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人员谈话笔录

一:安置帮教对象走访谈话内容及走访情况总结 10分

以一问一答的对话形势。

二: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一般谈话记录问些什么问题

1,出来后有什么打算?2,家里的亲戚或者朋友能提供帮助吗?3,你对自己的前景抱有乐观的态度还是消极的态度?4,在出来这段时间最深有感触的是什么事情?政府出台的《刑释解教安置办法》你知道吗?5,在你身上,这些优惠政策得到体现没有?

三:求解!(1)缓刑期满后还应该去派出所或司法所每个月报到吗?退一步讲,或者是叫我2个月去一次,3个月去... 30分

1、缓刑期满后,由司法所宣告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解除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解除后,即不需要再按时到司法所报道。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龚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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