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利用税收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 改革和完善流转税
1、 推进增值税转型和扩大行业范围。应尽早把增值税由生产型改消费型的试点工作从东北三省向全国铺开,为避免重复征税的弊端,同时扩大固定资产准予抵扣的行业范围,降低投资成本特别是新创办成本,以鼓励民营中小企业创办和再投资,加快技术进步,促进新工艺的开发使用。
2、 放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取消销售额标准,企业只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遵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无偷漏税行为,那么不管规模大小都应该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即使对于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也应该降低增值税征收率,或适当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使其实际税负接近一般纳税人水平,以维护民营企业的平等竞争地位。
3、 对营业税做局部调整。(1)我国税法对营业税设置的起征点是: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或者每日营业额50元.这个起征点标准过低,建议适当提高,从而免除部分民营小企业的营业税负担。(2)对金融企业向民营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利息收入应给予减征营业税优惠,以鼓励其向民营中小企业贷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3)完善租赁业的税收制度,由于多数民营企业资本规模有限,对于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有着巨大需求,而我国现行租赁业税制的混乱阻碍了租赁业的快速发展,进而影响到民营经济的发展。
4、 调整关税。对民营企业减少许可限制和减征关税,对其进口的属于国家产业鼓励的设备和技术可进一步降低关税税率甚至免征关税,从而达到提高民营企业的产品技术水平和出口竞争力。
(二) 改革和完善所得税
1、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现行所得税制度在改革开放之初确实起到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初衷,但现在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合形势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仅相当于内资企业实际税负的1/3~1/4,必须改变目前外资企业优惠多,享受"超国民待遇"的现状,使内外资企业能相对公平的展开竞争。在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时,应加大对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的扶持力度.
2、 允许个人独资和合伙中小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选择按何种税种纳税,从而避免重复征税.
3、 降低所得税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度.近年来世界各国纷纷下调企业所得税税率,目前发达国家的所得税税率一般在15%左右,而我国却还一直保持着33%的基本税率,名义税率过高,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也不利于吸引投资者创办企业。可以考虑适当调低税率,并设置多档优惠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度,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发展。
4、 放宽税前费用列支标准。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税前费用列支标准原则上向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税前费用列支标准靠拢,彻底消除对内资企业的限制,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发挥税收导向作用。在统一税制、降低税率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增加或延长民营企业创建初期的税收免税期和科技创新减免优惠期;放宽税前费用列支标准,对企业税后利润再投资的,实行部分返还或全部返还已纳税款的政策;允许民营企业税前提取更高比例的技术开发费用和人才费用;允许民营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特别折旧和附加折旧的方法;对安置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和一定数量的给予一定时期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等。以鼓励民营企业的投资创建和扩大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和企业竞争力。
(三) 完善税收征管模式
严格依法治税,严禁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税务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我国的税法,保证税法的权威性。明确税务机关的执法权限,制定......余下全文>>
二:现阶段我国税收政策的利弊分析以什么为例
一
税收优惠是一国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实现特定的政策意图,通过对税法、税收条例标准性条款的有意识背离,从而形成对纳税人的税收减让。这种特定的政策意图无非是指吸引外来资金、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扩大对外贸易,加速特定地区经济发展,扶持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平衡收入差距,促进社会稳定等。一句话,只要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税收优惠政策就必然存在,问题只在于怎样运用好这个有力的杠杆。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税收优惠的类型有如下5种。这5个方面实际上也就是税收优惠的适用范围。当然,实践中由于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因而优惠对象的确定存在很大的差异。
一是地区优惠。为鼓励落后地区的经济开发,促进区域间的协调平衡发展,一些国家规定对在落后地区投资的企业给予特殊的税收优惠。例如:希腊将全国划分为A、B、C、D四类地区,A类地区最发达,D类地区最不发达,越不发达所给的优惠政策越多。意大利规定,对投资于其南部等欠发达地区的企业除了给予税收优惠,还可获得低息贷款。巴西规定,凡在其北部、东北部和Manaus自由贸易区开办企业,均可享受减免税优惠。发展中国家为适应对外开放和大规模吸引外资的需要,通常还在在本国境内设立一些经济特区、出口加工区或技术开发区等,实行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印度对出口加工区的企业免征所得税;埃及也规定凡在新社区新建的企业可免税10年。
二是产业优惠。主要是基础产业和亟待发展的新兴产业。巴西政府规定,凡投资于林业、旅游业、渔业的投资者,可享受6%~25%不等的投资税收抵免。新加坡政府规定,对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医药研究、试验室和检测服务等生产和服务公司用于研究和开发的支出,允许双倍扣除。加拿大政府规定,凡购买用于制造、加工、采矿、伐木、农业或渔业的新建筑物、机器和设备的支出,以及当前的资本性科研支出,可以申请用获得的抵免来抵消当年、以往3年或将来7年的应纳联邦所得税。我国也有许多关于产业发展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技术优惠。为了吸引国外的先进技术,弥补本国经济的不足,世界各国都规定了相应的技术优惠政策。如韩国规定,凡运用高技术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五免三减” 公司所得税、股息税,对新技术引进项目所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免征预提税。新加坡规定,对具有新技术开发性质的产业给予5至10年的免税期。荷兰政府对从事技术研究和开发的企业或个人,允许从1994年1月1日起,其人工成本可以从雇主应缴纳的工资预提税中扣除一部分,扣除率为:研究和开发人工成本在10 万荷兰盾以下的部分可扣除25%,超过部分可扣除12.5%。马来西亚规定,享有“新兴业资格”的企业在投产后5年内70%的法定所得免纳所得税;对资本密集型和高技术投资可按逐案审查原则给予全部免税。西班牙政府规定,对研究与开发中使用的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可分5年提完折旧(建筑物为7年)。
四是出口优惠。主要是为了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在美国,只要出口销售额达到1000万美元,就构成“国际销售公司”,可以免交当期美国税,甚至获得永久性税收豁免。对于国内制造商,其出口收益47%的美国税收可以延期缴纳;对于国内批发商,延期缴纳美国税收的所得可高达出口收益的94%。新加坡规定,出口产品的生产可以享受最高达所获利润90%的免税待遇,期限为3至15年。智利政府规定,所有出口货物(包括进入免税区的商品),经税务机关批准用于生产出口商品的原材料,与出口有关的某些劳务,对在智利没有住所又不是智利居民的个人提供的劳务,国际客货运等,免交增......余下全文>>
三:如何完善税收政策
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谈完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
[宋兰]四是大力推行一窗式、一站式的税收服务,归并纳税人办税程序,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成本,如,我们改变增值税抄税申报、认证多个窗口办理的做法,要求在一个纳税申报窗口全部办结过去三个窗口的工作事项,要求办税服务厅作为前台统一受理纳税人的各项税务需求,转由职能部门办理,再由前台统一答复,一站完成,避免纳税人多头奔波。 [宋兰]五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广泛开展便捷式的税收服务。我们向信息产业部专门申请了“12366”的特服电话,作为全国国地税纳税服务热线,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我们还在总局、省局开通了税务官方网站,推出网上办税、纳税咨询、政策发布、政务公开等栏目,为纳税人了解政策,办理税务事宜提供新的平台。 [宋兰]落实两个减负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需要下大力气抓好的事。我们将增强服务意识,转变以税务机关为中心的观念,更多地考虑纳税人的利益,纳税人的需求,为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上级税务机关要转变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在出台政策、布置工作时更多地考虑基层税务机关的实际情况,为基层贴近纳税人搞好管理与服务创造必要条件。 [网民]我们知道发票是报销依据,也是纳税凭证,现在开假发票和卖假发票的都很多,那作为发票的管理部门——税务机关,怎样加强监管? [宋兰]近年来在发票管理工作中税务机关通过管理机制的创新,逐步建立起“逐笔开具发票、推行税控器具开票、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强化税源监控”的发票管理良性循环机制。 [宋兰]加强发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着重解决虚开和不开发票两大顽症,把憨纳税人逐笔开具发票的制度要求与鼓励消费者介入的发票有奖、发票查询(辨别真伪)活动,和逐步取消手工发票的税控器具推广结合起来,使税务监督、消费者监督、电子监督三管齐下,以保护自觉守法的纳税人。 [宋兰]目前发票管理的新机制还在建立、完善之中,还需要广大消费者和纳税人从依法遵从、维护税收、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出发配合和支持税务机关工作,共同净化税收环境。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加大打击制假、虚开税务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期我们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和群众举报,捣毁了一些制假窝点和犯罪团伙,今后,这方面的工作我们还要加大力度,常抓不懈。
[宋兰]借这个机会,我也提醒广大纳税人和广大消费者,在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中,一定要注意及时、正确地开具和索要发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民]税务部门什么时候能够主动给每一个依法纳税的公民寄送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呢? [宋兰]按照规定,纳税人完税以后税务部门都要及时开具完税凭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税票。由于通过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不直接接触纳税人,对缴纳税款的个人不掌握明细情况,因此无法给每一个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宋兰]但在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明细申报方式或者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能够也会主动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的。目前在个人所得税管理过程中,已要求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明细申报制度,落实全员明细申报制度的地方已开具个人完税凭证。如,北京市地税局对2006年已代扣代缴个税纳税人都开具了完税凭证,寄送到了每一个纳税人手中。这个凭证对增强纳税人的纳税自豪感、成就感以及维护纳税人的诚信都是很有好处的。 [宋兰]今年1至3月份,全国共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3300万份。
[网民]我们企业财务人员向专管员或税务局提出问题,但有时候得不到明确的答复,有的答复也只是口头上的,这......余下全文>>
四:营改增政策对四大行业有何影响
1、建筑业:层层分包模式难以为继
过去,一些建筑企业只接项目不做项目,层层分包坐地分成。营改增会倒逼企业索取进项的专项增值税发票,层层分包的模式将难以为继。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税率由3%营业税上升到1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增值税),单看税率在四大行业中涨幅最大,虽然税基由营业额转变为增值额(即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产生大量抵扣,但仍对于企业控制税务成本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过去,一些有关系的建筑企业只接项目不做项目,通过层层分包坐地分成,很明显这不利于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实施营改增后,倒逼企业索取进项的专项增值税发票,使得这种层层分包的模式将难以为继。”湖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王泽民介绍说。
“营改增将给我公司带来根本性变革。据初步测算,营改增后抵扣的进项税额要达到72.67%,才能保持税负持平。但是,按照目前的管理水平,进项税额最多只能达到60%,税负短期来看会增加。”武汉市新八建设集团财务部蔡诗发坦言。
在建筑行业,沙石料、土石方等材料往往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这将导致进项税额减少。此外,建筑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外部劳务费用在施工成本中占比约20%~30%,按规定这些成本也不能抵扣。
对此,专家建议,建筑企业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要注意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和分包商,规范运作流程,才能尽可能增加抵扣,降低实际税负。
2、房地产业:精装修住房供给或增加
由于建安、设计等成本纳入抵扣,会激励开发商增加精装修房屋供给,转型成功的企业将率先享受到减税优惠。
按照新税制,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由5%营业税改为11%增值税,不动产可纳入增值税抵扣。
在二手房增值税方面,新税制根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城市设计了两套税率: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当前房地产暴利时代已经结束,营改增迫使企业改变经营模式,适应这个过程。”通过发展多元化产业经营房地产业务的华夏幸福基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吴中兵说,对入园的企业来说,营改增有利于刺激低端制造业向高端转化,促进研发类、更具创新性的产业发展,有利于增加企业投资。
此外,方案的焦点之一,是明确房地产项目中的土地出让金可以作为抵扣项目。据了解,目前土地出让金约占房地产成本的30%到40%,一线城市甚至更高。如果再减去可抵扣的建安、咨询、设计等成本,企业的实际税率变化不大,转型成功的企业将率先享受到减税优惠。
例如,一家房地产企业月销售额100亿元,按照营业税税率5%计算应纳税5亿元;营改增之后,该企业扣除40%的土地出让金,以及建安、咨询、设计等合计20%的进项税额,按照11%的增值税率需纳税约3.96亿元,比之前减税1.04亿元。
专家表示,营改增将助推规模化、专业化租赁经营和“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新模式。在内部管理上,开发商会将建安、咨询和设计等业务外包,促进行业细分、专业化经营。此外,由于建安、设计等成本纳入抵扣,会激励开发商增加精装修房屋供给。
3、金融业:优化分工鼓励创新
由于对集团企业多元业务实施不同税率,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创新性业务单元能够享受较低税率,这将鼓励企业改善业务结构,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全面营改增是优化流转税税制结构的重要举措。对保险机构来说,寿险类业务......余下全文>>
五:十三五期间国家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有度有序利用自然,调整优化空间结构,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依托山水地貌优化城市形态和功能,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草原、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加强草原保护。加强水生态保护,系统整治江河流域,连通江河湖库水系,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
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
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有序开放开采权,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改革能源体制,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机制。
主动控制碳排放,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率......余下全文>>
六:如何通过税收改革来实现社会主义更加繁荣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一科学论断,与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是完全一致的. 改革开放30年,就是解放思想的30年,解放思想是我们坚定不移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富民强市、富民强区的宝贵财富.在改革发展又一新的关键阶段,我们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才能在坚持“科学发展观”中,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才能更好地为经济繁荣发展、民生改善提高作出新的贡献.
“经济是基础”.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是促进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一方面,经济的发展需要一片适宜经济生长的“沃土”,一个制度不健全、竞争不公平、产业配套不完备的市场,必然没有投资吸引力,最终也无法发展壮大.税收通过政府财政,反哺于市场经济,既能在完善产业配套中为经济发展提供“硬环境”,又能通过完善税收法律体系,严格推进依法治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软环境”,从而推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在连续多年高速增长中,也存在着产业结构不合理、区域发展不平衡、投资消费关系不协调,以及能耗、污染等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矛盾和问题.要解决这些发展中的问题,就必须从宏观调控入手,利用税收杠杆,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通过国家对税种的开征、税率的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制度等,引导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在发展方式上加快转变.
“国之税收,民惟邦本”,税收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税制的设计、税收政策的调整、税收征管的公正与否、税收收入的使用、税收负担率的高低和收税人的综合素质等等,无不关系到国家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方面,改善民生要依靠财务和制度作保障.没有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在没有财务支撑下的空谈.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这些年来,党和国家在改善民生方面已不断加大了投入,为民之意、利民之举随处都有彰现,其中,重要的表现方式之一,就是运用税收为国家和地方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支持了“三农”和社会的发展,推进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进了国防、科技等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推动了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进步,提高了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加强了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公共建设项目,维护了社会治安,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作出了努力.特别是在“有一定财务保证下”出台的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三农”、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节能减排、推动文化事业改革发展等政策,都说明了我们党“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事实也证明,一系列惠及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个体经济发展,增强了农村和低收入人群的“造血”功能,引导建立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另一方面,税收通过促进经济发展,也间接地改善了民生.民生问题是人民生活水平高低的问题,“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最终是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的是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必然起到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实效.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税收既是政府改善国计民生、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财务保障,也是广大纳税人对社会的回报和贡献.总结改革开放30年经验,我们希望社会各界和方大纳税人进一步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我们倡议全体税收人要进一步学习税法,要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纳税人和全社会的监督.我们要通......余下全文>>
七:怎样的财政政策才能促进社会公平
财税政策历来是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主导政策。重视财税政策在促进公平分配中的作用,原因在于它不仅对经济增长及经济波动起到调节和“熨平”作用,而且对促进社会公平分配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当前中国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继续扩大,改革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尤其要考虑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另据财政部3月5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2006年度财政预算报告草案,今年中央财政将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本届全国人大会议提出的种种举措,显示了中央政府在建设和谐社会和公平收入分配上的决心。
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改变了历史上“高积累、低消费、低工资”经济发展政策和分配模式,在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变了劳动、技术、资本和管理等生产要素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进行了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当前我国的社会分配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据测算,国际基尼系数贫富差距的警戒线是0.4,而中国在1999年的时候国际基尼系数是0.457,2004年是0.469,可以看出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超过警戒线。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宏观调控职能,公平社会分配,已成为新一个五年规划政府经济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个税成不公平税种
目前我国直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税种比较少,个人所得税发挥着核心作用。它既是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又是财税政策调节分配差距的重要手段。
当前的主要问题是现行税制的运行对社会公平分配逆向调节。我国出现了穷人税负重而富人税负轻的“逆向调节”局面。一方面,工薪阶层的工资、薪金所得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据统计,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737.05亿元,其中65%的部分来源于工资、薪金所得,且中低收入者又占了绝大多数。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变成了一个不公平的税种;另一方面,尽管个税总收入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时的20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1737.05亿元,成为同期增长最快的税种,但中国目前GDP总量高达13.6万亿元,而个人分配所获得的份额高达70%,2004年个人所得税占GDP的比重仅1.27%.中国个人所得税规模偏小,比重偏低,严重制约了其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的发挥。
对个人所得税,首先应着重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对个人的不同应税所得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针对不同类别的应税所得设立一档或几档税率,这样既简化税率,又便于体现政府调控个人收入的政策意图。
其次,制定更趋合理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适当降低工薪计税档次,调高税率级距,对应税所得超过较大数额后执行较高的特殊税率,调低来源于工资、薪金等劳动收入的税率,调高股息、红利、财产转让、租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偶然所得等非劳动性收入的税率。在统一各地扣除标准基础上,适当考虑纳税人配偶和抚养等赡养家庭人口费用扣除,避免各地自行规定不同扣除标准,人为造成分配不合理差距的情况。
再次,改革个税征管体制,将征管权限划归中央。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个人收益、贫困差距的直接税,其征管权限划归中央不仅是增强国家分配调控能力,配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需要,也是防止各地扣除基数不统一,征管不严,税金大量流失的需要,同时也是防止个人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需要。最后,加强个税征管,改善征管手段。这需要强化并建立以个人自行申报为主的申报制度,建设全国税务网络征管系统,统一个人纳税编码,全国共享个人税务信息资料,堵塞征收漏洞......余下全文>>
八:国家增加税收,社会总需求和总投资就会下降 请问这句话哪里有错误?
国家增加税收,社会总需求下降,这段没错。 国家增加税收的同时,社会总投资会不会下降不好说。因为社会总需求减少,可以反证投资意欲也同时减少。然后社会总投资可分为政府投资与非政府投资两大类。国家税收增加了,政府投资可能加大了,是不是会加大呢?同时,即使政府增加投资了,其总额是不是比非政府投资所减少的总额大呢?都不好说。所以后半句,“总投资就会下降”可圈可点。
九:税收能促进收入分配公平么 说明理由
(一)优化税制结构。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主要与当时的经济环境相适应,发挥其保障财政收入的功能,有其合理性。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它影响了税收公平收入分配功能的正常发挥。只有逐步提高直接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即提高所得税比重,适当降低流转税比重,并保持一定的税制弹性,增强税收的“自动稳定器”和“相机抉择”功能,力求从多渠道缓解收入差距矛盾,最终通过税制的内部协调性和外部适应性来实现税收调节目标。
(二)深化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
1、调整优化税率结构。对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项目应借鉴国际经验,采用5级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降低至30%。对于劳动所得、资本所得、偶然所得要区别对待,劳动所得的税率必须要低于资本所得、偶然所得的税率。即应提高股息、红利、财产转让、租赁、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偶然所得等非劳动性收入的税率。
2、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鉴于目前我国的征管手段相对落后,公民的纳税意识较为淡薄,个人信息系统不完善等客观现实,直接将分类制改为综合制可能会存在加剧税源失控、税收流失等问题,且具体实施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较现实的是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按照不同所得进行合理的分类,属于投资性的、无费用扣除的所得采用分类征收,对于通过劳动所得的报酬和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采用综合征收。
3、确定合理的费用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标准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工资水平和物价水平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在统一各地费用扣除标准的基础上,坚持实行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选择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并适当考虑纳税人的自然状况、生计、赡养老人、婚姻等情况,避免各地自行规定不同的扣除标准,人为造成不合理情况。做到相同收入家庭纳相同的税,实现公平收入分配的社会政策目标。
(三)完善我国财产税制
1、完善现行的财产税。一是拓宽现行房产税的课征范围,取消原有对个人非经营用住房的免税政策,将个人住房纳入征税范围,并将其课征分为扩大到农村的非住宅和非农业用房屋;二是继续完善车船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未将飞机、火车、地铁等列举在内,应扩大其征税范围。
2、适时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的政策目标是通过对人们财富存量的调节,来防止财富过度集中,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个人所得税的不足,从而实现促进社会公平。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高收入者和高财富所有者持续增加,遗产税和赠与税有了潜在的税源。借鉴于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国际经验,建议采取“先税后分”的方式适时开征遗产税,为了避免纳税人通过生前赠与规避遗产税,同时开征赠与税,科学设计、合理配合,缩小个人收入差距。
(四)逐步实现社会保障费改税,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障税是目前国际上普遍开征的税,并在一些国家已成为第一大税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结构性改革使下岗失业人员日益增多,必须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有较快的增长。与此同时,应加快社会保障“费改税”的进程,建立可靠、稳定的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机制,从根本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权利,防止贫困问题加剧,实现社会公平。
十:社会资本投资健康服务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境外资本依法依规以多种形式投资健康服务业。二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三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四培育相关支撑产业,加快医疗、药品、器械、中医药等重点产业发展。加大价格、财税、用地等方面的政策引导和支持,简化对老年病、儿童、护理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