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

一:当前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有哪些

(1)放松金融管制,鼓励金融竞争

(2)加强央行的独立性,增强金融宏观调控

(3)础化金融监管,确保金融安全

(4)立法相互融合,趋于统一

二: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方向

为了使我国的监管体制更好地适应金融业发展的需要,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更新金融监管理念。在世界金融全球化、集团化趋势日益明显的背景下,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理念应该有所更新,也就是要由严格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和经营行为向促进金融业竞争、促进金融混业经营的方向转变,由限制金融机构的合并转向鼓励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合。特别是,在从金融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转变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的金融创新,所以,金融监管当局应该早做准备,未雨绸缪。二是改进金融监管方式。这方面的重点是要实现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的转变,时刻关注、控制、防范和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首先,要将金融监管的重心由“合规”监管转向“合规与风险”并重监管。其次,监管机构应改变过去那种只注重“事后化解”或者只注重特定时点上的资产状况的做法,逐步做到注重“事前防范”、随时化解风险。第三,鼓励金融机构改善其内部控制体系,消除经营中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提高其防范风险的意识;同时,提高员工的素质,尽快掌握现代化的监管技术和方法,提高整体风险防范能力。最后,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当局应该按照市场原则监督金融机构,在审批的基础上,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力。三是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独立性,加大对违规机构及时发现、查处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背景下,进一步强化监管机构之间已建立的高层定期会晤制度,经常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协调;再一方面,对业务交叉领域和从事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实施联合监管,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四是加强跨境金融监管的合作。根据巴塞尔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于跨境银行,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应该进行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因此,我国应积极参加金融监管的国际性组织,广泛开展与相关国家的监管机构的双边及多边合作。我国可从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学习国际上有效的监管经验与具体方法。

三:金融行业发展趋势是什么样的

(一)进一步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和加强金融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货币政策决策机制,提高货币政策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环境,逐步推动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型。完善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和方式,不断创新和丰富货币政策工具。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

二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提高Shibor的基准性。通过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定价能力,完善市场机制,为最终实现全面的利率市场化创造条件。完善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逐步确定中央银行目标利率及主要操作工具,理顺利率传导渠道,更多发挥市场在利率形成中的作用。

三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汇率形成机制中的作用,逐步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减少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实现人民币汇率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四是充分发挥信贷政策作用,支持金融产品创新。加强信贷政策宏观指导,以加快经济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提高 “三农”与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改善民生等目标为着力点,改进信贷政策实施方式,提高实施效果。严格控制对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需求的信贷政策,扩大消费信贷,支持发展服务消费。创新低碳金融产品。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丰富房地产金融产品,鼓励股票、债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直接融资工具发展。

五是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建立和完善逆风向的调节机制,抑制信贷等顺周期波动,防范宏观风险。探索建立逆周期监管指标,研究、实施动态杠杆率监管方案,进一步完善流动性监管制度。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反映国内银行业实际、基于新资本协议三大支柱的资本监管总体框架。推进证券公司常规监管,强化净资本监控,完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加强证券评级业务监管。强化基金公司监管,完善基金公司内控制度。加强对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监控。建立期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现代保险监管制度。重点监管偿付能力不足风险、保险投资风险、寿险退保风险和新的利差损风险,全面推进分类监管。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产品和市场风险的评估。加快建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督促和引导金融控股公司加强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完善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标准,加强监管协调。完善金融信息共享制度。建立规范的最后贷款人制度。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二)进一步深化金融业改革

一是深化大型国家控股商业银行改革。继续深化银行公司治理改革,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边界。合理制定薪酬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发挥境内外上市对试点银行改革的促进作用。慎重稳妥地进行国家控股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试点。全面推进开发银行商业化转型。扎实推进农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体系,推动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继续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促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转型。

二是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总体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完善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内控机制。维护和巩固县(市)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余下全文>>

四:金融监管体系怎么越来越国际化了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体系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

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千差万别。英国的大卫T.卢埃林教授在1997年对73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发现有13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个)3种形式,并且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指定专业监管机构即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在数目上呈现出减少趋势,各国金融监管的组织机构正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

(二)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发展趋势

金融监管法制的趋同化是指各国在监管模式及具体制度上相互影响、相互协调而日趋接近。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在世界上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以非制度化著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即属此类。二是美国模式,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监管严厉,日本、欧洲大陆国家多属此类。历史上,英国对金融业的监管主要采取行业自律形式,英格兰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形成了非正式监管的风格,不以严格的法律、规章为依据,而往往借助道义劝说、君子协定等来达到目的;而美国是一个以法制化著称的国家,金融监管制度被视为规范管理的典范,监管法规众多,为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即英国不断走向法治化,注重法律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

随着不断加深的金融国际化,使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跨越了国界的局限,在这种背景下,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金融监管法制逐渐走向国际化。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

(三)金融监管更加注重风险性监管和创新业务的监管

从监管内容看,世界各国监管当局的监管重点实现了两个转变:第一、从注重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转变。过去监管当局一直将监管重点放在合规性方面,认为只要制定好市场游戏规则,并确保市场参与者遵照执行,就能实现监管目标。但随着银行业的创新和变革,合规性监管的缺点不断暴露,这种方法市场敏感度较低,不能及时反映银行风险,相应的监管措施也滞后于市场发展。有鉴于此,国际银行监管组织及一些国家的监管当局相继推出一系列以风险监管为基础的审慎规则,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利率风险管理原则》等,实现了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转变。第二,从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监管向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监管并重转变。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如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网上银行交易等创新业务,它们在增加收益的同时也增大了风险,且更易扩散,对金融市场的冲击也更加直接和猛烈。因此,只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的监管已经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整个银行业的风险状况,只有“双管齐下”,并重监管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才能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银行业的整体风险。

(四)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世界金融监管的实践表明,外部金融监管的力量无论如何强大,监管的程度无论如何细致而周密,如果没有金融......余下全文>>

五:混业经营的趋势给金融监管带来了那些挑战

美国在1999年签署了《现代银行法案》结束了长达60多年之久的银行分业经营的法律限制,允许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在强调竞争和效率时,这种制度更合理,目前整个世界的趋势是放松金融管制和金融自由化。因此对于我们们对于我国的混业经营不能再严格限制,金融监管反而应该转向提高监管机构的监管水平上,如果我们现在继续限制混业,只能使得我们的商业银行在世界上更加不具备规模经济和竞争优势,如今商业银行很难再通过传统业务维持收益,特别是共同货币市场基金的成立。

金融监管方面:1.鼓励银行向积极利用和管理风险方面创新,使得银行风险内控制度能够加强和完善。2.严格执行《巴塞尔协议》的条例3.对银行进行股份改造,引入外资和先进管理经验。

六:国际上金融监管体制模式主要有哪些?优缺点

主要有三种类型:统一监管模式、分业监管模式以及双峰监管模式。采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国家主要就有我国和法国;而同样是在分业经营的同时采取统一监管的有韩国;美国采用的则是综合经营分业监管;著名的金融帝国—英国采用的是统一监管的体制,采用同等模式的还有诸如日本、新加坡等资本主义国家。但是各种监管体制的融合趋势日益增强。

统一监管模式指由一个机构统一负责至少对银行、证券、保险三大主要金融领域的审慎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统一监管主要是为了适应金融业务综合化的发展趋势而产生,也是全球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其利在于利于对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系数进行把握和控制,有利于规模效益,同时能够降低监管时不统一所产生的摩擦成本,减少了监管真空和重叠,对于在混业经营日益明显的当今,能够对整个金融集团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有效的监管。不足之处则在于如果没有对监管目标进行清晰的界定,其监管效果反而会比分业监管更加低下,不能达到与其的一致性和监管效率;与此同时,集权统一的监管机制容易造成官僚主义,并进而产生道德风险。

分业监管模式指在机构监管的基础上,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金融领域分别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对领域内金融活动进行全面监管。其利在于有明确的监管分工,能够避免单一金融领域的风险而产生连锁的金融危机;各监管机构能够集中部门经历对领域内的市场活动进行监控,专业性强。但是,随着金融业的迅猛发展,其不足之处也日益凸显,监管交叉重叠;金融法律不统一,冲突严重,影响权威;监管效率由于协调机制的不完善而日益低下;监管的分散容易产生“真空”地带,金融高危性增加;主要是在混业经营趋势的当今,难以对金融集团的集体风险进行把握。我国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代表国家。有些国家在回归综合经营后,依然实行分业监管。

双峰监管模式,指在功能监管的基础上,根据金融监管的两大主要职能,即审慎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进行监管,由此而产生两类监管机构,分别进行负责,这种监管模式的典型国家为澳大利亚。此种监管模式的利处在于能够较好的分别对金融机构的两个阶段的行为进行有效监控,能够保证在各自的监管领域内的监管目标一致,同时也避免了不同机构的存在同领域监管但是因为部门因素、体系因素而产生的监管交叉、真空。降低了监管机构之间的摩擦成本与协调难度;同时也形成了一定的制衡机制,避免道德风险的产生。但是同样也存在其天生不足的弊端,就是容易在两块监管领域之间产生“灰色区域”,没有能够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充分尊重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特色而进行监控。

七:简述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

1,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为:

(1)金融全球化(市场交易国家化和市场参与者国际化);(2)金融自由化;(3)金融工抚化;(4)金融证券化。

2,金融市场:是资金融通市场,是指资金供应者和资金需求者双方通过信用工具进行交易而融通资金的市场,广而言之,是实现货币借贷和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

八:银监会根据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现状,确立了怎样的持续监管思路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参与国际金融准则新一轮修订,完善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2010年12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 III),并要求各成员经济体两年内完成相应监管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监管标准,2019年1月1日前全面达标。《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确立了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相结合的金融监管新模式,大幅度提高了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要求,建立全球一致的流动性监管量化标准,将对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银行体系稳健性乃至宏观经济运行产生深远影响。为推动中国银行业实施国际新监管标准,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和国内银行的国际竞争力,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目标

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成果,根据国内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实际,构建面向未来、符合国情、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银行业监管框架,推动银行业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银行业稳健性和竞争力,支持国民经济稳健平衡可持续增长。

(二)指导原则

1.立足国内银行业实际,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成果,完善银行业审慎监管标准。基于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实际,坚持行之有效的监管实践,借鉴《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提升我国银行业稳健标准,构建一整套维护银行体系长期稳健运行的审慎监管制度安排。

2.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统筹考虑我国经济周期及金融市场发展变化趋势,科学设计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监管标准并合理确定监管要求,体现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要求,充分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单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3.监管标准统一性和监管实践灵活性相结合。为保证银行业竞争的公平性,统一设定适用于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同时适当提高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标准,并根据不同机构情况设置差异化的过渡期安排,确保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新监管标准平稳过渡。

4.支持经济持续增长和维护银行体系稳健统筹兼顾。银行体系是我国融资体系的主渠道,过渡期内监管部门将密切监控新监管标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微观影响和对实体经济运行的宏观效应,全面评估成本与收益,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避免新监管标准实施对信贷供给及经济发展可能造成的负面冲击。

二、提高银行业审慎监管标准

根据《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确定的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新标准,在全面评估现行审慎监管制度有效性的基础上,提高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监管标准,建立更具前瞻性的、有机统一的审慎监管制度安排,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一)强化资本充足率监管

1.改进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一是严格资本定义,提高监管资本的损失吸收能力。将监管资本从现行的两级分类(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修改为三级分类,即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严格执行对核心一级资本的扣除规定,提升资本工具吸收损失能力。二是优化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扩大资本覆盖的风险范围。采用差异化的信用风险权重方法,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明确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提高交易性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场外衍生品交易等复杂金融工具的风险权重。?

2.提高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将现行的两个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一级资本和总资......余下全文>>

九:2014年地方政府金融办职能发展方向如何

基本就是在混时间

十:国内金融的发展前景是什么

(一)进一步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和加强金融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货币政策决策机制,提高货币政策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环境,逐步推动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型。完善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和方式,不断创新和丰富货币政策工具。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

二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提高Shibor的基准性。通过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定价能力,完善市场机制,为最终实现全面的利率市场化创造条件。完善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逐步确定中央银行目标利率及主要操作工具,理顺利率传导渠道,更多发挥市场在利率形成中的作用。

三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汇率形成机制中的作用,逐步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减少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实现人民币汇率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四是充分发挥信贷政策作用,支持金融产品创新。加强信贷政策宏观指导,以加快经济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提高 “三农”与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改善民生等目标为着力点,改进信贷政策实施方式,提高实施效果。严格控制对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需求的信贷政策,扩大消费信贷,支持发展服务消费。创新低碳金融产品。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丰富房地产金融产品,鼓励股票、债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直接融资工具发展。

五是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建立和完善逆风向的调节机制,抑制信贷等顺周期波动,防范宏观风险。探索建立逆周期监管指标,研究、实施动态杠杆率监管方案,进一步完善流动性监管制度。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反映国内银行业实际、基于新资本协议三大支柱的资本监管总体框架。推进证券公司常规监管,强化净资本监控,完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加强证券评级业务监管。强化基金公司监管,完善基金公司内控制度。加强对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监控。建立期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现代保险监管制度。重点监管偿付能力不足风险、保险投资风险、寿险退保风险和新的利差损风险,全面推进分类监管。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产品和市场风险的评估。加快建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督促和引导金融控股公司加强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完善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标准,加强监管协调。完善金融信息共享制度。建立规范的最后贷款人制度。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二)进一步深化金融业改革

一是深化大型国家控股商业银行改革。继续深化银行公司治理改革,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边界。合理制定薪酬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发挥境内外上市对试点银行改革的促进作用。慎重稳妥地进行国家控股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试点。全面推进开发银行商业化转型。扎实推进农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体系,推动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继续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促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转型。

二是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总体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完善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内控机制。维护和巩固县(市)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省级联社主要履行行......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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