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辞职流程

一:试用期辞职流程

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员工在转正前有离职意向的,阀提前3 个标准工作日提交《辞职申请表》,说明离职原因,完成岗位工作交接(最好有个书面的双方确认),完成后即可办理离职和结算。

总的来说试用期是双方的互相考察阶段,员工提出离职和公司辞退员工都在情理之中,手续并不需要太复杂。

希望对你有帮助!

二:试用期辞职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1、关于提前转正。如果老板只是口头承诺你提前转正,而劳动合同上签的中三个月试用期,那么,老板是可以反悔的,法律上只承认劳动合同上所约定的试用期,虽然老板这种反悔做法很让人讨厌,违背道德,但法律只承认有证据的约定和承诺。但是,如果你提前转正有其他的相关证据(比如转正通知书、转正薪资变更等),有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你是提前转正的,这些单据有法律效力。在申诉时,单据在你手上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单据在单位的,由单位举证。另外,如果有其他同事(比如你的直接上司)的证言证明老板确实承诺过你提前转正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2、关于试用期约定的合法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你的试用期是三个月,那么,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必须是三年以上,或者是无固定期限。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满三年的,那么,单位与你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约定,单位需要承担违法约定试用期的不利后果,这是另一个话题,这里不展开说。

3、关于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你按照这条规定提前向单位递交辞职通知书,并做好工作交接,达到离职日期时,单位应当让你离职,并办好离职手续(结清工资、出具离职证明、停缴社保、清算债权债务等)。单位是不能强制留你的,也不能找借口阻止你离职。注意,我这里提到的辞职通知书,是辞职通知,不是辞职申请,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辞职是通知单位你不干了,劳动者和单位都是劳动合同适格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单位批准的。

4、关于社保。你说的保险,不知道是社保还是商业保险,社保是国家法定,必须购买,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商业保险则是企业和员工自愿购买的。如果是社保,你离职时(包括辞职、解雇、自离、裁员、劳动合同终止等一切离职形式),单位无权从你工资中扣除单位应当承担的部分,如果是商业保险,如果当初双方有约定,或者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的,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你先把上述几点弄明白,建议你阅读一下劳动合同法和社保保险法,加强一下自己这方面的知识。如果单位不按我上面论述的做,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违反了哪点,你就主张哪点。申请劳动仲裁所需的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申请书(劳动局提供)等,还有其他必要的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有帮助。谢谢。

三: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提出申请?

试用期提前3天就行了,不需要批准。时间到就可以走人。

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以证明确在3日前曾向用人单位提交过书面辞职的通知。“辞职通知”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就能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如上辞职,公司扣钱的违反劳动法的,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或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浮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员工离职工资结算方法

有问题

企业存在的问题:

1、试用期

试用期是根据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长短来订绩,不是企业随意可以定的。

劳动合同一年的只能约定一个月的试用期,最长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2、休假

一周5天?是一月5天吗?

如果是一月5天休假是不合劳动法的。

应该是逢周六、日、法定假,国家公布的其它休假都需要安排员工休假。

未安排休假的要按劳动法补两倍或三倍工资,且法定假不可补,必须休假。

3、工资算法

1000/31是不合法的。

如果是月薪,月工作天基数应该是21.75,而不是按31天除。

员工的违规:

1、只能说她是旷工。

因为按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必须安排结算工资。

而且还请注意一点,因为公司没有与她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她可以反咬一口说不知道公司有不上班扣钱的规定,那时公司会很被动。

个人建议:

因公司存在的问题较多,如果该员工比较坚持,建议协商解决,多少支付一点工资了事。事情闹大对公司没有好处。

五:试用期的辞职流程 5分

原则上是当时辞职公司立即就应发工资。

试用期和非骇用期不一样的。

一个月批准辞职报告那是中小企业在扯淡的普遍做法。

建议和老板商量着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实在不行了,通知当地劳动局。

六:试用期离职要走哪些程序?

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提出离职就可以,但要保留证据,3天后可以离职并要求单位结清你的全部工资走人。

七:试用期员工离职需要办离职手续吗

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得拖欠工资,不办离职公司会找理由扣押你的部分工资。

八: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余下全文>>

九:试用期辞职需要什么手续

1、辞职的手续按照各个公司的规定的不同有程序的不同,但是按照正常情况下,是需要主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务以及跟您所有有业务往来关系部门的同意,其目的是避免流动人员因为信息的不畅通产生问题的结余,这个很正常的。2、您在公司的只干了一个星期,就算是您签订了合同,公司也会有很多种方法不付给您工资。3、电话通知程序上可以对,但是并没有书面的东西可以证明,不知道您单位是否有人跟你说过这些东西,劳动者需要提前申请辞职,这个方面您就违约了,您电话通知,仿佛也不是很礼貌。 我认为您说的不是实习不实习的东西,也不是劳动法不劳动法的事情,我看出您的年龄不是很大,我说几句不中听的话,首先您要为您自己负责,然后企业或者公司才能为您负责,无产出怎么有回报。 话糙。。您自己分析一下是不是这个道理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