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对互联网的政策有哪些?
互联网+已经提升为国策,个人认为,能被国家提倡的都是社会所缺失或者不足的,我国虽然是一个网络大国,但是由于互联网在中国发展的时间短,节奏快,我国的网络普及率还没有达到世界的平均水平,所以国家出台了许多支持互联网发展的政策,我知道的某三线城市2016年给了2000万,用于互联网发展,杭州的跨境电商试点不知道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总之互联网人才是目前最缺乏的,国家也在这方面作出应对政策。
二:新出台的互联网政策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使用和管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是指机构或个人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或使用的账号名称。
第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全国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注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注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用户服务协议,明示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在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互联网用户提交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予注册;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第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第六条任何机构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七条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以虚假信息骗取账号名称注册,或其账号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
第八条对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注册账号名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注销其账号,并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5年3月1日施行。
希望你能采纳慧选学院的回答。
三:我国电子商务或互联网最新的政策近两年的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5月28日表示,13个部门将出台系列政策措施,从可信交易、移动支付、网络电子发票、商贸流通和物流配送共5个方面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产业洞察网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行业调研》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内地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增长,交易额突破8万亿元,同比增长 31.7%。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5月28日表示在可信交易方面,国家工商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 推进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客体和交易过程中基础信息的规范管理和服务;质检总局也在着力研究建立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基础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基于统一产品编码体系的质量公开制度;商务部着力推进信用监测体系的建设。
在移动支付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正在针对当前移动支付快速发展的需求,研究制定移动支付发展的具体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各类支付机构实施移动支付的金融行业标准。
在网络电子发票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进一步研究推进网络电子发票试点,完善电子发票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财政部研究完善电子快捷档案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在商贸流通领域,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交易、物流配送、网络拍卖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的政策、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在物流配送方面,国家邮政局正在重点研究建立重点地区快递准时通报机制,健全电子商务配送系列保障措施,同时创新电子商务快递服务机制。
四:"互联网+"需要怎样的政策法律
2015年初,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上首提“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概念在国家层面的正式提出,意味着政府与业界形成了一种共识,即互联网的基础性作用、先导性作用以及战略性地位日益提升
“互联网+”需要“包容性治理”的理念。首先是差异化监管,其次是适度监管,再次是柔性监管,第四是内生性治理,第五是多元合作治理;
“互联网+” 需要积极落实配套政策。平台管理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平台责任制度,网络安全方面,加强网络安全立法,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信息资源共享方面,出台公共数据开放政策;
“互联网+”需要政策鼓励公共部门率先垂范,推动应用创新,深挖服务潜力;
“互联网+”需要积极发挥民间智库作用
五:如何理解互联网+的政策要点解读
一、互联网在政府心目中的作用与地位明显提升
统计发现,《政府工作报告》中直接提到“互联网”的地方有8次,其中包括“互联网+”、“移动互联网”(2次)、“以互联网为载体”、“工业互联网”、“互联网企业”和“互联网金融”(2次)。与2014年报告相比,互联网的基础性与重要性地位明显提升。
我国正处于由“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过渡的重要阶段。互联网不仅可以成为未来几年中国经济的新引擎之一,更加重要的是,它还将改变经济增长的模式,提高经济增长与发展的质量。《政府工作报告》对互联网的关注程度空前,既表达了政府对互联网的理解程度加深,也表明互联网在政府心目中已经升级为国家级主导产业——“互联网+”时代的风来了。
二、互联网+,着重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融合改造
报告指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要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制造业是我们的优势产业。要实施‘中国制造2025’,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加快从制造大国转向制造强国”。
1、“互联网+工业”,将会是2015年业界发展的重头戏之一,这是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二次转型,是顺应新一轮工业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与德国的“工业4.0”概念异曲同工。如何做好工业互联网?工信部部长苗圩希望从“智能制造”和“把互联网引到工业企业行业中去”两方面切入。智能制造是工业互联网的一个主攻方向。预计未来智能家居、智能机器人等会成为发展主流。2013年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培育3至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8至10个配套产业集群,高端机器人方面国产机器人占到45%左右市场份额。”2014年11月4日,中国首套工业4.0流水线亮相第十六届中国工业博览会。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也积极关注这一话题。全国政协委员、百度CEO李彦宏带来中国大脑的提案,在两会中对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充满期望。全国人大代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怀进鹏则明确建议,把工业互联网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新引擎,作为支撑智能制造、推动两化融合的重要抓手。全国人大代表、小米董事长雷军建议要加快制定智能家居行业标准,激发智能家居的爆发式发展,带动我国从“制造大国”向“智造大国”转变。
两会闭幕不久,2015年3月19日消息称,工信部牵头制定的《中国制造业发展纲要(2015-2025)》即将上报国务院,希望通过十年的努力,我国能进入全球制造业第二方阵。可见政府着力推动工业互联网,推动制造业升级,已经排在日程之中。
2、“互联网+农业”方面,相较于传统农业,现代农业是以互联网经济为导向,以市场机制为联结,从而实行企业管理信息化、产销经营网络化。
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建议,应当用互联网思维做农业,用互联网做农业市场体系;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农村金融、农村科技支持,将中产阶级新知农民纳入成为中坚力量。
但各个互联网公司现有移动互联网产品业务在这方面普遍较为弱势,若能借此机会找准发力点,未来可想象空间较大。
3、“互联网+服务业”,是目前发展较为深入的领域。报告中提及的“医疗、养老、住房、交通、教育、旅游、流通和物流”等行业,业界都有深度参与和成功落地产品。通过连接信息孤岛,可以帮助实现公共服务便捷化、社会治理现代化。两会中,代表委员们围绕互联网医疗、互联网交通、互联网旅游、互联网金融方面也提出很多意见建议。......余下全文>>
六: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国家政策有哪些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坚持简政放权和落实、完善财税政策,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指导意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互联网金融,遵循服务好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互联网行业管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机构应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完)
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工商总局 法制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推动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从金融业健康发展全局出发,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投资模式、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投资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发展。
(一)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余下全文>>
七:2015年国务院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
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
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为减少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
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
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电
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
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一
是积极推动。主动作为、支持发展。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
面加大服务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二是逐步规范。简政放权、放管结
合。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市场秩序,
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三是加强引导。把握趋势、因势利导。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前瞻性、苗头
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在商业模式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引导力度,引领电子商务向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
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加速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步伐。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四)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国务院审改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省级人民政府)推进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制管理。(邮政局)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人民银行)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探索建立能源、铁路、公共事业等行业电子商务服务的市场化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合理降税减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余下全文>>
八:国家对移动互联网的政策有哪些?
移动游戏作为移动互联网行业最先具备成熟商业模式的领域,近年来已成为网络文化发展的中坚力量。
文化部近几年网络游戏市场的年度报告显示,2012年移动网游整体市场规模65.1亿,同比增长68%,在整个网游市场占比超过10%。其中,移动网在线游戏市场规模达17.5亿元,同比增长121.5%。
在迅速发展同时,移动游戏市场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处调研员韩险峰分析,一是行业竞争激烈,精品游戏缺乏,月收入超千万的游戏屈指可数;二是行业从业者普遍比较浮躁,内容抄袭严重;此外,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游戏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混杂有内容违规产品;部分企业急功近利,存在平台恶意扣费、恶意推广、频繁强推广告等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
“中国移动游戏市场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主管部门的有效引导,更需要企业、行业协会及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和综合治理。”韩险峰说:“移动游戏依托的是移动互联网,不能完全照搬传统的网络游戏管理方式,应该根据新情况和新变化,制定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政策。”
近日文化部出台了《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移动游戏的内容自审将首先试行,文化部将细化移动网络游戏内容自审标准和编写操作性手册,促进移动游戏企业自律。
“给网络文化企业松绑,减少前置审批,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监管中力求抓大放小。”此外,韩险峰还强调要加强移动游戏运营的监管,做好移动网络游戏用户实名认证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移动游戏和其他行业的结融合,弥补内容单一、创意不足等。
移动产业安全
对黑色产业链釜底抽薪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数据显示,去年我国移动互联网恶意代码数量达到16万,比前年增加了25倍,比历史总和还要多出数倍。2013年上半年,查杀的手机恶意软件达到51084款,感染手机2102万部。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安全所泰尔终端实验室信息安全部主任潘娟说, 技术的进步提高了用户的体验,但也给病毒传播带来了更多的便利。
“移动互联网安全问题又涉及芯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应用商店、云平台数据等多个环节,甚至已形成黑色产业链。”在潘娟看来,强化移动互联网安全,既需要主管部门积极制定安全管理措施,从“云”到“端”进行统筹规划,也需要通过移动互联网工作委员会等社会团体呼吁行业自律。
在规则制定方面,工信部已发布《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将于11月1日正式执行。其中对生产企业不得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的应用软件做了明确规定,包括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
工信部电信管理局电信设备管理处调研员庾志成说,《通知》并不是建立新的监管框架和管理制度,而是为了顺应当前移动智能终端发展新特点,针对新问题、新情况,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条例》、《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现行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工作进行补充和完善。
行业自律方面的工作也已展开。针对恶意手机程序泛滥的现状,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正在制定《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黑名单规范》和《移动互联网应用自律白名单规范》并将于近日发布。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运行部主任、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明华说:“标准出台后,安全厂家、运营商、应用商店等可根据‘黑名单’内容,直接在底层对恶意软件进行屏蔽,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源头’和‘终点’两个主要关口实现对恶意程序的有效治理。”...余下全文>>
九:互联网+绿色生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最新政策发布时间?
1 《“互联网+”绿色生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号为“发改办环资[2016]70号”;
2 文件发布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十:互联网金融最新监管政策有哪些?
近 期的 都是 整 改 意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