标准,但是根据规定,征地补偿款一般需要县级以上部门确定发布~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征地法,有关征地的法律规定主要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中。不仅法律渊源比较零散,并且各个地方的规定和具体做法有所不同。下面简要介绍征地工作中可能涉及的一些基本知识。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拟订。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①被征用土地的情况②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③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案。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这是征地过程中的第二个重要的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没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方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5)听证:根据国土资源部2004年1月9日颁布、2004年5月1日实行的《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拟定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报批之前,征地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所谓听证,通俗来讲,就是听取意见,听证会也就是听取意见会。听取意见有多种方式,比如说调查,开座谈会,走访等。听证会方式能够从程序上保证公正,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不偏袒某一方。在听证会上申请人提出意见后,由各方代表,也就是利益相关人,对是否同意申请人的意见进行论证,以使决策者科学、合理地作出决定。

征地补偿和安置的听证会,是征地部门听取被征地人对补偿和安置方案的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确定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

(6)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在征地的过程中,经常发生村民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村民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政府部门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该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村民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解决

首先,找市政府或县政府进行协商。力争能够协商解决。

其次,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里需要说明的,不是申请批准补偿和安置方案的市、县政府裁决,而是批准征地的政府,即国务院或者自治区政府。

最后,如果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征地补偿、安置

(一)征地补偿费用的种类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其它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2、安置补助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的生活困难,而......余下全文>>

十: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征用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土地征用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

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部门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三步】提交用地预审申请。

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第四步】办理立项等手续。

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第五步】提交用地正式申请。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鼎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第六步】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

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步】土地征用。

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上各项补偿,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用地单位全额支付。用地单位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政府应拒绝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第八步】领取用地批准文件。

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九步】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适用权。

土地征用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第十步】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适用土地。

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但个别地方在实际操作时,却往往对该程序进行简化,甚至征地程序混乱,由此出现各种期待解决的问题。

如果征用部门不合乎上述程序,可以联名到当地土地管理局、执法局,乃至县(市)委、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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