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转让的转让类型
由于转让技术的权利化程度和性质的不同,技术转让又可分为四种基本类型:1、专利权转让。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人作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给受让方的技术转让形式。2、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让与方将其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给受让方的技术转让形式。3、专利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或者授权人作为让与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的技术转让形式。4、非专利技术转让。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转让是指让与方将其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的技术转让形式。
二:签订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很多专利权人在转让专利时往往不注意一些细节问题而吃了大亏。您在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时务必注意加上下面这一条:
权利人不承担专利宣告无效的责任。
为什么要加上“权利人不承担专利宣告无效的责任”的条款呢?这是因为我国《专利法》有个默认原则:专利权人的专利被宣告无效后要退还专利转让费。法律是无情的。殊不知,我们的发明人为了完成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往往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而专利受让人在买进他人专利前要进行市场预测和技术分析,按理说,专利受让人要承担部分责任或全部责任。发明人一定要注意某些品德恶劣的专利受让人,他们即使已经获得了专利带来的利益也会让发明人承担专利宣告无效的责任。
最后再强调一次,专利权人在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时必须加上“权利人不承担专利宣告无效的责任”的条款,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即使我们的专利永远不可能被宣告无效也要这样做,一定要以防不测。
三:在技术委托合同中没有对双方在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上达成约定,我国法律是如何确定双方权利的?
根据《合同法》第341条的规户,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注1]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注1]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但是具体法院会如何认定,还需要看你方是否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和理由。祝一切顺利!
四:职务技术成果怎么界定
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
(1)履行法人的岗位职责或者承担法人交付的技术开发任务完成的技术成果;
(2)离职后“1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岗位职责或者原单位交付的技术开发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而完成的技术成果;
(3)主要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技术成果。
【解释1】(1)对利用法人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缴纳使用费的,不属于职务技术成果;(2)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验证、测试的,不属于职务技术成果。
【解释2】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执行“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又主要利用的“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应当按照双方单位的协议确定权益。
【解释3】(1)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法人可以就该项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2)法人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五:.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没有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或者约定不明确,一方后续
A. 无权分享
合同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
六:委托开发合同中约定,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那在研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权利归属是怎样的?
委托开发合同中约定,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在研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同样归甲方所有。不管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都是成果。一般委托科研,成果的经济利益只能归委托方,被委托方最多只有署名权。
七: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要注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 专利的有效性主要体现转让的专利或者许可实施的专利应当在有效期限内;超过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护。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保密性上,即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是所有人的独家所有。如果是已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就谈不上是技术秘密,当然也就不存在转让问题。 (2)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约定清楚。 技术是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便于履行。技术的有关情况包括:技术项目的名称,技术的主要指标、作用或者用途,关键技术,生产工序流程,注意事项等。这些数据表明了技术的内在的特征,是有效的,同时也是当事人计算使用费或者转让费的依据。 (3)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 转让技术或者许可他人实施技术,都应当明确范围。合同中可供选择的条款包括:专利转让的,涉及专利权人的变更,因而其范围及于全国;专利许可的,则要明确在什么区域内可以使用该专利,超过的就是违约;技术秘密转让的,让与人要承担保密责任,其使用范围可以及于全国,也可以只是某个地区。 (4)转让费用的约定。 转让费用包括转让费和使用费。在专利转让情况下,受让人应当支付转让费。转让费根据技术能够产生的实际价值计算,通常规定一个比例,便于操作。在实施许可的情况下,则根据使用的范围和生产能力以及是否是独家等因素考虑转让费或者使用费的数额。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不同类型的技术转让在签订合同时还有其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 在订立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也应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 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就专利申请权转让签订书面合同,在协商、约定后审查专利权转让申请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转让的专利申请权如果是属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是否得到上级的批准,批准的文件是否列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备查; 二、转让的专利申请权的受让人是外国人,该专利申请权是否得到国务院的批准,其批准文件是否列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备查; 三、转让的专利申请权应是正式的书面转让合同,并经国务院专利局登记并公告; 四、合同中是否说明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取得专利申请权,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引起的纠纷应由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人承担责任; 五、专利申请权转让是否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 六、专利申请转让的受让人是否能保证专利的运用,如果受让人是为了个人垄断新技术,客观上起到阻碍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改进,则该合同违法; 七、专利申请权转让人是否按合同约定如数、保质地向受让人移交了相关的技术情报、资料(如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技术指标、参数、性能等),使受让人在获得专利权后能正确、全面地运用专利并获取利益。 在签订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签订,受让人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一、专利申请提出以后、公开之前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所签订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受让人应承担保密义务,并不得有妨碍转让申请专利的行为; 二、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批准之前订立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申请人(转让人)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可依照《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余下全文>>
八: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的合同范本
合同登记编号:项目名称:____委托方:____(甲方)研究开发方:____(乙方)签订地点: ______ 省___市(县)签订日期: ______年 ___月 ___日有效期限: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三、※研究开发计划: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___元 其中:甲方提供___元,乙方提供___元。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______(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①一次总付:___元,时间:___②分期支付:___元,时间:______③按利润______%提成,期限: ___④按销售额______%提成,期限: ___⑤其它方式: _________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_________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本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地点)履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____________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九、风险责任的承担: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承担。(1.乙方;2.双方;3.双方另行商定)经约定,风险责任甲方承担___%乙方承担___%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 _________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______(一)专利申请权: ______(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____________十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____________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 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___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和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___(二)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____________十五、※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本合同书标有※号的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九:技术开发合同的相关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第二十七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第二十八条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三)按照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研究开发方的主要义务是:(一)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二)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三)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研究开发成果。第二十九条 委托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研究开发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第三十条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是:(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二)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三)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第三十一条 合作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第三十二条 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原则是:(一)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的申请权。(二)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 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三)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第三十三条 在履行技术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生败或者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同分担。当事人一方发明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十:科技服务、技术转让收入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从事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活动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在校大学生休学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或科技咨询类中介服务机构,可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其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取得的收入,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