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税收政策

一:支持创业创新有哪些税收优惠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5.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6.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7.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9.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1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1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1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19.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20.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2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2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2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25.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

26.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7.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

28.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9.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

30.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32.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

33.创投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5.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36.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37.金融企业发放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按比例计提的贷款扣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8.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

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转型升级的动力。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尤其是生物药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和国内增值税退税等税收优惠。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留住创新人才,鼓励创新人才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和支持。具体包括: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39.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4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余下全文>>

二:支持创新投资活动的税收政策有哪些

普适性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

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专门性政策

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8号)

自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处理问题由“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另行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

自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处理问题由“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另行规定。

高新技术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服务科技创业人才和创业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对高校、科研部门转让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中办发〔2008〕25号)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余下全文>>

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创新论文怎么写的更深入

参考:

内容提要:我国税收政策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创新型国家建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出台的契机,把握财税改革总目标和科技发展战略,通过推进“普惠性”激励政策、运用结构性减税、总结示范区试点经验、提高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鼓励长期科技投资、加强创新成果商业化、建立人力资本的税收激励机制、改进相关工作和协调机制等措施,完善科技创新创业激励机制,以期更好地发展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关键词:科技创新 税收政策 激励机制

科技创新是促进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关键因素和“第一生产力”,而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对于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构建国家创新体系,加速企业创新进程具有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要求我们着力创新驱动,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促进2020 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和在进入经济“新常态”的新阶段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战略任务的实现。近些年我国税收政策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创新型国家建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在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基础上,深化科技投入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创业激励机制,突破自主创新的体制和机制瓶颈,进一步优化税收制度设计,落实和运用税收激励政策支持科技创新,更好地发展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一、现行税收政策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评价

技术创新具有一定的公共品性质,完全由市场配置是低效的,这就决定了必须由政府参与其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是创新的主体,政府介入技术创新活动可主要通过运用财税政策来纠正市场失灵,促使技术创新的外部效应内在化,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在政府的财税手段中,税收优惠支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效应高于直接财政支出,而其执行成本低于直接财政支出。因为技术创新活动所具有的高收益性和高风险性,决定了企业技术创新收益的不确定性和不连续性,这往往抑制企业的创新欲望。而政府运用税式支出激励政策分担创新主体的风险成本,会增加企业创新的收益预期,为企业自主创新增强动力。

(一)现行税收政策有力支持了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动

截至2013年,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等发展战略出台的政策文件中关于税收激励、税收优惠措施达100多项。流转税方面的税式支出,涵盖了软件、动漫、集成电路、重大技术装备、IT、医药产品、科研设备、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所得税方面,涵盖了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软件及集成电路产业、动漫产业、技术转让、创业投资、企业取得财政性资金、各类科技奖金等8大项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所得税为主体,具有一定创新体系特征的科技税收政策体系。

1.以结构性减税支持科技创新

首先,在所得税税收优惠方面出台措施激励企业创新活动。

一是进一步明确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规定。201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对企业技术转让的范围、境内和跨境技术转让履行程序等作出了相应规定,以更好地执行有关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二是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1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技......余下全文>>

四:简述我国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国家“十二五规划”把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放在重要位置,提出要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特别是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驱动作用。目前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科技进步方面制定最多税收优惠政策的税种之一,这些政策对促进企业高新技术的发展,进而带动全社会的科技进步和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直以来,广州市国家税局通过明确政策导向,积极贯彻落实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优化我市的产业发展环境,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特别是软件、电子信息制造产业规模已位居国内大城市前列,产业基础和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受国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广州市高新技术、软件等产业的技术创新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产业发展前景良好,推动了广州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进步。

国家为鼓励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制定了减免税额、降低税率、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减计收入等一系列所得税税收优惠,以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一)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实行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四)发挥中小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优势,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减按2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五)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得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六)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七)企业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加速折旧。(八)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九)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十)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十一)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软件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一)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五:纳税服务创新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税收纳税服务,是当前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关系到税收服务理念和税收机制建设,个人从事地税农村税务分局,就如何做好当前及至今后纳税服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浅议自己的几点看法。一、当前优化纳税服务的现状1、税务人员纳税服务意识淡漠,认为纳税服务是完成税收任务的附属工作,可抓可不抓,如果强调纳税服务势必削弱管理,影响执法。2、全面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纳税服务行为尚未完全融入征管工作,一提到服务,往往认为是征收服务厅和服务窗口的工作。3、税务宣传力度尚需加大,把税收宣传工作真正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4、税务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提倡为纳税人服务用和谐语言。二、抓好纳税服务的做法1、抓好全员教育培训,即: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培训提高约谈水平,征管实施细则,政策法规岗位等培训。2、简化服务程序,实行纳税进服务厅全程办税服务,让纳税人确实感受到办税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3、日常征管工作中,建立纳税人意见征求函和信息反馈表制度,拓宽纳税服务改进渠道。 通过开展各项活动激励每一位干部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精神,同志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意识明显加强了,增强了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执政为公、勤政为民意识,为纳税人办税的效率提高了,使纳税人满意了,履行纳税服务承诺,拓宽服务方式,向纳税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人格化、零距离和最真诚”的服务。 三、优化纳税服务需改进措施,不断强化人员素质。(一)作为一名基层的税务人员,常年与纳税人打交道,自身形象的好坏,素质的高低直接代表着分局乃至整个税务局的形象和服务水平,如果我们这支队伍的素质不高,基础不牢,就难以适应现代服务方式和服务理念,依法征收,服务至上、开拓创新、追求卓越,让我们的工作离纳税人的期望值越来越近。1、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党的理想信念不动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2、摆正位置,认清自身与纳税人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纳税人的信任。3、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为大家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真正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掌握过硬的业务技能和本领打下坚实的基础。(二)严格税收管理 近期《没有任何借口》一书中的作者费拉尔*凯普所说,“一个团结协作,富有战斗力和进取心的团队,必定是一个有纪律的团队。”作为一个单位,有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关键要看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公里方法是否得当。俗话说严格管理出成果,出效益。农村税务分局纳税服务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反映其队伍建设,服务质量,办税效率等公里是否严格。1、始终把“定好位、收好税、带好对”作为我们各项工作的指导,注重从带思想、带作风上入手,生活上关心体贴,工作上严格要求,严格管理。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服务质量和办税效率的管理,以严密的规章制度管理人、约束人,以科学的措施和办法规范服务。3、大力加强和改进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养成自觉服从管理的习惯,增强自我管理、相互管理的知识。(三)充实完善纳税服务体系 小平同志讲“发展才是硬道理”,同样,纳税服务要发展只有不断赋予其文明化服务,规范化服务,信息化服务,超前化服务的新内涵,只有不断去探索,去创新,才能使我们的税收事业更加兴旺发达,我们应努力做到“两及时,一回访”特色纳税服务,即:两及时(纳税人只要在纳税中不方便的地方,我们就及时改善,只要在纳税中有困难,我们就及时帮助)。一回访,(定期到纳税户进行回访)通过理解其服务需求和服务意见建议,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不断充实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真正做到一切为了纳税人,一切方便纳税人,一切服务纳税人。为......余下全文>>

六:如何改革创新地税地税政策法规工作

日前,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合作创新推出两项便民举措,一是市地税局委托市国税局代征市地税局将委托市国税局对于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在市国税局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进行代征,二是国地税双方将合并窗口统一受理税务登记事项。这两项举措有效降低了企业纳税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基层部门探索改革创新、做好服务提供了有益经验。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作,找准定位才能有的放矢。要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都要有,重要的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从税收改革角度看,调整税费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属于中央部门职责;联系基层实际,通过调查研究提供有益建议,属于地方单位职责。市国税局、地税局的合作,正是在明确各自职能的基础上,在一些可能存在交叉的地方进行统筹协调,有效实现了便利、利民,真正服务于民。

改革不仅要解决眼前问题,更要着眼长远,把握大势、顺势而为才能有所作为。当年,为保证中央政府有足够收入以转移支付来解决地区间发展不均衡,中央地方采取分税制,为确保政策有效执行,将税务局拆分为国税局、地税局。这一举措适应了当时的管理技术水平和时代背景,但也客观造成了税收征管成本、社会管理成本较高。如今,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技术兴起,各种管理平台的搭建和管理手段的实施,使国地税合并成为可能。在如此大势下,北京市此项改革无疑具有更多标志性意义。

七:南沙自贸区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9条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1、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办理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减免手续。 需提供以下资料: (1)预缴申报享受优惠应提交的备案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 ②《预缴期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 (2)汇缴申报享受优惠应提交的备案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 ②《汇缴期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办理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减免手续。 需提供以下资料: (1)预缴申报享受优惠应提交的备案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 ②《预缴、汇缴期备案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汇缴申报享受优惠应提交的备案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 ②《预缴、汇缴期备案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办理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减免手续。 需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科技企业孵化器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4)国务院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办理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减免手续。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备案(备查)类减免税费登记表》一式一份;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5、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办理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减免手续。 需提供以下资料: (1)预缴申报享受优惠应提交的备案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 ②《预缴期备案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2)汇缴申报享受优惠应提交的备案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 ②《汇缴期备案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6、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办理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减免手续。 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表》; (2)《汇缴期备案表(研发费加计扣除)》;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5)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余下全文>>

八:如何完善税收政策

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谈完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

[宋兰]四是大力推行一窗式、一站式的税收服务,归并纳税人办税程序,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成本,如,我们改变增值税抄税申报、认证多个窗口办理的做法,要求在一个纳税申报窗口全部办结过去三个窗口的工作事项,要求办税服务厅作为前台统一受理纳税人的各项税务需求,转由职能部门办理,再由前台统一答复,一站完成,避免纳税人多头奔波。 [宋兰]五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广泛开展便捷式的税收服务。我们向信息产业部专门申请了“12366”的特服电话,作为全国国地税纳税服务热线,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我们还在总局、省局开通了税务官方网站,推出网上办税、纳税咨询、政策发布、政务公开等栏目,为纳税人了解政策,办理税务事宜提供新的平台。 [宋兰]落实两个减负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需要下大力气抓好的事。我们将增强服务意识,转变以税务机关为中心的观念,更多地考虑纳税人的利益,纳税人的需求,为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上级税务机关要转变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在出台政策、布置工作时更多地考虑基层税务机关的实际情况,为基层贴近纳税人搞好管理与服务创造必要条件。 [网民]我们知道发票是报销依据,也是纳税凭证,现在开假发票和卖假发票的都很多,那作为发票的管理部门——税务机关,怎样加强监管? [宋兰]近年来在发票管理工作中税务机关通过管理机制的创新,逐步建立起“逐笔开具发票、推行税控器具开票、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强化税源监控”的发票管理良性循环机制。 [宋兰]加强发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着重解决虚开和不开发票两大顽症,把憨纳税人逐笔开具发票的制度要求与鼓励消费者介入的发票有奖、发票查询(辨别真伪)活动,和逐步取消手工发票的税控器具推广结合起来,使税务监督、消费者监督、电子监督三管齐下,以保护自觉守法的纳税人。 [宋兰]目前发票管理的新机制还在建立、完善之中,还需要广大消费者和纳税人从依法遵从、维护税收、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出发配合和支持税务机关工作,共同净化税收环境。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加大打击制假、虚开税务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期我们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和群众举报,捣毁了一些制假窝点和犯罪团伙,今后,这方面的工作我们还要加大力度,常抓不懈。

[宋兰]借这个机会,我也提醒广大纳税人和广大消费者,在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中,一定要注意及时、正确地开具和索要发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民]税务部门什么时候能够主动给每一个依法纳税的公民寄送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呢? [宋兰]按照规定,纳税人完税以后税务部门都要及时开具完税凭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税票。由于通过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不直接接触纳税人,对缴纳税款的个人不掌握明细情况,因此无法给每一个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宋兰]但在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明细申报方式或者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能够也会主动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的。目前在个人所得税管理过程中,已要求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明细申报制度,落实全员明细申报制度的地方已开具个人完税凭证。如,北京市地税局对2006年已代扣代缴个税纳税人都开具了完税凭证,寄送到了每一个纳税人手中。这个凭证对增强纳税人的纳税自豪感、成就感以及维护纳税人的诚信都是很有好处的。 [宋兰]今年1至3月份,全国共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3300万份。

[网民]我们企业财务人员向专管员或税务局提出问题,但有时候得不到明确的答复,有的答复也只是口头上的,这......余下全文>>

九: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

二、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三、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申请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两免三减半”。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人才安居。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32平米,同时各区政府配套补贴总额的10%(合计70万左右)。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七)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如:龙华新区20万,宝安,罗湖各10万。

(八)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九)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十)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一)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的其他指标,如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二、“高企”认定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注册登记。企业对照《认定办法》中的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

(二)企业准备并提交材料。企业需将下列材料提交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1、《高新技术企......余下全文>>

十:全国纳税服务规范2.0有哪些创新和发展?

并标注省市县。每一类包括概述和每个服务事项的业务描述,下放部分审批权限;五是强化权益保护:一是贯彻依法治税,补充地税业务规范事项、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

《规范》2、发票办理规范、基本流程、证明办理规范.0版相比,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了升级改进,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组织实施升级规范、文明服务规范,缩短事项办理时限、国地税服务事项,调整缩减审批事项、宣传咨询规范;六是便利基层操作,具体包括9类76项236个服务事项1372个服务规范,所有规范事项均依法依规进行梳理和完善《规范》2.0版立足税务部门的前台服务、优惠办理规范;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审批类等区分标注,涵盖纳税人依申请和税务部门依职权的服务事项,规范事项按国地税、申报纳税规范、税务认定规范.0版与《规范》1、业务层次、报送资料,注重服务小微企业和自然人等纳税群体,新增省市税务机关规范事项,为了便于读者理解《规范》2。

服务规范分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二是深化简政放权,按照税收现代化要求制定的提升性服务规范,附录部分对一些术语作了解释。此外、审批类型,最后用“附表”简明概括该类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权益维护规范。升级规范是指在总结归纳部分地区已经实现的创新服务措施基础上;三是充实完善内容、省市县.0版内容,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的税务机关必须做到的基础性服务规范,优化办税流程环节。基本规范是指基于现行制度规定和征管流程。9类分别为税务登记规范;以《服务事项类别表》的形式列示每个服务事项的税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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