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区别吗
两个组织的实际职能职责是不同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同一组织层级与工作范围,或者是一个组织的不同叫法。
二: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应该是局长还是书记
都可以,看领导的重视程度,这个一般是单位一把手开会决定由谁担任组长
三: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现实是残酷的!
勇敢的挑战自我!
用实际行动去感动你身边的一切!
你会做的很好的!
相信自己吧!
笑一笑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__^*) 嘻嘻……
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
网搜
五:如何保障普法工作的实施 完善组织领导保障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保障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下,实现了不断创新和完善的过程。在当前国家越来越重视法治建设的大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形成科学、统一、有力的组织领导运行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单位和领导责任。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年召开会议听取普法办工作汇报;建立普法工作领导联系点制度,由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包点、包部门,督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述职报告制度,每年各成员单位对各自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发挥的职能和作用,向普法领导小组进行述职,以提高各单位抓好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责任制,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一直以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依靠普法主管部门单独组织实施,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直接影响了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进程。我们要看到,普法依法治理并不是一项单列的工作,在政府工作的各项职能中都要体现与贯彻普及法律和依法治理的原则。换言之,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主体是任何部门与任何人员,任何工作必须以普法和依法治理原则为指导。我们不能把普法与依法治理仅仅理解为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要改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司法部门“单打独斗”为与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才能大幅提高。在“五五”普法期间,由于对执法部门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奖励和惩罚机制,造成普法办工作相对被动的局面,只能想方设法借助各种工作平台,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执法部门的执法过程当中,导致很多时候,在对部门的任务部署和部门对普法办的信息反馈方面都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在“六五”普法中,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齐抓共管、责任明细的目标考核管理机制。以区级为例,可建立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核心、多个协调指导办公室为分支、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为骨干的三级组织网络。其中,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整个组织网络的核心和主导,对全区的法治建设工作履行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的职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多个协调指导办公室,作为分支机构,分别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法治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协调指导办公室,由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法委、经贸委、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分别对应负责各自一块的目标责任管理,相互协调,分工负责。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则是全区法治建设组织网络的骨干和基础,负责各相关单位信息通报和联络等工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协调指导办公室,按照法治单位创建考评标准的要求,联合对各单位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的作用,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布,对未完成阶段性目标的单位,公开通报处理结果,并将其纳入到年终考核成绩之中,而年终考核成绩作为评选法治创建优胜单位、绩效目标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其目的是以此作为切入点,促进解决领导认识到位问题,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解决执法不公正和不文明问题,以及解决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上新水平。
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考核机制,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管理水平。
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水平......余下全文>>
六:教育部全国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进了课堂成为学生的
普法教材。
七:司法局 普法办和法宣处是同一个部门吗
一般来说是的。
八:谁执法谁普法的推进措施 质监局 发言稿
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依法治州和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意义目标(一)“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含义。“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在抓好部门、行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负责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二)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意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目标。通过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活动,有效地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执法领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和水平。二、组织领导成立楚雄州国土资源局“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胡有刚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杜鹏党组成员副局长雷鸣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江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李春林党组成员公室主任杨惠莲政策法规科科长王玉学执法监察支队队长胡国华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周明土地利用管理科长杨武土地征收管理科科长江艳规划信息科科长延家明地质环境科科长杨榆静测绘管理科科长徐俊梅耕地保护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三、主要任务(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致力维护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二)重点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三)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四)突出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在村庄、集镇建设中,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送到农村、机关、企业(矿山),宣传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0月最后一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特殊时段,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的、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四、工作要求(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物权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余下全文>>
九:在教学中,谈谈又几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从1986年开展全民普及法律常识(简称“一五”普法),到今年“六五”普法即将收官,全民普法已经走过了近30年的光辉历程。经过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全民的法律意识从无到有,法制观念由弱到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得以提升,这无疑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所取得的辉煌成果。然而,随着全民法治意识的逐步提升,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后,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论断、新的要求,从过去的“法制宣传教育”转变为了现在的“法治宣传教育”,虽一字之差,却蕴含着法治建设理念的飞跃、内涵的丰富和领域的拓展,标志着法治建设步入新常态。
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探索、实践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当前摆在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为此,笔者就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典型性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商榷。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比较完善
余江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的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综治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精心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服务团等四支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庞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覆盖并促成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形成。
(二)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初步显现
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普法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整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得以提升。
在领导干部层面,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在农村群众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
在学校学生层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县34所中、小学校选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堂(次)。同时,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文化学习课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在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层面,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及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企业和工厂,为广大的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此外,组建了县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县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帮助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余下全文>>
十:在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什么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全国“五五”普法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省、市也相继召开了会议,对“五五”普法作出了统一部署。各街道、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五五”普法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从我区情况看,当前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因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收入分配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时有发生,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等犯罪呈多发态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才能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才能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客观要求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我们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尤其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推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建设“法治江东”的基础工程 区委六届九次全会上作出了建设“法治江东”的决定,这是区委从完善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江东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江东”,关键在人。没有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法治建设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经过20年的普法教育,我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各项事业和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普法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与建设“法治江东”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法律还没有真正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和遵守。开展“五五”普法,对建设“法治江东”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才能使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是顺利实施我区“十一......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