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
车辆管理制度
一、各物业处对所管物业项目区内车辆依法循章开展管理工作。
二、需要收取车辆保管费的,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三、各物业处应熟悉掌握小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四、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大厦)交通、停车秩序。
五、负责对小区(大厦)内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六、2.5吨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七、机动车辆在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修车、练车。
八、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九、对小区(大厦)车辆管理情况定期向公司汇报。
五、大厦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停车场护管员负责指挥车场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在《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二、应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三、大厦内所有客户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备案。
四、当有车辆驶入地下车库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并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无车辆停放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停放。
五、每隔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六、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七、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八、当停车库发现可疑人员时,保安岗应急时前往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同时巡视检查停车所有车辆,有无丢标志,车辆有无损伤,车门窗、后备箱有无撬痕。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 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行驶,停放车辆位置适当,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二、指挥开出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慢行开出停车场。
三、 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刮蹭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四、夜间应对停放在大厦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以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
五、 留意进入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六、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停车场、车库管理制度
停车场、车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 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保管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大厦)、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余下全文>>
二:公司停车管理制度,该怎么写?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三: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的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第三条 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第四条 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有条件的小型公共建筑须配建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停车场规划的,城市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施工。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据需要配建相应的停车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的停车场。应当配建停车场而末配建或停车场地不足的,应逐步补建或扩建。第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之用时,应征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第七条 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第八条 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也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在停车场停车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第九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城市规划部门制订停车场的规划,并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监督。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予以制止纠正,并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吊销建筑许可证的处罚。
四:求!单位自有车库管理制度。。。。
车库管理制度
停车场,车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保管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大厦),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工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 24 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按小区清洁工作 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 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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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停车场如何管理 要详细点的
公司的车子,可能很多,有老板的,有经理,有员工的,有外面的访客。如果每个口都有人来看的话,很浪费的人力物力。所以有些公司的停车场虽然不收费,但是为了管理方便和安全,一般都会选择去做一套停车场系统,这样更加方便管理车辆,也可防止外面的车子进出入,更加可以保证车辆的安全。如果你公司的出入口多,有些地方可以省掉一些人,但是一般还是会留个人在看着,也可以减轻一些保安的工作。比如,你们公司大门很大,只有电动门,一般车子来了,保安会过去问下。如果是外面的车子,登记下就可以进去。这样增加了保安的工作,也有不安全。比如有人进来开一辆QQ,出去开辆奥迪,你只是凭卡或者记忆,这样容易造成对车辆的不安全,如果有停车场管理系统,系统在进範之前会给那辆车子记录图像,车牌号码,进来时间等一些信息,出来的时候也会抓取图像进行对比,如果两个人不同或者卡和车牌对不上,系统就会提示,这样保安可以进行查问或者进行系统对比,这样可以更加的安全。还有些公司大点,可能有几个出入口,而且离的很远,这样的话人工记忆操作显得更加的不安全。或许你公司里有露天停车场,也有地下停车场。但是公司上班的车辆多。而地下车位显得相对紧张。现在夏天来了,停在地下停车场肯定会更好,但是因为车位少,可能一些领导的车子来的晚点,到了地下可能没有位子停了,这样对车辆管理肯定会很不方便,你说普通员工停车到地下停车场,人家肯定不爱听,说你小看人。如果有系统,这样的人情冲突就会杜绝。我在地下停车场做一套系统,领导经理等人每人发张卡,进出刷卡,员工就不发卡,想进也进去不了,来的早也没有用。这样既可以保证车位充足,也可以杜绝抢车位大战。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里面的车位少,而办公车辆多。如果全都停进去了,肯定放不下了。停在外面要收费,如果做了智能停车场系统,我可以适当的收费,来杜绝有些人开车放在公司里几天几个星期甚至上月。这样既霸占了位子,也无可奈何。你总不能把车子给拖走吧,怎么说都是公司的。如果收费,你停一个月好,我收你几百块钱,看你开不开走。有的时候可能公司里停满了,这时候还有员工的车子进来,你不给进嘛,可能会争吵,你给进,又没位子了,两边麻烦,这也对保安工作带来了困难。停进去了可能会随便找个空地停下,把别人的路给挡了。如果我做了一套智能停车场系统,如果里面没有车位,系统会立刻提醒你,也可以设置不能进去 了,即使刷卡也不能进,这样他就没办法了,也怪不了保安,公司这样规定。反正公司的车辆管理也是个麻烦事,看你公司的情况了。我是广州百灵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小马。有事可以找我。760228069
六:停车场保安管理制度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停车场保安制度
1.0 严格执行公司的车场管理制度,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令;
2.0 熟悉小区车辆和车场的行驶路线及各种交通指示牌;
3.0 熟悉车场的地理环境,各个消防通道、进出口及车位的具体编号情况;
4.0 熟悉车场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以及车场软件配套设施;
5.0 熟练掌握车辆指挥手势和文明执勤用语;
6.0对进出车辆必须坚持“车到人迎,车走人送”的服务宗旨,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7.0 做好进出车辆的登记工作及验证工作,车牌号、车位编号、停车卡号一定要相符;
8.0当值必须按公司具体收费标准执行,杜绝收费不撕票盯乱收费现象,及时协助收费员催促车主按时交纳停车管理费;
9.0 当值必须熟悉业主车辆的车牌号及业主的单元号,以方便开展工作;
10.0当值必须坚守岗位,每班提前15分钟交接班,交代清楚停车登记表、车票和岗位情况;
11.0定时巡查车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备案;
12.0当值过程中,发现有车门未锁的,一定要先通知领班到场查看,并及时通知车主,若发现有遗留物品,保管并登记等候认领;
13.0禁止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禁止在车场内洗车、修车,闲杂人等不得在车场内逗留;
14.0定期检查车场的公共设施,维护车场的清洁,及时提出维护、修复建议,确保车场正常使用;
15.0定期总结车场的车辆停放问题及车位使用问题,及时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基本要求:
1.0 严禁车辆堵塞出入口及安全通道,和出现乱停乱放现象。
2.0 杜绝因管理不善工作失误而被投诉。
七:城管局对停车管理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名词解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成为行政机构“城管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简称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法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以及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第二,城管局职责(权利):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综上所述,地方城管局可以依地方政府的授权,在其授权范围内,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当事人进行执法。
八:停车场管理方案范本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九:国家对停车场有什么规定
这是一个网友和我说的话:建设部《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规定,最小的微型汽车库室内最低净高应达到2.2米,虽然这是强制性建筑设计标准,但是一般认为是针对“公用汽车库”的建设规范,国家对“民用车库”的设计尚无明确规定。
十:关于停车场收费管理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维护交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青岛市和各县级市城市规划区以及旅游区(点)的停车场管理。
第三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公安部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使用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建设、市政公用、工商、价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停车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停车场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五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六条 公安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引导系统等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
鼓励和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等手段管理停车场。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所在区域现实和预期的机动车停放需求,划定停车场建设用地。
第八条 市和各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建设、发展和改革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编制停车场专业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停车场专业规划时,应当征求各区人民政府的意见。
停车场专业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批,但不得减少停车位的数量。
第九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机动车停车位严重不足的区域和公共交通线路比较集中、可以实现自用车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十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适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投资计划。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停车位配建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和交通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位;没有配建、增建停车位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配套建设的停车位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行政事业性单位的办公场所、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区(点)、车站、码头、航空港、商业街区、贸易市场等公共建筑或者场所以及建筑面积在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商场、仓库、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建停车位。在本条例实施前未配建停车位或者配建停车位达不到标准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补建停车位。
按照本条规定配套建设停车位时,应当为残疾人停放车辆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三条 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建设下列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就停车场设计方案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一)配建的停车位超过二百个的;
(二)建设工程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
(三)在城市主干道两侧的。
在其他区(市),停车场设计方案应当征求所在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的建设工程的范围,由所在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 停车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停车场设计进行施工。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动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通知书及相应图纸,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改动,但停车位的数量不得低于配建标准。
第十五条 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