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证明有字体规定吗
无具体规定。
以方便阅读为佳。例如3或4号大小、宋体或仿宋。
二:离职证明的字间距有要求吗
离职证明是企业应该给离职员工的手续,虽然离开了一段时间,你跟企业协商,应该开给你。
三:离职证明的格式
如下离职证明是范本,你可以参考下离职证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阀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11年 月 日
四:离职证明格式?
一般情况下不用出具原公司的离职证明.
五:怎么识别离职证明上的公章是假的
是可以申请鉴定公章的真伪。
因为各单位的公章必须要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因此,要想查询公章真伪,可以到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查询。
我国印章管理规定: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个体和私营企业刻制印章,须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六:离职证明的便函里的字号是什么意思
字号什么意思不用管它,这可能是用人单位便于管理弄的,与你没有什么关系。
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向你出具的证明,你只需要看这个证明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的内容即可。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抚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七:辞职报告用什么字体
什么字体都可以。
八:离职证明上在公司名称的后面“加盖公章”这几个字需要打印出来吗
当然是可以的,只是想要说明这个地方需要加盖公章才有效。
九:工商局出证明用几号字体
这个没有什么严格的要求,见过许多证明,全篇就是默认的宋体字。至于字号大小还要视文字多少而定,字体选择当然最好不要用那些花里胡哨的字体,普通的宋体、黑体、仿宋、楷体等等也就可以了,顶多“证明”二字用黑体让其醒目一些就可以。
十:鉴定上了辞职是不是要公司出证明
公司,居委会村委会,劳动局出的证明都有效。
推荐我编辑国内辞职资料,供参考: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
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
★ 关于工资问题的论述: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不按时足额发放的,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对此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