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纳税人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 )

消费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等。“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二:什么是消费税?它的纳税人是哪些?

需要消费以下物品的要缴消费税。

1.征收范围和纳税人

(1)征收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及销售下列消费品: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骸等产品。

(2)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三:请问 消费税纳税人一定是增值税纳税人吗

消费税纳税人不一定是增值税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暂行条例

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根据颁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5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发生了分装行为,就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同时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文件特指“单位和个人”,所以就不存在是否一般纳税人之争了。提问所说的其他问题,可直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先定性然后才可以进行相关的申报及减免、扣除。对于其中涉及计税数量的扣除等是按照生产领用数进行计算,较为复杂,需要结合销售及生产环节具体情况进行筹划并合理合法申报。

四:消费税纳税人一定是增值税纳税人吗

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是我国流转税体系中三大主体税种,在我国税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而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其他劳务则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在税收实践中纳税人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情形十分普遍;消费税是在对所有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量消费品征收的,

因此,消费税纳税人同时也是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条例除了为转型改革的需要作相应修订外,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在此次修订时一并解决:首先,纳税申报期限较短,不便于纳税人申报纳税;其次,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条例的有些内容已经作了调整,增值税条珐需要作相应的补充完善。鉴于营业税、消费税与增值税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消费税条例和营业税条例也存在增值税条例的上述两个问题,因此为了保持这三个税种相关政策和征管措施之间的有效衔接,有必要同时对消费税条例和营业税条例进行相应修改。

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根据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已经将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征收率分别为6%和4%。考虑到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水平总体降低,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应当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同时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十分普遍,实际征管中难以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

五:纳税人应缴纳消费税的情况有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应税消费品在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根据条例规定,具体有以下四种情况: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销售的(即自产自销),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

对于消费税四个方面的应税行为,消费税规定了以下四个环节: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销售环节;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环节;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受托方交付消费品的环节;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环节。

消费税只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性征收,而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征收。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不退消费税。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仍按海关进行规定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95号)。

六:消费税是什么意思?

消费税是应税消费品要交的税。

主要包括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烟花、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高档手表、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游艇、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

增值税是对增值额的课税,增值额越大,拿的增值税就越多,没有增值额,就没有增值税。

如果你购进的商品为45万(不含税),销售后得到50万元,这样你就得到5万元的增值额,所以你要拿8500(50000*17%)的税金。

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也是增值税的定义,即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你在采购商品承付了76500元(450000*17%)的税,但是在计算应交税金时被销项税额扣除了,即85000元(500000*17%)即(销项税额)-76500(进项税额)=8500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七:消费税缴税方式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4、给你法规你看一下

6.1 消费税纳税指南

6.1 一般规定

6.1.1概念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6.1.2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委托加工(另

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6.1.3征收范围

消费税共列举二十五个征税项目。具体名称是:

1、税目: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

胎、摩托车、小汽车。

2、子目: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小汽

车、越野车、小客车。

6.1.4税率

消费税税率有两种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从3%∽45%,具体请见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汽油、柴油

3、复合税率(比例和定额):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

6.1.5纳税环节

消费税纳税环节为生产和进口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由生产销售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6.1.6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

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6.1.7纳税地点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

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3、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

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余下全文>>

八:消费税的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一致的嘛

恰恰相反是不一致的。

比如香烟,消费税的纳税人是烟草生产企业,而香烟的实际负税人是购烟、抽烟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九:什么是消费税

什么是消费税?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

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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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

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

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

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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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二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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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如何规定?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注 1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38号《关于甲类卷

烟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甲类卷

烟暂减按4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注 2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39号《关于对香皂

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香皂暂减

按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注 3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91号《关于金银首

饰消费税减按5%征收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金、银和金基、

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的消费税减按5%的

税率征收。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仍按10%的税率征收。

注 4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6)财税字第10号《关于对摩托车

轮胎暂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至1997年12

月31日止对摩托车轮胎的消费税暂减按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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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如何规定?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生产销售时纳税;

2、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3......余下全文>>

十:下列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为什么?

单选:

下列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卷烟厂 )。

多选:

下列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卷烟厂 烟酒批发公司 )。

消费税纳税环节

生产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进口环节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批发环节

在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仅限于卷烟,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费税。适用税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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