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最新手术分级

一: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已实施近3年了,卫生部制定并下发有手术分级目录吗?

打卫生部电话问下 可以查询114

二:手术分级管理中将分为哪几级

依照《卫生部手术分级管理规范》结合本专业手术开展的实际情况,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科室人员实际业务能力,将手术分为:甲级手术、乙级手术、丙级手术、丁级手术。 注: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由科室分别列入各分级手术中;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以及危重、特殊患者手术按特殊手术规定执行

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手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使用手术器械在人体局部进行操作,以去除病变组织、修复损伤、移植组织或器官、缓解病痛、改善机体功能或形态等为目的的诊断或治疗措施。

第三条医疗机构实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手术分级及授权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与机构级别胆登记的诊疗科目相符的手术。

第九条三级医院可以开展各级手术,重点开展三、四级手术。

第十条二级医院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作为区域性医疗中心的二级甲等医院如具备开展甲级手术的必要条件(包括场地、人员、设备等)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开展部分四级手术。登记有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如开展与其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四级手术项目,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十一条一级医院(含卫生院)可以开展一级手术。具备麻醉科设置,并拥有性能良好的急诊抢救设备的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如开展与其诊疗科目相适应的二级手术项目,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向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

第十二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等,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或小伤口处置及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外,一律不得开展一级及以上级别的手术。

第十三条择期手术患者,若需要全身麻醉(含基础麻醉)或需要输血的手术,其手术级别提升一级。若麻醉前评估(ASA)Ⅲ级(含Ⅲ级)以上,且需要全身麻醉支持,手术应在三级医院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开展部分四级手术项目的二级甲等医院实施。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手术准入制度和审批流程,保障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手术类别、专业特点、医师实际被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和手术技能,经过专家组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后,授予医师相应的手术权限。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评价医师技术能力,适时调整医师手术权限,并纳入医师技术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开展涉及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的手术,应当依照相应医疗技术审核标准的要求进行申报。

第十八条需要非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实施或参与手术的,应当按照卫生部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登记有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二级综合医院,遇有急危重症患者确需行急诊手术以挽救生命时,可以开展四级手术,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自觉维护......余下全文>>

四:卫生部美容整形手术分级管理文件是什么时候发的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2009-12-25

卫办医政发〔2009〕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修改后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对医疗美容项目和项目分级进行适当调整,并进行严格管理,以保证医疗安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五:卫生部规定的医疗核心制度有哪些

一、 首诊负责制度

二、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 会诊制度

五、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 查对制度

八、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 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 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 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 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如帮到你,请采用

六: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求文档 200分

2016年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七:哪儿有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编码ICD-10这本书卖

全名《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注意要买第二版,出版发行:人民卫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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