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一: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最新是哪一年的

1、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2年3月14日发布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各大保险公司自己制订,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现在使用的是2009年版。

二:汽车保险条款的区别

车险产品--A、B、C三款保险条款的区别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都是统一的,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统一保险条款分为A、B、C三款,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由于这三种保险条款内容有差别,广大车主不要单看价格,而要仔细研究相关条款,以免买的保险部能够保险。我初步研究的结果,对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A款最好,B款次之,C款最差。B和C都将被保险人不承担事故责任时保险人不赔偿列为特别条款,C还将不承担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列为特别条款。

车险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等等,各保险公司在选择保险条款时只能全部选择A或者B或者C,也就是说,一家保险公司的车损险选择了A,那么其它车险条款也必须选择A。

先来看看A、B、C车损险有什么不同?

一、赔偿范围的不同

1、在自然灾害方面,B比A增加了暴风和龙卷风,C又比B增加了台风、热带风暴、雪灾、冰陷、沙尘暴。在自然灾害方面,A的赔偿范围最窄,C的赔偿范围最宽。

2、单独玻璃损坏方面,A对于任何的玻璃单独损坏都不赔偿,B和C赔偿单独的天窗玻璃损坏。在玻璃单独损坏方面,A的赔偿范围最窄,全部不赔。

二、不赔偿范围的不同

1、B和C都明文规定当保险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时,不赔偿机动车的损失,A则无此规定。A对被保险人较为有利,尤其是当事故责任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时,或者责任方虽然也是机动车,但是责任方耍赖不赔的。

2、B明文规定不赔偿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以及各种罚款;

C明文规定不赔偿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罚款、罚金或者惩罚性赔款,以及未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

A则没有上述规定。因此,A在这方面对被保险人最为有利,C最不利。

3、B不赔偿单独的倒车镜或者车灯的损坏,A和C没有此规定。B最差

三、免责范围不同

对于造成家庭成员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免除,三款条款略有不同

A款:免除对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B款:免除对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C款:免除对被保险人和其允许的驾驶员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2016年汽车保险政策新规有哪些

2016年汽车保险新规政策新规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费翻倍!

那么,为什么要改革汽车保险?

有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中国太平洋保险机动车保险业务的综合成本率已攀升至100%,这意味着其车险业务面临亏损压力。人保财险上半年综合成本率为94.4%,其中,车险业务的承保利润为3.7%;平安产险的综合成本率为94.4%。 其余保险公司的车险综合赔付率或许更高。

不断攀升的汽车零部件价格、人工成本、人伤医疗成本,激烈竞争下不断上涨的渠道费用等造成了各家保险公司车险业务的成本大幅增加,并将面临亏损困境。

保险业界认为,车险业务成本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现行收费标准缺少了车型风险这一关键因素。各家保险公司目前现行的车险收费标准,仅与座位数、车龄、新车购置价因素相关,相同售价车辆的保费相同。

以一辆20万的宝马一系和一辆20万的一汽大众迈腾为例,保费基本是一致的。但是,由于零整比(具体车型的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系数越高表示零配件越贵)不同,一旦出险,宝马的维修成本显然更高。

因此,当前的车险收费标准与风险程度不匹配,对险企以及车主都有失公平。

2016汽车保险新规的不同:

①按车辆实际价值计算保费,同价不同款汽车保费不同

费改前,车主购买保险时是按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费用的。费改后,车辆是以实际价值确定保费投保车损险的,发生全损时,车辆即可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比对费改前,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也会更低。

费改之后,如果同价格车辆投保,那么车型不同,其所交保费也不同。权威评测安全系数较高,修理便捷(零部件较为便宜)的车辆,保费用将会更低。

②出险越少,驾驶习惯好,保费越低

费改后保险公司给出的价格高低,不仅会取决于车主上一年的出险率,还要参照车主的驾驶行为习惯和驾驶风险。简单计算一下,上一年没有出险,综合算下来,车险费率最低可以享受到基准费率的6折,如果连续两年没出险,保费最低可以打5折,如果连续3年(或以上)没出险,保费最低可以打到4折左右。

③新规扩大保险责任范围

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可在三责险项下进行赔付,相比过去撞到自家人保险不赔情况,费改之后,其保险责任的范围变得更广了。除此之外,因为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冰雹等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车辆损失,也增加到车损险保险责任中,各险种也均删除了多项责任免除约定。

④增加“代位求偿”权

简单来说就是,当本人遇到对方负全责的保险事故,如果对方因为投保额不足,或者没有能力赔偿,受损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汽车保险政策新规一:保险责任更宽

今年此番改革后的商业车险条款在原有基础上明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

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

2、自家车撞自家人的,可以获赔

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余下全文>>

四:保监会《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解释》失效了吗

A、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保监发[2005]18号

各保险公司、行业协会、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

为了适应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强依法行政,我会对成立以来至2003年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公布如下:

17.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的通知(保监发[2000紶16号);

23.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解释》的通知(保监发[2000]102号);

B、根据上述规定,原保监会制定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废止,不再适用。

五:根据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下面情况属于车辆损失保险责任的有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全车盗抢责任属于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车上责任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均不属于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

六: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与一般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有什么不同? 5分

条款用的都是一样的,最大的区别是后期的理赔服务,电话营销的虽然便宜,但是没人给你服务啦,理赔资料要靠你自己搜集的

七: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的车辆损失险详细条款

总则第一条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保险车辆是指在保险单上载明的机动车,但不包括该车辆出厂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加设备。第三条本合同所称被保险人包括保险车辆所有人及经保险车辆所有人许可使用、管理保险车辆的其他人。第四条本合同所称本公司是指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第五条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以下称:保险车辆损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第六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以下称:施救费用),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七条应当由事故的其他责任方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的部分(以下称:交强险赔付),本公司不负责赔偿。第八条下列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一)地震、海啸;(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行政行为、司法行为;(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四)欺诈;(五)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第九条发生事故时,保险车辆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一)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三)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12分的;(四)饮酒后或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车的;(五)未经被保险人允许驾车的;(六)利用保险车辆故意犯罪的。第十条发生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一)除非另有约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二)在规定检验期限内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的;(三)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四)保险车辆处在竞赛、检测、修理、扣押、征用、没收期间的。第十一条下列损失、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电气机械故障、朽蚀、腐蚀;(二)轮胎或轮毂单独损坏;(三)高温烘烤、人工直接供油造成的损失;(四)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腐蚀、污染造成的损失;(五)非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六)保险车辆的贬值损失;(七)非全车被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抢造成的损失;(八)承租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情形下发生的损失;(九)因民事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抢而发生的损失;(十)因保险车辆不能使用导致的损失。保险金额第十二条保险金额分全部损失的保险金额(以下称:全损保额)和部分损失的保险金额(以下称:分损保额),全损保额和分损保额分别适用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的情形。第十三条全损保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但全损保额不得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第十四条分损保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按以下方式之一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确定;(二)在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但分损保额不得低于新车购置价的20%。保险期间及保险费第十五条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按保险监管部门核准的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赔偿处理第十六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驾驶人的驾驶证、保险车辆行驶证、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损失清单、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提供事故调解书,如经法院判决、调解的,还应当提供判决书、调解书。第十七条保险车辆全车被盗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自立案之日起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后,本公司才受理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除本条款第十六条规定外,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还应提供:(一)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被保险人与车辆所有人不一致的......余下全文>>

八:机动车保险条例有哪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人都过上了富裕的生活,有钱以后人们就开始追求高质量的生活状态。买车买房享受生活,以车代步成为很普遍的事情,那么开车出行,讲究的就是安全,所有的享受都是以安全为前提。人安全车子也要安全,所以给爱车投保是必须的事情,要问机动车保险条例有哪些?如何花更少的钱,得到更多的优惠?有哪些途径投保?这就要下面详细的介绍了。 机动车保险条例根据保险公司的分类有很多项,具体能享受哪些理赔,还是要看自己当时投了哪些保险。假如是刚买的新车就被盗了,如果您购买了盗窃险,在盗抢险条款里就有规定,根据具体的责任进行相应的理赔。 第一种情况是被保险的车子盗窃、抢劫、抢夺后,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两个月仍未查明下落的则是全车损失;第二种情况则是车子被盗过程中和被盗后找回,车子受到损坏或车上零件、附属的一些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产生的合理费用将得到理赔。有一些情况是责任免除的,如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保险车辆被咋骗、违规而被扣押造成的损失;还有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这些情况都是责任免除的。 机动车保险条例很多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关于保险金额则是有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候根据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部协商来确定的。您投了保险,如果车子发生被盗等事情,则保险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如果时间超时,则后果就由自己负责。独家声明:向日葵保险网独家稿件,版权所有,请勿转载,违者必究。确需使用稿件或更多资料,请与我们联系获得授权,注明版权信息方可转载。

九: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的基本条款

《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对包括车辆损失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基本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赔偿处理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附加险则由各险企自行研发。

十:中国人民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的保 险 金 额

第九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二)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车辆种类 年折旧率个人 非营业 营业出租 其他9座以下载客汽车 6.00% 6.00% 12.50% 10.00%10座以上载客汽车 10.00% 12.50% 10.00%微型载货汽车 10.00% 12.50% 12.50%带拖挂的载货汽车 10.00% 12.50% 12.50%矿山作业专用车 12.50% 12.50% 12.50%农用运输车 12.50% 16.00% 16.00%摩托车 10.00% 10.00% 10.00% 10.00%拖拉机 10.00% 10.00% 10.00% 10.00%其他车辆 10.00% 10.00% 12.50% 10.00%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购置价的80%。(三) 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四) 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时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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