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买卖合同

一:买卖中介合同与房产局存量房的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哪

存量房合同是约定买卖双方的,中介合同是约定三方的,即买卖双方及中介。交房日期以两份合同日期在后的为准,手写中介合同日期优先于存量房合同的日期。

二: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供参考)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将其拥有的房产附条件出卖给甲方等有关 事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 房屋地址、面积 乙方拥有的房产(或商铺)位于 ,建筑面积为 购房总价为

第二条 附条件 乙方自愿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 即自乙方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 内仍未能付清本息时,将上述房产折价出卖给甲方。

第三条 按揭款支付义务 1、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后仍继续按时足额缴纳并自行承担抵押贷款还 款。 2、 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而需将房屋过户给甲方时, 乙方应当立即向银行 提前还清全部欠款。

第四条 买卖价款 参照协议签订时同类房屋市场价, 并考虑到该房屋产权证抵押于银行等因素, 乙方自愿将上述房产折价为 银行款项,由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承担。

第五条 价款支付方式 甲方应付的购房价款,可由甲方用于代为乙方支付银行提前还款时所需的款 项及费用,代为支付该房产所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再冲抵乙方对甲方 所欠债务。如有剩余,则甲方应再将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如不足以支付前述费 用,则乙方应当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不足部分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第六条 相关义务及费用承担区 银行办理贷款,当初平方米,现抵押于 元, 抵押银行元、 尚欠银行___________元 (按每月应付还款等详见按揭、购房合同) 。 10 日元出卖给甲方。 该房屋项下所欠

1、 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 乙方必须立即积极办理向银行提前还款及房产 过户等手续。提前还款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中介费 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当将上述房屋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 等原始资料(原件)交付给甲方保管;乙方如因申办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而 需要使用前述资料时,甲方应当予以配合,但所领取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仍应 交甲方保管。交甲方保管的上述证件、资料,乙方均不得以遗失、被盗等为由而 另行补办,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3、如需办理公证委托,所需评估费、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协议解除 如乙方在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 10 日内向甲方还清了借款本息, 则本协议自动 解除,且各方均免予承担法律责任,但甲方应当将乙方交其保管的资料、证件及 时交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房屋买卖条件成就时,如未能将上述房产及时过 户给甲方并办妥相关手续;或者在本协议签订后不继续及时足额缴纳欠款;或者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上述房产再次转卖给他人;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还清 银行欠款后将该房产抵押给他人,均属于违约。出现前述四种违约情形之一时, 甲方除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之外,乙方还应当按上述房产卖价的 20%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构成犯罪的,甲方还将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 两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两方签字之日......余下全文>>

三:买二手房必须用《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吗?

你可以看下中介的营业执照,打听下口碑。我买房签的也是中介自己的合同,中介盖章,买卖双方按手印,应该都不会出现大问题。现在的情况是,中介为了给买方避税,在去国土局过户的时候会重新签国土房管局官方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递件。只要保证房子产权不存在其他问题,所有产权人都确认卖房,国土局那边收件后就一切搞定了。

如果你不想避税的话,也可以强调签正规的《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这样就很放心了,对于中介和卖方签哪个都没影响。

四:请问二手房买卖协议和存量房买卖协议有区别吗?

二手房,你在房产处已经落名了,库存房是没有落名

五:二手房交易中的“存量房”是什么意思? 存量房网签买卖合同是什么意思?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

存量房网签买卖合同就是交易这些存量房,而在网上签的买卖合同。交税,过户,乃至于办贷款,都需要网签合同。

六:存量房与商品房买卖有何区别

但根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等也应包括在内。 商品房 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房改房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存量房 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解困房 是指各级地方**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上市房 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廉租住房 是指**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公寓式住宅 相对于独院独户的西式别墅住宅而言。一般建在大城市,大多数是高层,标准较高,每一层内有若干单户独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阳台等等,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中短期租用。 经济适用住房 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指导价,按保本

七:买卖二手房存量房交易合同什么时候签

二手房交易流程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买二手房特别要注意,要清楚买二手房注意事项,不然很容易被骗。在买房前请详读以上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八:存量房买卖合同(即是俗称的网签)要国土局盖章才生效吗?

房地产中介把你们骗了,网签结束的当时,中介方就要即时把存量房买卖合同给买卖各方一份。网签合同要买卖双方签名、中介盖章,并即时产生法律效力。并不需要到国土局盖章,不信你亲自到国土局问问就清楚了,打电话到国土局求证也可以,最好亲自去一趟,能问出很多中介隐瞒你们的信息。还有一个就是把之前,在中介公司签订的三方房产买卖合同(协议),加进网签合同的第十九条其他约定条款中作为补充协议。不要听中介说这个没有法律效力,这个很重要的。

(就是你说的盖五角星的印章,记住这个印章是中介在工商局注册了的印章,中介要不要负责任就看这个印章了,一定要看清楚这个印章上的公司名称,是不是买卖双方所找的中介公司的名称,这个很重要是法律责任的问题,而中介方不管那个业务员在上面签字都行,最好要经理或中介法人签字,主要的是那个章是要中介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没这个印章,出事的时候中介公司会把责任推到签字的中介业务员身上,而中介公司则避开了法律责任。听说过临时工的故事吗,就是这个道理)

这个没有参考其他资料,完全是我自己亲身经历的经验。记住每一个房产交易步骤有疑问要立即前往国土局咨询,不範尽信中介的美言,不然付出代价的是你,而不是旁人。合同条款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最好免费律师能解决、免费律师解决不了就收费律师)。希望采纳。

九:签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就必须过户吗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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