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一: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出台有何重要意义

(一)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能源体制改革,为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完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政企分开,分离自然垄断业务和竞争性业务,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推动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深化国有能源企业改革,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提高企业竞争力。鼓励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推进原油期货市场建设。

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天然气井口价格及销售价格、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和油气管输价格由政府定价。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重点推进电网、油气管网建设运营体制改革,明确电网和油气管网功能定位,逐步建立公平接入、供需导向、可靠灵活的电力和油气输送网络。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步伐,推动供求双方直接交易,构建竞争性电力交易市场。

健全能源法律法规。加快推动能源法制定和电力法、煤炭法修订工作。积极推进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核电管理、能源储备等行政法规制定或修订工作。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能源监管体系。加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快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强化能源监管,健全监管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健全和完善能源政策。

完善能源税费政策。加快资源税费改革,积极推进清费立税,逐步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研究调整能源消费税征税环节和税率,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征收范围。完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探索建立绿色税收体系。

完善能源投资和产业政策。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扩大地质勘探基金规模,重点支持和引导非常规油气及深海油气资源开发和国际合作,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及重大装备的支持机制。完善调峰调频备用补偿政策,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及配套措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节能提效、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能源项目的支持。研究制定推动绿色信贷发展的激励政策。

完善能源消费政策。实行差别化能源价格政策。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节能服务机构和能源服务公司,实施能源审计制度。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落实能效“领跑者”制度。

(三)做好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加强对能源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审议,指导推动本行动计划的实施。能源局要切实履行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细化任务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和重点能源企业要将贯彻落实本行动计划列入本部门、本地区、本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各类规划计划与本行动计划的衔接。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要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和协调机制,精心组织实施。

加强督促检查。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开展评估检查和考核评价,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余下全文>>

二:谁那有《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急用!!!在线等!

在制定中,尚未出台

三:再看个人战略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里 做的是任务 还是结果

在制定中,尚未出台

四:国家能源委员会的召开会议

距首次会议召开四年之后,国家能源委员会201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此次会议传递出的信号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中国考虑开工一批核电、特高压输电等重大能源项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上强调,当前要开工一批重大项目。这既是稳增长、提高能源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更是调整能源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抓手。要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重点项目建设,2014年要按规划开工建设一批采用特高压和常规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降耗增效。 时隔4年再次开会国家能源委员会成立于2010年,当年4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首次会议。第二次会议由李克强主持。李克强是本届政府国家能源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此外还有来自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相关职能的一把手担任委员。国家能源委办公室主任、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会上做了关于当前能源形势的工作汇报,审议了能源委员会办事规则和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李克强在会上指出,调整能源结构,关键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要放开竞争性业务,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有序进入能源开发领域公平竞争。积极推进清费立税,深化煤炭资源税改革。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步伐,推动供求双方直接交易,提供更加经济、优质的电力保障,让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我们的能源装备有基础、有条件、性价比好,要积极创造体制条件,着力完善相关专业服务,努力形成各方合力,推动先进能源技术装备“走出去”。一位国家发改委退休高官在会上提出,中国西北可以建设3000万千瓦的风电光伏大基地,因为这些电量可以通过特高压来输送。但按照中国特高压的规划,这样的大基地依旧很难落地,因为弃风弃电严重。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弃风电量约200亿度,是2011年的一倍多,主要集中在西北、东北、华北地区。按1千克标准煤发3度电的水平,200亿度电等于670万吨煤,相当于超过100亿元的经济效益,至少可以创造2000亿元产值。内陆核电不在议程中谈及核电时,会议表示要对沿海核电进行开工,但内陆核电依旧按原有的规划不在“十二五”期间的议程中。2014年以来,国家核安全局已经批复通过徐大堡核电厂1、2机组厂址和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的选择审查意见。按照流程,在获得厂址批复后,这两个核电厂将进入报送国务院审核阶段。它们将来使用的技术是中国从美国引进的第三代核电技术——AP1000。这两个核电项目的业主分别是中核集团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中国还有10个类似的核电项目尚未得到国家核安全局的审批,即将审批的分别为陆丰1、2号机组和荣成1、2号机组。这2个核电项目的业主分别是中国广核集团和国核技工程有限公司。荣成核项目所用的技术,是国核技在AP1000的基础上自主研发的CAP1400。而日后中国上马的核电项目,将主要使用AP系列核电机型,尽管它们因为种种原因而在中国尚存有争议。此外,根据本报梳理,正在等待国家核安全局审批通过的还有三门3、4号机组,江苏田湾5、6号机组,福清5、6号机组,红沿河5、6号机组,漳州1、2号机组。

五:国家能源局光伏新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年12月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目标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各地新能源平衡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决定调整新建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经商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光伏电站,下同)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为使投资预期明确,陆上风电一并确定2016年和2018年标杆电价;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具体标杆电价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二、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选择“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单位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并不得再变更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三、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四、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但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当地上网标杆电价水平。

五、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六、上述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六:光伏发电补贴下调对光伏产业好还是坏

降低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对于光伏企业的影响是不可回避的。我国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曾明确提出,到2020年风力发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逐年下调电价,一定会有所行动。   收益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降低这样一类企业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投资热情,这时传统能源一种“逆替代”可再生能源的情况有可能会出现,这种效应不利于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调整、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和环境污染治理。“调价会拉近传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之间的电价差距,但这种调整给可再生能源发电带来的正向收益是长期的、缓慢的。 电价下调的前提是保障发电项目的基本回报率,否则只会导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减少,就是要保证电站的使用时间,这就意味着必须解决弃风弃光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按时、按量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对于企业而言更显得尤为必要。 长期来看,上网电价的下调将促使发电企业的战略从规模扩张转移到降低成本上来,实现新能源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发展、从高补贴政策依赖模式向低补贴竞争力提高模式的两个转变。

七: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的地质工会工作

当下,我国的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转入新常态,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已经或即将发生诸多重大转变:经济发展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从资源环境约束的角度看,过去我国经济体量较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经历30多年的高速发展,现在环境的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因此,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美好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这就对地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那么,面对形势的变化,地勘系统或地勘单位如何因势而动,主动作为?到底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呢?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地质找矿工作具有超前性,不能盲目地跟着矿产品市场的周期而波动,但在新的形势下,地勘工作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从矿产勘查方面来看,应当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寻找油气特别是清洁能源领域。

近两年来,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矿业经济发展进入低谷,国内矿产勘查市场遇冷,对于地勘行业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因此有人对地质找矿前景不看好。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虽然全球矿业出现大幅调整,但新兴国家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巨大,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世界仍将维持对矿产资源的强劲需求。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同时,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深入实施,为拓展地质工作领域带来了许多新的机遇。

众所周知,地质找矿涉及到国家的长期战略发展问题。从设立目标找矿,到目标矿投入生产,少则七八年,多则二三十年。因为找矿周期长,现在用的矿都是前10年、前20年找到的;如果现在停止找矿,那将来就无矿可用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资源的持续供给,否则就成为空中楼阁。

地质勘查工作是为国民经济服务的,目前最重要的服务内容还是找矿,即解决资源保障问题,尤其是提供油气资源等重要矿产资源的保障。虽然目前油价等一些矿产品价格持续下跌,但是这种状况不会永久持续。地质找矿不能盲目地跟着矿产品市场的周期而波动。因此,不管市场上矿产品的价格走势如何,国家和政府对于找矿工作的支持与投入力度都不会随意缩减。实际上,据国土资源部地勘司的领导介绍,尽管近几年随着矿产品价格的波动以及矿业形势的变化,社会资本对地质找矿的投入有所减少,但从国家层面来看,中央财政用于地质找矿的投入从总体上说始终没有缩减。

与此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尽管预计2015年市场去过剩产能、去金融化的进程仍将继续,以铜、铁、铅锌等为主的大宗矿产勘查投入进一步理性回归,但随着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发生重大调整,我国能源供应安全威胁的不断加大,这对能源矿产找矿勘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需求。旨在推动能源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于去年出台,加上国家油气勘探开发体制改革的推进,与之相关的石油、天然气以及铀矿等矿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获更多资金青睐。

事实上,在新常态下,国家对能源资源保障的需求正在发生变化,其中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对矿种的需求倾向性更加明显。比如,我国的能源战略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尽量减少对煤炭资源的依赖,加大油气勘探投入力度。过去,我国在资源勘查开发方面比较注重“量”的积累,各类资源的产量增长都比较大。现在,按照新的发展模式,根据调结构、转型升级、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政府在能源资源保障方面加大了对清......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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