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半径的概念
所谓合理的服务半径,是指居民到达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步行距离,一般为800~1000m,在地形起伏的地区可适当减少。
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如何分级,各级的服务半径为多少?
依据使用频率分为一,二级。一级服务半径是800到激000米。二级分居住小区级400到500米,居住组团级150到200米
三:老人活动中心的服务半径怎么算
合理的服务半径,是指居民到达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步行距离,一般为800~1000m,在地形起伏的地区可适当减少。
四: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如何确定?
公园绿地之定义
有关公园绿地之定义,於民国八十五年三月内政部营建署所举办的「全国公园绿地会议」中定义:
「绿地」系泛指稳定保持著植物生长的土地或水域,其广义定义系指可供生态、景观、防灾、游憩等功能之开放空间。「公园」之定义应指位於都市发展地区(都市计划区)内,所有稳定保持著植物生长之土地或水域,广而言之,可供生态、景观、防灾、游憩等功能之开放空间均属之。(内政部营建署,1997)
根据林乐建先生於造园一书中对公园的定义:「公园是提供大众享受、休养、游憩之用,为保持都市居民之健康,增进身心之调节,提高国民教养,并自由自在的享受园中设施;兼有防火、避难及防止灾害之绿化地」。
依都市计划法定程序所指定之公共设施公园用地,经由县(市)政府兴建完成,以供民众修养、游憩、观赏、运动之绿化园地,有其特定的范围、面积与出入口,服务对象主要以该都市之居民为主,并具备特定的设施,包含游憩、游乐、运动等设施(陈肇琦,1991)。
在都市计划法中,对公共设施用地中有关都市公园的规定有如下的条文:
第四十二条 都市计画地区范围内,应视实际情况,分设左列公共设施用地:
一、道路、公园、绿地、广场、儿童游戏场⋯用地。
前项各款公共设施用地应尽先利用适当之公有土地。
第四十五条 公园、体育场所、绿地、广场及儿童游戏场,应依计画人口密度及自然环境,作有系统之布置,除具有特殊情形外,其占用土地总面积不得少於全部计画面积百分之十。依据上述都市计划法中有关都市公园之相关规定可知,都市公园应建设在适当的公有土地上,并依人口、交通、土地使用等,作有系统之配置紶
公园绿地系统之分类
一、以服务半径分类
公园绿地系统因开发内容、区位条件与现况使用等之差异,可以提供之机能亦有所不同,依据「台湾地区公园系统之研究」(蔡佰禄,1983)以服务半径为主要区分各类公园之考量因素。
(一)邻里公园
为提供邻里居民日常游憩、休闲、运动或交谊场所,或为老人、家庭主妇或幼儿白天休息去处,服务半径为800 公尺,面积约为20,000 平方公尺。
(二)社区性公园
为提供社区居民日常游憩之用,如居民下班、放学或星期例假日游憩运动、交谊之用,服务半径为1,600 公尺,面积约为20,000 至40,000 平方公尺。
(三)全市性公园
为提供全市镇居民於星期例假日的运动、游憩、观光之用,其面积及服务半径依该市镇规模大小而定。
二、以面积规模为标准
「公园绿地管理及设施维护手册」(内政部营建署,1999)将公园绿地之类别依面积规模予以界定:
( 一)邻里性小型公园(面积2 公顷以下)
( 二)地区性小型公园(面积在2∼20 公顷之间)
( 三)都会性大型公园(面积20∼100 公顷之间)
( 四)河滨带状型公园(面积5∼30 公顷之间)
三、以设置机能为标准
根据内政部营建署所举办的「全国公园绿地会议」,总结公园绿地之功能,须考量各类型绿地之主要功能,并加强各功能间之联系与互补,以健全整体绿地功能(内政部营建署,1996)。
功能性绿地系统包括:
(一)生态绿地系统
包括生态敏感地(如湿地、生物栖地、地质脆弱地)、生态廊道、自然保护地区等。
(二)防灾绿地系统
包括防灾路径、防灾空间、防火绿道、缓冲绿地等。
(三)景观绿地系统
包括建筑物绿化、景观点、景观轴、景观地区。
(四)游憩绿地系统
包括各型公园及区域、都会、近郊、都市游憩地区等。
四、以公园机能、位置、使用对象为标准
依台北市工务局公园路灯管理处将公园绿地系统区分为:
(一)自然公园
......余下全文>>
五:领域半径概念
所谓合理的服务半径,是指居民到达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步行距离,一般为800~1000m,在地形起伏的地区可适当减少。
六:垃圾中转站的服务半径?要求是什么?
选址要求:
2.1.1
转运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
2.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3.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
4.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的要求。
2.1.2.转运站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立交桥或平交路口旁。
2.大型商场、影剧院出人口等繁华地段。若必须选址于此类地段时,应对转运站进出通道的
结构与形式进行优化或完善。
3.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
2.1.3.在运距较远,且具备铁路运输或水路运输条件时,宜设置铁路或水路运输转运站(码
头)。
2.2.规模
2.2.1.转运站的设计日转运垃圾能力,
可按其规模划分为大、中、小型三大类,或I、Ⅱ、Ⅲ、Ⅳ、V五小类。
服务半径:
2.2.7.转运站服务半径与运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人力方式进行垃圾收集时,收集服务半径宜为0.4km以内,最大不应超过1.0km。
2.采用小型机动车进行垃圾收集时,收集服务半径宜为3.0km以内,最大不应超过5.0km。
3.采用中型机动车进行垃圾收集运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服务半径。
4 .当垃圾处理设施距垃圾收集服务区平均运距大于30km且垃圾收集量足够时,应设置大型转运站,必要时宜设置二级转运站(系统)。
七: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有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一项,请问: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如何计算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2005年新修订)
一、组织领导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
(二)城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保障,政策措施实施有力;
(三)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四)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五)近3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有保障,并随绿地增加逐年增长;
(六)管理法规和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七)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管理制度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完成,并获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二)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三)城市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
(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五)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常用的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物种数量不低于150种(西北、东北地区 80种)。
三、景观保护
(一)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风貌的保护;
(二)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
(三)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
(四)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买,措施有力;
(五)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
(一)指标管理
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近三年逐年增长;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要求(见附页);
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以内、人均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以内;
4、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二)道路绿化
1、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2、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三)居住区绿化
1、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
2、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持完好。
(四)单位绿化
1、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全市“园林单位” 占60%以上;
2、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五)苗圃建设
1、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2、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出圃苗木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需要;
3、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培育和应用一批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品种。
(六)城市全民义务植树
1、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
2、组......余下全文>>
八:谋求我国合理的人口容量应采取哪些措施
坚定不移地实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基本国策; 努力提高科技水平, 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对资源的管理水平; 使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