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最新产假规定

一:内蒙古2016年产假新规定,内蒙古产假多少天

你好,从2016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取消晚婚假,并增加15天婚假,增加后婚假为18天。

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再增加产假60天,明确为158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25天。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这是国家规定的福利,只要是女员工都可以享受的。

二:2016婚假产假怎么休,内蒙古婚假产假最新规定

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后落案,内蒙地区产假158天!信息来自北疆

三:内蒙古自治区休产假的相关规定

五个月

四:2016年内蒙古女职工第一胎产假是多长时间?

2016年休产假,取消晚育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具体延长生育假到几天各地还未定)。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申请产假需要的资料有:申请书,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有些单位还要求B超结果显示胎儿周数的证明等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五:内蒙古产假延长多少天从哪天开始执行

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

一、产假的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产假分类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三)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四)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三、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余下全文>>

六:2016年内蒙古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全文,内蒙古婚假产假多少天

1、根据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享受晚育假,但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具体规定是: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与男方护理假十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2、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享受晚育假,但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具体规定是: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与男方护理假十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3、产假:2016年1月1日及以后(日期以孩子出生证明上的日期为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我自治区《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98日,增加产假60日,增加后产假为158日,取消孕假期;男方护理假国家规定10日不变。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育日期在此之前的按照老政策执行。

七:包头市产假2016新规定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至于生育延长假,可根据各省市经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执行。你可关注该条例。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八:内蒙古自治区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九:2016年内蒙古刨腹产产假多少天?

内蒙古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改。新的《条例》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除了对全国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其他少数民族公民生育政策单独作出的规定,并提出尊重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的生育意愿。

修改后的《条例》取消了晚婚假和晚育假,明确规定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再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新《条例》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其中,符合《条例》规定如再生育的,则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已经享受的奖励不再退还;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且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此外,修改后的《条例》对再生育情形作出了相应调整,明确规定了五种可以再生育一胎的情形,分别是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生育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或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蒙古族公民、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两个子女均为女孩的以及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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