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的期限

一:强制执行过程中扣押、查封的期限

法院执行是不适用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的。

二: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是什么意思

这是指法院查封的最长期限

三:查封扣押的期限是多久

冻结银行存款一年,扣押动产二年,查封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三年。

四:查封,扣押的期限是多久

你看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犯罪扣押

如果是行政执法,最长是30天

如果是刑事犯罪扣押,最长是1年

五:查封,扣押的实施程序及期限

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有关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在2005 年月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已于2004年10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第八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余下全文>>

六: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是多长时间?法律依据 20分

附上法律规定: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j结论:具体多久是需结合案子的情况去得出的与推断的 ,如和 律师工作人士 请教 寻问:“【tieba.baidu.com/p/4406423967 】]”说不定更清楚很多。

七: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最新司法解释规定:查封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其中: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八:行政执法时,查封扣押物品的期限是多久?

你看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犯罪扣押

如果是行政执法,最长是30天

如果是刑事犯罪扣押,最长是1年

九: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是工作日吗

答案是否定的。

法律依据如下:

《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本法中十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故超过10日的期限为自然日。

十:查封期限!!!!

难说...

这个浮子是否在"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范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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