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最新产假规定

一:江西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2016年江西产假新规定

基本产假15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

二:江西省产假国家规定,2016-2017年江西省产假规定多少天

江西省女职工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其中,合法生育的,增加产假60天。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三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三:2015年江西产假规定和国家规定的产假有什么不同

产假是全国统一的,基础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而晚育假由各省市自行规定。江西省的晚育产假是30天,男方护理假10天。

四:江西省关于晚婚晚育产假的最新规定?

根据1988年国务院第九号令、《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2007年国务院第514号令的有关规定,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补贴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

五:江西陪产假国家规定2016年,江西陪产假新规定多少天

基本产假15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

六:2016产假新规定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各地方规定已出台,现在就有实施的,可以关注下本地的新政策。

七:2016年最新规定生育假多少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八:江西陪产假有几天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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