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消防管理条例。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企业消防制度
1.目的
规定各项消防管理要求,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过程。
3.责任人
安全部、保卫科
4.程序
4.1总则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4.2防火安全职责
4.2.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尽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4.2.2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2.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4.2.3.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4.2.3.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2.3.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2.3.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2.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4.2.4.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4.2.4.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4.2.4.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2.4.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4.2.5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4.2.6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4.3消防管理
4.3.1消防设施
4.3.1.1公司内设置与生产、贮存、运输相适应的消防设施。
公司内除设置全厂性的消防设施外,还应在露天生产装置、建筑物、仓库、装卸站台和罐区等场所设置小型灭火机和其它简易灭火器。
4.3.1.2公司内应设消火栓,并配备消防水带及水栓。
4.3.1.3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保卫科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
4.3.1.4每季度检验一次,干粉三年换一次,其它随用随灌,保持完整好用。
及时做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不放置于潮湿地方。
4.3.1.5凡是专用消防龙头周围,不得堆放异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证随时可用。
4.3.1.6消防器材不准随意作为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否则按《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暂行办法》处理,并照价赔偿。
4.3.2灭火器管理制度
4.3.2.1灭火器的配置与灌装
a) 安全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国家标准定量配置合格灭火器,使用后的灭火器须到当地消防部门进行灌装。
b) 安全部对全公司所使用的灭火器统计,在《消防器材(设施)检查表》中做好记录,并对每一只在用灭火器进行挂牌标识。
4.3.2.2灭火器的储存
a) 各使用部门配置的灭火器须有灭火器存放装置,且有保护装置,应标识清楚,便于取用。
b) 公司备用的灭火器储存于消防室中,须做到防潮、防雨、防爆,并定期进行检查灭火器压力表,若指针在红线区,应作重新灌装或报废处理。
4.3.2.3灭火器的使用
a) 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需使用灭火器的,应按《安全生产手册》规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过程中注意个人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非必要情况,优先选用干粉灭火器,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b) 灭火器使用完毕之后,使用部门须处理好现场。检查使用后的灭火器,若压力表指针在蓝线区以上,则送回原存放点;若指针在红线区,则送部安全主管作灌装或报废处理。
4.3.2.4灭火器的报废
a) 各部安全主管确认无法进行灌装的灭火器要作报废处理。
b) 灭火器的报废送专业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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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通风厂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1、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消防训练,提高职工对防火安全的认识,增强灭火技能。
2、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器材和供电线路是否完好,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严禁在仓库、车间吸烟、使用明火或使用电热取暖装置,需在车间进行电焊、氧气切割作业时,须经主管人员批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后进行。
4、加强电源管理,定期检修,发现电源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进行维修,下班时切断电源。
5、减少车间材料纸张的存放量,印刷成品及时送货,减少车间危险品存量。
6、车间清洁用汽油等易燃化学品坚持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使用时打开窗户,保持通风,使用后及时封好盖,用胶带粘好出孔。
7、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放置地点醒目易取,使每位员工掌握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8、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纵火破坏,如发生火警应保持镇静,积极设法扑救,并迅速报警。
9、如违反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者要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后果从严处理。
三: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提供以下参考资料,希望以上对你有帮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 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 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 ;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 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
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余下全文>>
四:木材加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不知道下面是不是朋友所要: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余下全文>>
五:企业微信消防站要求管理制度有哪些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六:《消防法》中对车间、仓库、集体宿舍“三合一”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有哪些规定
请听业内人士的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上述消防技术标准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俗称“三合一”,以下简称“合用场所”)的限定条件,并规定了合用场所的防火分隔措施、疏散设施、消防设施,以及火源控制等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0517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the place combined with habitation,production,
storage and business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4 基本规定
4.1 合用场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建筑内:
a)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
b) 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
c) 厂房和仓库;
d) 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
e) 地下建筑。
4.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用场所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难以完全分隔时,不应设置人员住宿:
a) 合用场所的建筑高度大于15m;
b) 合用场所的建筑面积大于2000m2;
c) 合用场所住宿人数超过20人。
4.3 除4.2以外的其他合用场所,当执行4.2规定有困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b) 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c) 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
4.4 合用场所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应确保人员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
4.5 合用场所使用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顶平台。
4.6 合用场所中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并宜配备轻便消防水龙。
4.7 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 m2,且住宿少于5人的小型合用场所,当执行本标准关于防火分隔措施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规定确有困难时,宜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人员住宿宜......余下全文>>
七: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甘肃省消防条例》
3.4 公安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 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 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和培训。
4.4 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5、内容
5.1 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 组织管理
5.2.1 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5.2.3 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 公司应建一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 消防安全责任
5.3.1 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 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火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行政人事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 行政人事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础;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创业中心物管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务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及生产车间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领导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l 几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挥工作。
5.3.4 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余下全文>>
八: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修正)
(1994年6月28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6月29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工作和消防科学技术研究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 消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公安机关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的消防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工作;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的消防监督工作。
铁路、民航、航运系统的消防监督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当地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第六条 每年11月9日为本省消防日。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部署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普及消防常识,组织职工群众进行自防自救训练,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八条 新闻、教育、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做好社会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幼儿园、家庭应当加强对学生、幼儿、家庭成员的消防常识教育。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并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应当由消防监督机构参加验收。经验收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不得投入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的建筑工程和从国外引进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必须符合我国消防技术规范;凡与防火有关的设计资料,应当送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第十二条 在城区不准搭建易燃简易建筑。确需临时搭建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送消防监督机构备案,并在规定限期内拆除。
第十三条 禁止在输油、输气管线安全距离内构筑有碍管线安全的建筑物。
第十四条 凡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查合格的,发给消防安全许可证。
购买、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须由消防监督机构核发准购、准运证明;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监督机构指定的行车路线、时间行驶,并配置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第十五条 从事生产、维修、销售消防器材、设备、防火材料的单位,必须取得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自动消防系统的安装,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电工、焊工、油漆工和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管理的人员上岗前,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第十七条 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应当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余下全文>>
九:谁可以给我一份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包括办公室以及库房安全方面,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十分感谢。
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办公室内未经同意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炉、电热器,不得超荷用电。
二、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厕所、走廊等处焚烧垃圾。
三、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夜间办公室人员不得在办公楼留宿。
五、各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源电器。
六、电脑、电话室严格按规定走线。
七、不得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
八、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在过道内堆放物品。
九、对室内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期检查,发现损攻或丢失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库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库房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严格收、发、领、借、退、核等手续。日清日结、定期检查。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库房安全防火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本饭店有关防火的规定。
(3)库房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置明显的告示。
(4)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须有专人专库保管,健全各种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的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不能使用其它电器设备。所有照明开关都必须安装在库房外,并配有能加锁的保险盒。
(6)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按照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发现电线老化等问题要及时请工程部更换。
(7)要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分库存放,不能将性质不同、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8)库房内存放的物品要分类堆放整齐,要按防火的“五距”要求堆放。“五距”是指
A.顶距:即货物距离顶层50厘米。
B.灯距:即货物距离灯具50厘米。
C.墙距:即货物距离墙壁50~80厘米。
D.柱距:即货物距离柱子10~20厘米。
E.垛距:即货物垛与垛之间应为100厘米。
F.库房内主要通道不得少于1.5米宽。
(9)库房的门口及通道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保持畅通无阻。
(10)保管员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证确无问题,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后方可锁门离开。
(11)仓库的保管员及其它值班人员,除懂得饭店一般防火灭火知识外,还需经过库房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器材的使用训练,做到平时能防,有火能救,确保安全。
(12)库房内的水电设备及防护设施要定期检查,保持库区内的主要通道畅通,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3)安全部要经常对各种仓库进行检查。
(1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以上资料希望对你有用!
十:求消防工程公司管理制度3条。
一、 项目部组织机构
(一)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两名、项目经理两名、材料员一名、资料员一名、值班人员两名和四个施工队组成:
1、 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本项目所有内、外联事务。
2、 项目经理分别负责一、二标(南区);三四标(北区)的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以及外围的协调工作,负责该区域内的施工组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现场安全秩序的管理与监督、材料的合理使用等(一、二标负责人:左进峰 ;三、四标负责人:孙立成)。
3、 材料及保管员负责进场材料的验收保管、出入库材料的受理、材料账目的建立及管理,项目部配备的工具、设备的监督管理,材料现场的秩序和项目部所有区域内的卫生监督管理,值班人员的考核管理。
4、 资料员负责所有资料、文案的组织和报审,数据统计等。
5、 值班人员负责项目部内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和院内的卫生、绿植的养护。
6、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四人为重大事件应急小组成员,在重大事故发生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出现在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7、 现场施工四个班组:水电安装三个班组、防排烟一个班组,负责在本项目内实施水、电、防排烟安装调试。
(二)各施工班组要求必须设主要负责人一名,安全、质量、领料员各一名并交项目部备案。
1、要求班组负责人必须在岗,积极配合项目部工作,全面负责跟踪监督、指挥协调本施工区域的施工工作,不准无故脱岗,发现无故脱岗超出半天(4小时)罚款2000元,特殊情况须向项目部请假获准。攻 2、安全员必须佩带安全袖标,如发现安全员在现场没有佩带安全袖标者一次罚款500元,现场出现特殊情况或发生事故时,安全员要第一时间出现在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处理。
(三)会议组织与参加:
1、 项目部定期组织召开的会议,各班组负责人必须积极主动的按时参加,涉及到质量、技术、安全等事宜必须要求专人同时参加。
2、 会议中需要传达的事务要在第一时间传达到位,
3、 无故缺席会议的一次罚款1000元。
二、 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一)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规范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2、 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器设备,及安全“三宝”
3、 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必须设置漏电自动保护装置。
4、 严禁在施工现场打闹和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并操作机具。
5、 现场内不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短裤,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6、 非专业操作人员不准操作使用机具设备。
7、 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子设施及安全装置。
8、 机械设备、防护措施要齐全有效,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9、 在楼梯口、予制洞口、通风口、下水检查口等“四口”施工时,必须设置栏杆或盖板加以防护。
10、 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必须做到断电、断水,电动机具、设备、材料必须安全存放,防护措施得当。
凡违反上述规定,分别给予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100—500元处罚,同时附带承担相应的民事和法律责任。
(二)现场施工安全“十禁令”
1、 严禁私自改变施工方案。
2、 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挂接、拆除电线、电器,拆除和改动安全防护设施。
3、 严禁在操作现场(加工车间场所)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
4、 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地方进行作业和单人独立从事高危作业。
5、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
6、 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7、 严禁偷盗和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8、 严禁电源开关一闸多用和闸外取电。
9、 严禁施工现场各种材料乱堆、混放。
10、严禁将小孩及......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