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规范服务收费自查

一: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银监会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问题的工作部署和总行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视频会议精神,****行党委高度重视,行动迅速,2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工作,成立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分行实施方案,结合本行实际,研究制定了“****分行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了活动内容,把各阶段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把各阶段的安排细化到每月和每周。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整治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委及时组织召开行务会议进行贯彻部署。组织学习了银监会周慕冰副主席对全国银行业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讲话和总行刘梅生副行长视频会议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治工作关系到我行形象品牌的树立,关系到我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我行支持“三农”的实效,做好此项工作意义重大。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各分管行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计划信贷、客户业务、财会信息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划信贷部,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银监部门和总行的有关要求。

三、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结合总行和银监部门工作要求,成立了自查小组、以部室自查为小组,将清查任务层层分解。同时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室开展情况按照时间和步骤进行督导检查。重点要求各部门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规范经营,开展贷款行为和收费服务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同时加强对营业室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指导,帮助营业室规范收费服务,并以此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贷款行为和中间业务收费合规意识,更好地服务社会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和重大负面舆情。

四、自查基本情况

(一)贷款业务收费自查情况

对照银监会“七不准”要求,我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七不准”和“四个公开”对中长期贷款业务进行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如下:

(1)不得以贷转存。我行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在贷款叙做过程中严格贯彻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存在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作为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

(2)不得存贷挂钩。我行以企业客户在我行存款作为企业贷款受理的建议,但不存在作为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

(3)不得以贷收费。我行不存在企业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强制企业客户接受与贷款业务无关的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情况。

(4)不得浮利分费。我行不存在收取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费和企业贷款资金安排承担费,我行接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从业人员组织学习,禁止收取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费和企业贷款资金安排承担费,严格约束,防止出现误操作收取费用的行为。

(5)不得借贷搭售。我行不存在企业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强制向企业客户捆绑搭售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以及购买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作为企业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的情况。

(6)不得一浮到顶。我行不存在将企业贷款利率笼统上浮至最高限额的情况。

(7)不得转嫁成本。我行不存在金融业务中银行应承担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转嫁给客户,严格约束,防止出现收费的行为。

(二)结算业务收费自查工作情......余下全文>>

二:为何要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根据报道,近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将围绕当前涉企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的原则,通过放开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规范一批,落实出台的惠企政策措施,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通知指出,要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大力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服务和收费。全面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收费监管规则,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长远、见实效的清费举措,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实际负担。

据了解,此次清理规范将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底前为自查自清阶段,国务院各部门对所属单位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自查,民政部组织已脱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自查,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对本系统尚未脱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自查。

8月底前为集中审查阶段和重点检查阶段,四部门对自查自清结果以及提出的意见进行审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审查结果,抓紧组织落实;结合自查自清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电子政务平台等涉企收费开展全面检查,对违规涉企收费问题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学校收费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做好物价检查工作

当前学校收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乱收费并且账外存放。

根据规定,学校收费必须取得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收费文件或经物价部门备案,但部分学校未经许可、自立名目擅自收取诸多费用。如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捐赠款、对学生补课收取补课费、各种培训费、报名费等。这些收费由于缺乏收费依据,为逃避监管,学校一般账外存放,有的甚至存放在业务科室,未纳入财务部门管理。支出也主要用于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如发放奖金、补贴等,存放在业务部门的甚至成为部门的“小金库”,由部门负责人支配使用。

(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混乱。

国家规定,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由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不计入单位收入,收取额度大多不受物价管理部门的监控,收费标准有一定弹性,因此,这些收费容易形成学校的隐性收费,成为监管盲点,管理较为混乱。主要表现在:将收取的课本费结余未退还学生,长期挂账形成学校的隐性收入;从代收的课本费中列支学校的印刷费等公用支出,或者从中为学生购买规定范围以外的教辅材料;课本结算折扣未让利于学生,作为学校收入甚至游离账外,形成“小金库”;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超过规定标准收取校服费,为学生购置不必要的服装,与供货单位的结算不透明、不规范,将校服折扣与返利账外存放,甚至经办人员得利,未使用正规票据进行结算,造成供货商偷逃国家税款;收取社会实践费而未实际开展活动;绝大多数学校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实行强制收费,学生和家长无法自愿、自主选择。

(三)上缴财政不及时,资金乱存乱放。

学校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均需及时、全额上缴财政部门。有些学校为逃避监管,收费上缴财政不及时,甚至坐收坐支。如有的学校人为调整上缴财政资金的时间、金额,晚开收费票据、晚入账核算,所收资金有的存在学校食堂、工会、基建户中,有的以现金形式存在保险箱中,有的存入个人银行卡中,有的用于“拉存款”,学校根据用款进度,分次上缴财政,或直接坐支。大量资金长期游离于账外或处于无序管理状态,形成资金管理的重大隐患。

(四)不给学生开具收款收据。

虽然学校会计凭证中附有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收据,并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票据,形式上看很规范,但这些票据大多到不了学生手中,学校开具这些票据是为了上缴财政或入账使用。对于学校自立名目收取的各种款项,学校不但不给学生出具收费票据,而且往往采用不入账的做法。由于难以取得有力的证据,很难查证收款的真实性,收费不公开、不透明,无法接受社会的正面监督,给相关部门的检查带来了不便,收费不开票成了学校掩盖乱收费的法宝。

二、 学校收费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 法制观念淡薄,思想认识不到位。

作为学校管理者,对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是非常了解的,但往往认为学校多年来都是这样操作的,多数学校也都采取类似做法,家长顾虑到孩子的处境一般不会进行举报,只要收取的费用不装进自己的腰包就不算违法等,所以报着侥幸心理进行违规收费。这种做法即严重违反了国家禁止学校乱收费、减轻家庭教育负担的政策,又完全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

(二) 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费用支出存在缺口。

由于财政资金紧张等原因,学校年度预算并不是按照学校实际支出需求编制的,往往与实际支出存在一定缺口,学校将一些费用通过收费转嫁到学生身上,弥补日常......余下全文>>

四: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怎么写

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省****管理局:

为了加强我处票据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行为,加强票据管理,根据省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2012]**号),我处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认真

对于此次自查工作,处党委高度重视,责成计划财务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详细了解此次对财政票据检查的内容和依据,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计划财务科结合文件精神和处领导的指示,于2012年*月*日至*日积极组织本科室财务人员对我单位所有未核销的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认真填写行了相关检查表。

二、检查、学习提高、规范管理同步进行

财基科将票据自查工作与财务管理制度学习、业务技能的提高、制度的规范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边检查、边学习、边整改规范;将自查工作与提高人员法规意识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自查、学习和法治教育不断增强自身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检查全面、重点突出

财务人员在自查工作中,在全面检查我处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了使用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专人管理财政票据、是否建立了票据登记管理制度,填写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和完整,是否符合非税收入的项目等。通过检查,我们认为:

(一)我单位未在财政部票据监制中心办理过《财政票据领购证》和领购中央财政票据。

(二)我单位在地方县级财政部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合法有效,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乱收费和乱罚款的问题。

(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票据管理制度。

所领购的地方财政票据指定了专人管理,建立了票据登记制度;票据内容填写规范准确和完整,票据开具金额与实际收取金额一致;2009年至2011年仅领取10本地方财政收据,不存在票据相互串用或混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买卖、转让、转借、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的行为;2011年所领用的地方财政票据至今未用完,票据存根保管完整,有作废票据时,三联齐备。

(四)不存在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收入的行为。

(五)2009至201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因与与地方财政不相隶属,所收金额全部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进行管理。

(六)不存在违反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的规定其他情形。

在这次自查中,发现票据管理中也存在个别不足,日常票据管理够不严,对非税收入和应税收入不能依法熟练区分,需要继续加强开票人业务技能的学习。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进一步学习了国家有关票据和财务管理的法规制度,梳理了自身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票据管理,营造风气风清气正的财务管理环境,继续推进财务工作上台阶。

附件:***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五:协会收费方面的法规

关于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按照2008年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中纪发[2008]5号)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方针,集中整治当前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健全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充分发挥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针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不同类别和属性,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务求集中整治见实效。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一边抓突出问题的解决,一边抓规范发展,完善监管体制,加强自律机制建设,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推进政府与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创造公平发展环境,增强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能力。

(三)总体目标。用一年左右时间,解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使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会员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明显增强;用两到三年的时间,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关系,政策法规比较健全、监管体制比较完善、自律机制得到加强,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规范工作范围

专项治理规范工作的范围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包括: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在工商等部门注册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场中介组织。

三、规范工作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集中整治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下列四类问题:

一是行业协会违法违规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未按照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出国考察等方面服务的,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的。(国务院纠风办、民政部等负责,排在前面的部门负牵头责任,下同)

二是行业协会违反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规定,依靠代行行政管

理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加企业和社会负担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是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违法出具认定报告或出具虚假认定报告,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市场中介组织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违反商业道德、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工商总局牵头)

四是社会中介机构在依法或接受委托授权实施认证、检验、鉴定以及举办资格考试等,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定的;依据委托、授权的行政职能,或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联合下发文件或协议,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以及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集中规范下列政府行政行为:

一是坚决纠正将特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进行指定服务;坚决纠正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依法自主开展活动等行为。(国务院纠风办牵头)

二是严肃查......余下全文>>

六:维修能不能有明细收费标准 ,另外维修完了有检查单子

汽车修理有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实施说明

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

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

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

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 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

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

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

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11、全车喷漆工时按硝基漆工艺测算,需烘烤漆的增加不超过原全车喷漆工时10%;金属漆(烘烤)增加不超过20%。

12、凡三桥以上的车辆大修时,四桥以上每增加一桥按同类车型的后桥与轮胎的工时增

加不超过40%。

13、厢式货车厢视情况按同类车型车身工时增加不超过30%。

14、自卸车6t(含6t)以上的汽油车,二级维护工时按4......余下全文>>

七:取消或停止中央涉企行政性收费35收费项目在减少几分之几

一、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

(一)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2项)

发展改革部门

1.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

公安部门

2.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

3.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环境保护部门

4.核安全技术审评费

5.环境监测服务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6.白蚁防治费

7.房屋转让手续费

农业部门

8.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

质检部门

9.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

测绘地信部门

10.测绘仪器检测收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测费)

11.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宗教部门

12.清真食品认证费

(二)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3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地质成果资料费

环境保护部门

2.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3.登记费。包括: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化学品进口登记费

交通运输部门

4.船舶登记费

5.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中国籍非入级船舶法定检验费)

卫生计生部门

6.卫生检测费

7.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水利部门

8.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9.河道采砂管理费(含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

农业部门

10.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11.农药、兽药注册登记费。包括:农药登记费,进口兽药注册登记审批、发证收费

12.检验检测费。包括:新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委托检验费,新兽药、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复核检验费,进出口兽药检验费,兽药委托检验费,农作物委托检验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费,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质检部门

13.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14.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15.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6.认证费。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

17.检验费。包括: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

18.麻醉、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费

19.药品保护费。包括:药品行政保护费,中药品种保护费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2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民航部门

21.民用航空器国籍、权利登记费

林业部门

22.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测绘地信部门

23.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八:15、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费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以不收费为原则,所需要

AB

九:在高速公路工作因文明服务不及格写检讨?

尊敬的老师:

我今天犯了一个原则性的错误,考试时竟然将纸条传给别人,这是多么严重的错误埃经过老师的《教育《教育》我已深刻的反省,老师的教导言尤在耳严肃的表情尤在眼前,我已深刻的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所以我怀着愧疚和悔恨的心给老师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我所做行为的深刻认识与我改正错误的决心!

这是一次十分深刻的检查,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我真的不应该不重视老师说的话,我不应该违背老师的话,我们作为学生就应该完全的听从老师的话,而我这次没有很好的重视到老师讲的话。我认为造成这个重大错误的主要原因在于我的思想觉悟不够高,对重要事项的认识严重不足。回家后我一直在想:我怎么会做出这样的傻事呢,我怎么会丧失诚信这一重要的原则呢的!这个考试作弊的阴影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回荡使我寝食难安。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这次的悔过真的很深刻。这几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的严重性,知道了老师说的话不能够装做没有听见,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我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

其次,我考试作弊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

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互相监督,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班级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我在考试的时候写答案给别的同学,这是作弊行为,我和那个同学关系很好,他找我帮忙,当时不忍心和侥幸心理之下量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现在我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助人为乐。我在考试的时候将答案写在小纸条上,还传给其他同学,这并不是真的在帮别人,同时也是在害自己和同学们,考试是用来平衡学生学习的好坏,不论是什么原因把答案传给别人,或者还没给别人,都是很不对的,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当然,我不能说我是为了帮助别的同学取得好的成绩才作弊的,这是不能成为我作弊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不友善的帮助就是恶意的伤害。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本应该把正确的答案写在考卷上,而我却给了别人,辜负了老师平时对我的教育之恩,老师......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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