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委员会的关系
我的理解是 会议有点像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用的 委员会是其附属的 用来监督决议的实施情况
二: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债权人组成吗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三: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有哪些
1:
债权人委员会是遵循债权人的共同意志,代表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行为以及破产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处理破产程序中的有关事项的常设监督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助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保障债权人会议职能的有效执行,并在债权人会议闭会期间对破产程序进行日常必要的监督。可见,债权人委员会是破产程序中的破产监督人。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2: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做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做出决定。
四:什么是债权人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有所有的债权人组成,向债务人讨债,瓜分债务人财产
五: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能有哪些
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做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做出决定。
六:债权人委员会有哪些人组成,有哪些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可以看出,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为:
(1)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
此处债权人代表一般应符合的条件有:由债权人会议选任、能够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
(2)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
设置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务人职工在破产程序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根据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为: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债权人委员会作为债权人会议的代表,有必要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进行有效的监督。因为管理人是否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了有效的管理和适当的处分,将直接影响到债务人财产总额的增减以及后续的财产分配。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七:银行组建债权人委员会有什么要求
破产法已经规定
八:债权人会议主席一定是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吗
一般来说,是这样。如果例外,会有麻烦。
九:债权人委员会
D(1)选项A:债权人会议“可以”(而非必须)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2)选项B: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3)选项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但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才有效,但并非由人民法院指定;(4)选项D: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十:如何理解银监会提出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银监会从2016年初启动债权人委员会(下称债委会)制度,在推行一年后,内涵和作用已经扩展,从最初协调银行“稳贷”的抓手,转变为支持实体经济“调结构”的抓手,并推动“中国式银团贷款”的探索。
债委会制度推出的背景是,在近两三年的经济下行中,“多头授信”企业信用风险不断暴露,担保圈、担保链的系统性风险隐患严重,银行潜在不良贷款急剧上升,抽贷、压贷时有发生,银企关系一度降至“冰点”。除了周期性原因,中国经济运行结构性失衡矛盾突出,过剩产能行业的“僵尸企业”占据了大量信贷资源,也一步步把银行贷款拖成不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