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78号令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成府发[2000]第7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行政区域内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市计划、劳动、民政、公安、粮食、规划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工作。
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第四条 征用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对当事人依法补偿、安置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被征地单位发出交地通知,被征地单位应当按通知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不的拒绝和阻挠。
第二章 征地补偿
第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道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第六条 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花草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树木和经批准的种养殖专业户按规定标准执行。
有标牌的古树名木,按照《成都市古树名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
(二)经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临时用地(含占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第九条 土地被征用后按规划需要保留的道路、水利设施由征地单位负责恢复。
第十条 征地拆迁具有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按规定标准补偿。企业搬迁涉及的搬迁损失、搬迁运费及水、电设施迁改费用等,由征地单位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0-15%补偿。
第十一条 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并按下列规定管理使用: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全部征用、农业人口全部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安置单位用于土地被征后人员的安置;原农村集体组织的财产,应当造册登记,向农民公布,其财产和涉及的债权、债务由被征地单位的上一级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部分征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被征地单位安置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安置补......余下全文>>
二: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
我国已进入了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时期,预计未来十余年,将有近亿农民实现身份的转变。而通过土地征用来实现城市的扩张发展已成为城市化的主要方式。城乡一体化战略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妥善解决集中出现失地农民的问题。既要保证社会稳定和城市化的顺利推进,又要保证失地农民劳动力“失地不失业”,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和可能性,而达到退休年龄的失地农民要老有所养。这既涉及对征地的当下补偿,又涉及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险。此课题对失地 农民安置途径进行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补偿:从货币补偿到社保安置 货币补偿总的来看,货币安置存在以下几个弊端: 首先,货币安置是一种生活指向性安排,而非就业指向性安置。征地农民在得到土地使用权置换的生活安置费后,就被永久地推向了劳动力市场。这给被征地农民留下了失业隐患。其次,货币安置着重考虑了征地“农转非”人员眼前的生活安排,并没有与社会保障制度同步衔接。“农转非”人员对自身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只能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再重新就业尚无把握的前景,“农转非”人员极易对未来的生活产生忧虑,从而产生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社会保险:以土地换保障社会保险安置只是核定农转非人员,将费用列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安置费”专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被征地对象签订安置协议,对符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费条件的被征地人员,为其设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月发放养老金。在目前政策条件下,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虽然增加了社会保障负担,但有利于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顺利实施,长远来看是值得的。我国经济较发达、入地关系较紧张的省市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教训,这体现了一种大的趋势。 留用地安置留用地安置是指为了使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有长远稳定的保障,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一定面积的建设用地,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的重要补充形式。又称开发性安置,是通过开发性项目建设解决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生产和生活出路的安置方式的创新。该方式将农民置换土地使用权获得的安置费,开发性项目投资通过转化为生产性的物质资本,使征地“农转非”人员通过与生产性物质资本结合实现再就业。具体操作是按%的开发性安置土地指标实行。 就业:从招工安置到引导型就业 招工安置招工安置是指地方政府或用地单位依据征地数量有比例地安排“农转非”人员就业。这是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存延的一种老办法,现在实施起来困难加大。随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计划用工方式逐渐为市场主导的就业形式所替代,国家已经不再包揽“农转非”的就业问题,地方政府对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的渠道也越来越少,采取货币化安置成为各地普遍的选择。 再就业的培训成本由于失地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要使其适应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产生的就业岗位,必须对他们进行相应的转岗培训,以提高其文化素质。目前,一个城市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年,一个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年,两者差距为.年。也就是说,平均一个失地农民大约需要再接受.年左右的教育培训,其劳动就业能力方可以等同于一个城市劳动者。这年的教育培训费用包括直接的支出和间接的支出。但是,如果这年的成本全部由国家和用地者承担补偿是不可能实现的。 成都市经验四川省成都市在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工作安排上,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原则。成都市近郊各区、乡把通过腾岗、买岗等形式增加的物管、保洁、厨工等岗位无歧视地向失地失业农民开放,相继为多人解决了就业。除......余下全文>>
三:农村拆迁,家庭闹矛盾,户主占的财产比例多少
补充回答:
1、不管是当地政府拆迁、还是更高级别的“国家拆迁”:只要是拆迁时有产权人同意拆迁的,就不算是强制执行:如果这房子的产权是属于你的,你不同意拆迁而强拆的,是强制拆迁,如果是你父母的产权证、你父母同意拆迁的,不算是强制拆迁,这你能明白吗?
2、建议你和你父母协商一致、再联合周围的被拆迁户共同抑制,才有可能争取不拆迁或是多得些补偿。
1、“农村拆迁,家庭闹矛盾,户主占的财产比例多少”:拆迁补偿以产权为准,与是否是户主没有关系,也就是说:
(1)房子拆迁,是否同意拆迁、拆迁的补偿款和安置房,一般全部归房子的产权人;
(2)如果拆迁补偿方案中有按户口补偿的规定:所有户口在此房中的人都应得到相同的补偿,户主在补偿时并不占有额外的优势,只是办理手续时可能要由户主联系。
(3)如果是家庭承包的土地被征收:补偿款由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分配,也与谁是户主没有关系,户主只是公安户籍部门管理户籍时方便联系。
2、“请问我不同意的话,他们签的协议有效么?我不同意签的话 我可否要求留下我该有的房子一间不签这合同么”:
(1)看情况,那房子的宅基地证或是房产证上,应是你父母的名字?那样的话,这房子的产权是你父母的,只要他们同意并签字,就能拆迁,你不签字不会有影响。
(2)你不可能留下一间房不签、单独留给你,开发商不会同意这样的方案:当然了,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你的意见就起关键作用,即使你爸妈都同意,没有你的签字也拆迁不了,那时能保留的就不只是一间房的问题了,而是整个房子。
3、“说还有一块田,所以我不能买,说那田是归我的:
(1)这块田,你家人内部、口头说是你的不管用,要看土地承包合同哗的承包人是谁,是谁谁就有决定权。
(2)如果你是合同上的承包人,你当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被征收、有权协商征地补偿款的多少。
4、“总的我就想知道拆迁我有权利分割我们家的财产么?我还没结婚!”:
(1)是否能分割家产:这是你们家里内部的家务事,外人无法干涉。但是否同意拆迁,不管家庭成员是否有分歧,只能由宅基地证上的宅基地房所有人、承包土地合同中的承包人决定。
(2)这与你是否结婚没有关系:如果宅基地证上是你的名字,即使你没有结婚,你成年了也要由你做决定,即使你父母是户主,决定人也应是你。
5、“如果我家人签下了,我可否要求另立户,把我该有的那间放在那不动,我就是不签!”:
(1)再强调一下:如果宅基地证上是你父母的名字:你不签,也不会单独为你保留一间房的。这事需要你和你父母协商解决,开发商或政府不会管。
(2)你是否能另立户,与拆迁无关:只要你成年、且有自己独立的住房,你可以要求另立户。但你父母名下的房子和土地,拆迁时只能由你父母做出决定。
6、建议:
(1)想办法说服你父母吧,这事不是你“就不签”就能左右得了的。
(2)当然,如果你是房产所有人或土地承包人,你可以持宅基地证或土地承包证直接找开发商而不用管你父母的意见,你直接不签字,你父母的同意就无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