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补偿金

一:保密协议补偿金 10分

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没有明确规定,以约定为准,但基本原则应该是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离职时再签竞业禁止条约的话,补偿标准就由你们约定了,最好是2年的工资(因为在这两年期间你基本上不可以再从事你专长的这个行业了)!

二:签订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有效吗?

一般的网络技术公司都要和员工签署保密合同或保密协议,其实你签不签都受法律制约,因为泄露企业机密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这一禒在公司法里有规定。

你们公司要你签订这份协议只不过是细化了泄密范围、赔偿责任等内容,希望你按遵守有效的(国家制定)相关制度。

三:保密协议没有补偿 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50分

是军工企业吗

是的话就签吧,都这样

四:签了保密协议企业要支付补偿金吗?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生活网。

五:保密协议补偿金一般数量是多少?

保密协议不一定要有补偿金,竞业禁止协议有补偿金,一般是不低于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1/3。各地政策有可能不一样。

六:公司辞退补偿金、保密协议问题

首先,你不能同意主动辞职,那么你是没有补偿的。你必须得到的结果是用人单位主动辞退你的结果,才可能涉及补偿。

1、按照09年劳动合同法相应的法律法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的补偿金金额应该是1个月的基本工资,即你的补偿应该是5500元。补偿金额如果不高于哗所在当地人均月工资上年度水平的3倍,即可以不再扣税。

2、保密协议是对员工的约束,即你到同行业公司时,不能泄露以前所在公司的信息,所以公司不会给你补偿的,而是你应该遵守的。

补充:加班费应该照给,只要是你被辞退之前的加班,都应该给。

七:“竞业保密协议”中经济补偿金的多少国家有规定吗?

1、竟业禁止最长2年

2、要支付2年70%的工资作为补偿

八:保密协议是否有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没有明确规定,以约定为准,但基本原则应该是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离职时再签竞业禁止条约的话,补偿标准就由你们约定了,最好是2年的工资(因为在这两年期间你基本上不可以再从事你专长的这个行业了)!

九:入职签了保密协议,离职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首先:公司要求签署保密协议和就业禁止协议,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就是合法的。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再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补充: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下称《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竟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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