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理论

一:纯公共物品的公共物品理论

新政治经济学的一项基本理论,也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公共财政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基础理论.公共物品是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按照公共物品的供给、消费、技术等特征,依据公共物品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状况,公共物品可以被划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 纯公共物品一般具有规模经济的特征.纯公共物品消费上不存在“拥挤效应”,不可能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进行排他性使用,否则代价将非常高昂.国防、国家安全、法律秩序等属于典型的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的范围十分广泛,它介于私人物品和纯公共物品之间.相对于纯公共物品而言,它的某些性质发生了变化.一类准公共物品的使用和消费局限在一定的地域中,其受益的范围是有限的如地方公共物品(并不一定具有排他性);一类准公共物品是公共的或是可以共用的,一个人的使用不能够排斥其他人的使用。然而,出于私益,它在消费上却可能存在着竞争。由于公共的性质,物品使用中可能存在着“拥挤效应”和“过度使用”的问题,这类物品如地下水流域与水体资源、牧区、森林、灌溉渠道等.另一类准公共物品具有明显的排他性,由于消费“拥挤点”的存在,往往必须通过付费,才能消费,它包括俱乐部物品、有线电视频道和高速公路等。公共物品提供方式传统上是政府直接负责公共物品的提供和生产.使得政府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对经济活动的规制、干预和生产功能,政府规模越来越庞大,而财政开支的规模也与日俱增。但是,政府在经历了扩张性财政政策带来的一个时期的经济繁荣之后,制度安排的效用递减和传统官僚体制内在的弊病,使得自身无法经济、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存在着过度提供公共物品、财政赤字负担过重和无法迅速回应公众多元化需求等诸多问题。要求政府选择更为有效的供给制度安排.公共物品理论认为,根据公共产品的不同属性和特征,安排公共产品的多元供给制度,使各种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平衡,公决效率最优.政府出于对宪法、法律的遵从和满足公民基本权利与公平分配的需要,它必须对某些涉及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公民基本权利与利益的纯公共物品予以提供,但同时可以通过多种组织形式,利用市场资源配置和私营部门的经营与技术优势,来有效地生产各种不同性质的准公共物品,这样既满足公平价值,又满足效率价值,并降低公共财政的支出规模,提高公众满意度.

二:公共物品理论的由来

现代经济对公共物品理论的研究始于Samuelson,他认为公共物品是指每个人对某种产品的消费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在此基础上,经Musgrave等人的进一步研究和完善,逐步形成了公共物品的两大特性,即消费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消费的非竞争性意味着增加额外的消费者不会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水平,或者说增加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消费的非排他性意味着某物品的消费要排除其他人是不可能的。典型的纯公共物品有国防、公共安全等,这些物品一旦被国家提供,该国的居民都能享用,同时增加居民一般也不会降低其他居民的国防或公共安全服务。与纯公共物品相反的另一个极端是纯私人物品,它是指一种物品同时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和排他性。根据信息商品属于公共物品的观点,市场机制会造成信息商品的生产不足,即私人市场提供的信息商品数量将小于最优值。从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观点来看,公共物品理论认为,信息商品的公共产权安排更为有效。由此,需要政府干预。干预的形式一般有两种:政府自己充当信息生产者。对私人信息生产者给予补贴和资助。在这种产权安排下,信息商品一般只能采取统一定价,或在统一定价的基础上适当调整。

三:公共物品理论谁提出的,在哪本著作

公共物品理论,又称为公共产品理论,最早见于萨缪尔逊的《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但之前已有学者提出相关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历史发展:

早在上个世纪末,奥地利和意大利学者将边际效用价值论运用到财政学科研究上,论证了政府和财政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合理性、互补性,形成了公共产品理论。

1919年产生的林达尔均衡是公共产品理论最早的成果之一,林达尔认为公共产品价格并非取决于某些政治选择机制和强制性税收,恰恰相反,每个个人都面临着根据自己意愿确定的价格,并均可按照这种价格购买公共产品总量。处于均衡状态时,这些价格使每个人需要的公用产品量相同,并与应该提供的公用产品量保持一致。因为每个人购买并消费了公用产品的总产量,按照这些价格的供给恰好就是各个个人支付价格的总和。林达尔均衡使人们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问题取得了一致,即分摊的成本与边际收益成比例。总之,林达尔均衡指个人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以及它们之间的成本分配进行讨价还价,并实现讨价还价的均衡。

萨缪尔逊1954年、1955年分别发表的《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和《公共支出理论的图式探讨》提出并部分的解决了公共产品理论的一些核心问题,如:如何用分析的方法定义集体消费产品?怎样描述生产公共产品所需资源的最佳配置的特征。他在“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一文中将公共产品定义为这样一种产品:每一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并不减少任何他人也对这种产品的消费。这一描述成为经济学关于纯粹的公共产品的经典定义。

1956年蒂鲍特(C.M.tiebout)发表了论文“一个地方支出的纯理论”,随即出现了大量关于地方公共产品的文献,地方公共产品问题指:一些公共产品只有居住在特定地区的人才能享用,因此个人可以通过迁居,来选择他消费的公共产品。布坎南在1965年的“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首次对非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进行了讨论,公共产品的概念得以拓宽,认为只要是集体或社会团体决定,为了某种原因通过集体组织提供繁荣物品或服务,便是公共产品。

同年,贝冢(K.Kaizuka)最先引入了公共产品要素的概念。1969年,萨缪尔逊指出对林达尔均衡理论提出了批评,指出:因为每个人都有将其真正边际支付愿望予以支付的共同契机,所以林达尔均衡产生的公共产品供给均衡水平将会远低于最优水平。

1973年,桑得莫(A.Sandom)发表了“公共产品与消费技术”。着重从消费技术角度研究了混合产品(准公共产品)。70年代以后,公共产品理论的的发展主要集中在设计机制保证公共产品的决策者提供的效率原则。

四:公共产品理论的主要思路

一是将公共产品供给的决定诉诸政治程序,用公众投票方式解决,如布坎南及其“公共选择学派”,他们使公共产品理论研究的领域得以拓宽,研究非市场决策,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 还有一种思路是设计一种计划程序诱导个人会基于自己的利益而真实显示其对公共产品的偏好即激励机制设计问题,克拉克和格罗夫斯等人对后一思路进行了大胆探讨。

五:公共产品理论的理论简介

根据公共经济学理论,社会产品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按照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的定义,纯粹的公共产品或劳务是这样的产品或劳务,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产品或劳务消费的减少。而且公共产品或劳务具有与私人产品或劳务显著不同的三个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 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而凡是可以由个别消费者所占有和享用,具有敌对性、排他性和可分性的产品就是私人产品。介于二者之间的产品称为准公共产品。

六:公共财政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需要论

公共财政的理论基础有两个分别为:

公共产品理论

市场失灵理论

七:纯公共物品的概念

纯公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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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学中,一般根据排他性和竞争性对物品的类型进行区分。纯公共物品一般指同时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具有非排他性但有竞争性的物品称为共有资源,而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物品则为私人物品。

1. 非竞争性是指一种商品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向一个额外消费者提供该商品的边际成本为零。这意味着共享消费的可能性,即一个个体的消费不减少其他个体可获得的消费量。竞争性源于商品本身的属性——成本属性,公共物品往往是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甚至边际成本为零的商品,于是私人市场上的均衡定价法则“平均成本=边际成本=边际收益=价格”失效了,需要引进新的定价法则。

2. 非排他性指无法将这种商品据为己有,而将其他人排除在消费之外,这意味着不能或很难对人们消费这种商品收费。排他性不是物品的自然属性,而往往依赖于一个社会的法律架构和技术实现能力。具体而言,生产者之所以能向消费者收费,一方面是因为“法律”(一种公共契约)赋予他该商品的产权,另一方面是因为当时的技术能帮助他实现“占有”,易于实施的是对诸如椅子、面包的占有,技术难度较大的如用加密技术实现对软件或电视节目的占有。对公共物品而言,或者无法设定产权,或者无法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实现“占有”,因此无法向消费者收取费用,生产者也就失去了供应这种商品的动力。可见,排他性是影响物品性质的关键因素。具有非排他性的物品才会因无从收费而产生外部性,甚至成为共有资源或公共物品,从而造成市场配置机制的失灵,为政府管制提供了理由;而面对非竞争性,所需做的只是改变一下定价法则。

3. 根据排他性情况的不同,一些物品可以在成为公共物品与成为私人物品之间变换,在确定一种物品是不是公共物品时,必须确定受益者的人数,以及能否把这些受益者排除在享用这种物品之外(曼昆)。排他性也是判断物品是否受外部性影响的关键因素。由于很多物品都有一定的外部性,从而具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双重特征(DeAngelo,1981)。具有外部性或公共物品属性的商品仍可以由私人市场提供,只要一部分消费者从中受益的量大大超出了他们的成本,在能够将这部分消费者识别和分离出来的基础上,即使无法排除其他的不付场消费者,对供需决策而言,也不重要(布朗、杰克逊)。常见的如体育场音乐会、防病毒疫苗减少了他人的感染概率等。对于上述商品,虽然都存在一定的外部性,但市场仍将它们作为私人物品对待。

取自"http://www.seeall.biz/index.php/%E5%85%AC%E5%85%B1%E7%89%A9%E5%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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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会计师百科全书网www.seeall.biz

八:试用公共物品理论解释"为什么解决全球变暖问题如此棘手

相对于私人物品来说,公共物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因此就势必会产生类似搭便车的现象。也就不能保证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与此对应,全球变暖的根源还是由于全球工业化进程过快,排放了大量温室气体导致,而空气就是最典型的公共物品,所以解决起来会比较棘手。

九:在公共产品理论中,家用电器属于哪种产品

属于非竞争性物品。 公共物品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的,主要由政府来提供的物品。 非竞争性是指该产品被提供出来以后,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数量和质量,其他人消费该产品的额外成本为零,换句话说,增加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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