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①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③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什么是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一是同时履行抗辩权。二是先履行抗辩权。三是不安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
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
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
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履行中3种抗辩权的区别与联系
我来简单说 先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 和 不安抗辩权
先履行 是 后履行方 对 先履行方的抗辩
同时 是 先提出方 对 后提出方的抗辩
不安 是 后履行方 对 先履行方的抗辩 (这个要求最高! 需要证明后履行方没有履行能力方可)
四:简述合同履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含义及其行使的前提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6条之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适用条件
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四、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五: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包括撤销权吗?
不包括。
抗辩权有: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如,甲与乙约定甲交货时乙就交钱,但是假如乙不交钱要甲先交货那甲就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了。二、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要求的权利。三、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的财产状况恶化,可能危及到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或未提供担保前,有拒绝先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四、先诉抗辩权:是保证里面的一般保证人专有的权利。
而撤销权在债权中是指债务人作出有害于债权的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如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
六:合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⒈成立要件 ①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
② ②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a。无先行给付义务 b。无先后履行顺序 c。双方当 事人均享有 不存在违约问题
③他方当事人未提出给付
⒉效力 行使后实体法上发生阻却他方请求权的效力,但无消灭他方请求权和请求他方先为给付效力
先履行抗辩权
⒈成立 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
②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③他方未为先给付义务
⒉效力 行使后,发生阻却他方请求权效力,但无消灭他方请求权效力 行使此权与违约责任并存
不安抗辩权
⒈成立 ①一方有先为给付义务
②有难为给付之状况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有抽、转、逃行为害及债权人
c.丧失商业信誉
d.其他情况( 不可抗力、罢工、政府禁令)
③他方未提供担保
⒉行使 ① 不安抗辩人举证 难为给付之状况的确证
②及时通知 只可暂时中止合同 要求对方担保 否则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⒊效力 ①中止先行给付
通知(对方)即生效(不需诉讼 )
②相对人提供担保
埂 ③相对人不提供担保且合理期限内难为改变,得行使解除权
参考资料:www.scsfks.com/sfks1/ReadNews.asp?NewsID=1139
七:合同法中的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抗辩是反驳的理由,不一定成立;抗辩权是反驳的权利,是一种法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