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大型活动申报制度

一:大型活动组织管理办法拜托了各位 谢谢

主要是参考一下: 举办大型集体活动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园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公共安全和校园稳定,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凡在校园内举办大型集体活动,必须严格审批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大型集体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大型集体活动是指各系、处、各部门、各学生会、学生社团以及外单位在校园内举办的大型会议、大型文体活动、各类培训班、各种考试等,参加人数在300人以上(外单位人在100人以上)或进校机动车辆20辆以上的活动。 三、举办单位要做好下列工作 1.举办大型集体活动须事先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活动方案提前三天报学院保卫处备案,备案时要填写《举办大型集体活动登记表》(包括举办时间、地点、人数、负责人、安全保卫负责人及安全措施)。 2.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举办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及方案的实施,负责人员组织、场内场外秩序、车辆疏导等安全管理措施的逐项落实,确保校园及活动地点有良好的治安秩序。 3.举办单位要根据活动规模配备充足的警备力量,举办单位解决不了的,可邀请学院保卫处协助,学院保卫处解决不了的可聘请公安、交警、保安等部门协助,外请费用由举办单位负责承担。 4.参加活动的人数必须按活动专场容量严格控制,禁止超量发售入场券,禁止临时加座。 5.对妨碍和扰乱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应予以劝阻、制止。不听劝阻、制止或情节严重恶劣的,报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6.活动结束后,举办单位必须组织人员对场内进行认真清理,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火灾或意外事故。 四、参加文体活动的人员和观众,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和道德,遵守举办单位和活动场所的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疏导和管理。 2.禁止故意拥挤、吹口哨、起哄、辱骂等扰乱场内外秩序的行为。 3.禁止吸烟、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场。 4.禁止倒卖、伪造入场券或使用假、废票入场。 五、校外单位租用我院场地举办大型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安全保卫工作由场地提供单位具体负责落实。 六、保卫处应做好下列工作 1.对举办单位所提出的保卫措施和方案认真把关审核,并给予安全业务指导,必要时可派人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解决不了的报上级公安机关派人协助(相关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对安全保卫措施不力、无安全保障的大型活动,保卫处有权提出改变活动计划或责令停止活动。 3.对违反本规定的,学院将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三:学校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有哪些内容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

党中央、历来十分关心重视学校的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不少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患,有的问题还非常严重,造成人员伤亡、中毒、财物损失等事故和案件时有发生:由火灾、爆炸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中小学校危房倒塌和用厕拥挤导致人员伤亡;在学校集体用餐发生食物中毒;组织学生出游发生交通事故;电线老化、燃气泄漏、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失控引发火灾;校园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较差,案犯入室行窃、拦路抢劫师生财物;学校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存在火灾等事故>患。上述问题,有的属于犯罪分子蓄意破坏;有的属于学校领导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厌倦、懈怠情绪;有的属于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2号)和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情况通报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决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把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从近一段时期发生的一些重大恶性事故和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提高警惕,严密防范,努力消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患,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级领导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各种刑事犯罪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有专门负责。高等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负责;中小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校长负责。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的部门、单位和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建立健全专群结合、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学校要在公安机关帮助指导下建立健全基层治保组织,组织人员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要加大对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的治理力度,严密社会面的控制,严防敌对势力、犯罪分子伺机破坏。对在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区域开设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或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校园居住的外来人口要进行认真清查,凡不符合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迁出校园;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重点部门、关键部位配置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要依托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校外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要向校外学生公寓派驻辅导员,负责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要建立健全群众治安保卫组织,联防联治;要充分发挥学校安全保卫队伍的骨干作用,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学生会的积极作用;开展春游及其他集体活动,要精心组织,对交通、食宿等涉及师生安全的问题,要有妥善的安排,做到安全第一;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要加大对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工作......余下全文>>

四:如何办理大型活动的消防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六条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五:职业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 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实行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班主任包班级,任课老师包课堂制度。每学年学校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由学校另外签订)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做平安学生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气候、地理、社会等不同环境以及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班会、广播会、课堂教育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市民生活安全手册》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周”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周”和“教育安全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习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确保实现校园天天平安的目标。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

学生科、班主任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要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现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每个班级和每个宿舍配备安全员,每天密切留意学校、班级和宿舍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汇报。

2.加强校舍和学校资产、网络安全管理

总务科要完善校舍查勘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相关部门;按照上级和学校资产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学校资产,责任到人。电教部门定期对学校的网络进行检查,尤其注意对电脑病毒和一些不正当网络访问进行监控,维护学校网络的流畅和洁净。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学校联同相关部门在门口公路设立警示标志、减速带、限速标志。平时教育学生过马路走天桥,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位置、重要地段的管理,学校门卫在高峰时间密切留意校门口状况,有异常情况马上报学校。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登记和停放规范的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安全办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总务科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学生科和住校老师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要经常性检查。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总务科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的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毒、防蝇、防鼠等必要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标准;饭堂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取得卫生部门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学校要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无牌无证餐厅和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

要按规定配备校医......余下全文>>

六:教育局规定什么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三)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和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将教育招生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促进、协调高等教育发展;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协调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县(特区、区)和有关单位的教育工作。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指导中等和初等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和评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五)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免有关单位领导干部,提出领导班子充实调整方案。

(六)负责全市普通、成人招生、自学考试、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市高中(含职高、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和学历管理。

(七)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八)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九)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党建、德育、法制宣传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稳定工作。

(十)负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信息、督查督办、宣传、爱国卫生、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受理教师、学生申诉、学校各种法律纠纷,办理教育系统质量标准化建设事项;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统筹管理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教师职称评聘;组织、指导教师评优推荐中小学特级教师和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及中学校长的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指导和监督对教师的考核工作;指导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免有关单位领导干部,提出领导班子......余下全文>>

七:学校在民主参与管理方面的举措有哪些

在学校开展民主管理,形成适合学校特点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会使学校管理摆脱决策失陷或管理失误的困扰。而管理主要是对人的管理,尤其是对教师的管理。因为激发教师的积极性,既是提高教育工作效率的重点,又是衡量学校领导进行学校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学校只有通过民主管理,才能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人翁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以及工会在民主管理中如何发挥作用,现论述如下:

一、实行民主管理是学校切实履行维护教职工权益的基础

所谓学校民主管理,即学校全体教职工以主人的身份管理学校事务。现阶段学校民主管理表现为教职工作为国家、社会和学校的主体,以教代会方式直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直接对学校工作实施群众性监督,直接表达和维护教职工自身的合法权益。民主管理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一部分,在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学校深化改革、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1、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是强化学校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教育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战略作用。学校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和知识创新的策源地。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对学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不断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要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通过科学发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知识传播服务于社会的目的,必须主动进行自身的变革,特别是自身管理方式的变革。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关系、各种利益关系也在发生深刻的变革,既为学校实现民主管理和教职工拥有更多的民主权利创造了必要条件,同时也增加了教职工民主权利可能被削弱和侵害的可能性。这些都要求学校提高自主决策能力,实现决策方式从传统经验决策型向现代民主科学决策型转变,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地位不可替代。

工会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纽带。工会的组织率极高,工会会员几乎包括了我国企事业中的全体员工会,会员成份十分广泛,会员的构成基本涵括了所有层次、所有部门和各个组织或团体的人员。工会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方面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工会突出的群众性特点,决定了职代会制度依然是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工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不可替代。通过与党政共同努力,协调配合,更深入地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建设,工会才能更好地引导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聚精会神搞好教育教学工作,一心一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站在全局的高度,努力提高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利益关系特别是劳动关系的协调,解决好教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3、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尤其是基层单位实行民主管理,是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关键因素。学校的教职工队伍中,高知识、高层次人才聚集,他们既有较强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意识,又具备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能力,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很有价值。学校的决策只有得到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和支持才能富有成效地实施。因此,实行民主管理,让广大教职工拥有知情权、建议权、决策权、监督权,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把他们的智慧和才能都充分发挥出来,是办好一所学校的关键所在。在我国学校普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所以在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既可以防止独断专行、决策失误,引起班子不团结,上下不沟通,人际关系......余下全文>>

八:如何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社团活动管理

学校社团管理条例

为了鼓励社团活动的开展与壮大,规范社团活动。丰富广大学生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大社团活动的的影响范围与辐射面。让社团活动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由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发展,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应对复杂的社团活动管理,使社团活动更加规范有序进行。在学生会原有框架基础上开设一个新的部门----社团活动管理中心。以规范有序,大胆创新,敢闯敢试的精神为指导,参考《东升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制定《社团活动管理条例(暂行)》。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是管理与监督社团的主要部门。职能如下

社团管理中心保障社团的自主独立。包括:工作和活动策划开展的自主独立。

招聘社员的自主独立。换届选举的自主独立。

一、保障每一位社员的利益。

二、协调各个社团的活动有序进行。

三、从大方面管理社团

四、审核社团的创建。

五、社团活动管理中心有权强制解散不符合规定的社团。

六、社团活动管理中心隶属于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接受社团活动管理中心的管理与监督,但不属于团委学生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学生社团的创立,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规范社团活动。丰富广大学生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大社团活动的的影响范围与辐射面。让社团活动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由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参考《东升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在学校各级党团组织管理和指导下的群众性团体。具体的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或学校发起,学生自愿参加,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活动是校园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社团应在学校各级党团组织管理和指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积极开展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有利于校风、学风建设,有利于校园文化健康、繁荣发展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第二章鼓励条件

第四条.团委旗下注册社团可以向团委学生会提出协助其开展活动的要求,其中包括联系场地和必要的人员支持。

第五条.团委旗下注册社团可以向团委学生会提出共享外联成果的要求。

第六条.新成立的注册社团可以向团委学生会寻求有关如何开展活动的经验。

第七条.在开展社团活动中有杰出表现的干部或个人可以参与团委学生会一年一度的优秀干部评选。

第八条.在开展社团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社员或干部又符合条件可成为推优入团或入党的人选。具体条件如下:

(一)高中阶段没有不良记录无记过处分。

(二)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处于深圳平均水平以上。

(三)对社团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九条:学生社团,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条:我校学生社团的社团的管理部门为我校团委,团委授权于学生会社团活动管理中心进行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六)有自己的特色;

(七)发起人或申请人员为东升学校在校学生或老师;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余下全文>>

九:对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有什么规定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十:与校长谈话。主题:怎样开展学校安全教育?

首先,学校要建立安全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大型活动申报、危险品管理、值班、防火防灾等规章制度。学校要认真做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取暖、用电,开展体育、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学校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财务、档案、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部门和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公共卫生制度。校园要整洁、有序。宿舍空气流通,被褥干净,物件安置有序。食堂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厕所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保持清洁。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传染病在校园内传播。为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和演练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途径。学校在开展活动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比如,学校在开展春游及其他集体活动时,要精心组织,对交通、食宿等涉及师生安全的问题,都要预先有妥善的安排。

其次,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校舍的安全检查及维修改造。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对校舍安全和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工作的认识,健全并落实校舍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制。要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防止或减轻事故损失。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和定期排查鉴定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定期排查鉴定要做到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学校发现隐患严重的校舍,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解决处理。既要保证安全,又要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对于D级危房必须立即封闭停止使用,无改造价值的应予拆除。拆除前必须在危房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止发生危险。对于C、B级危房应立即组织学校、设计、施工人员排除危险点,加固危险构件,保证房屋安全使用。对于局部险情一时排除不掉的,也应封闭不安全的部分校舍并停止使用。

再次,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最近一段时间,个别学校由于聘用刑满释放人员、精神病人出现过严重的校园安全事故。法律作出这些规定的目的是防患于未然,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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