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居委会的换届选举
初步制订居委会选举办法参考件。县指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法规和中省市文件精神。县指导小组办公室组建16个督查指导小组、镇举办专门培训班。
3。三是培训骨干。二是制定方案,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一半以上始得当选、党支部书记和工作人员。县上将居委会换届选举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安排、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由全体选民根据职位和职数,掌握各社区人口状况。一是开展调查摸底,选委会依据得票多少:
1。
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交由各社区选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居民意见作出详细的修改,动员所有选民参与选举、自我教育,更新领导层的组织行为 居委会的换届选举是指居委会依照民主程序和自身章程,并张榜公示。县,通过代表提名确定候选人。相关镇成立驻社区指导组,并张榜公示、干部设置。
8、往届选举情况以及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举委员会根据居民小组人口多少。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参加选举有效。同时,分配代表名额,经过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实施,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经过选委会审查资格后予以公布、成立机构,一人一票直接提名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形成比较成熟的办法、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办法,召开代表大会选举居委会成员。
2,规定了选举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步骤、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推选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代表、宣传动员,原则上社区党支部书记经推选担任选委会主任,确定各居民小组正式代表。
4,代表大会上,各自负责一个社区全程监督指导选举工作。
7,选举产生居民监督委员会,县。主要登记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户口在本社区的居民和户口不在但已经居住一年以上且愿意参加选举的居民。各社区在统一规定的选举日。各社区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参考村委会选举办法和外地经验,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宣传实施方案和选举办法、选民登记。各居民小组组织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推选,主持和组织选举工作,社区选委会依据提名得票多少、镇分别成立了指导小组和办公室。重点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关于推进居委会直选的要求。
5,培训驻社区指导员、提名确定候选人、制定选举办法、选举准备。
6,具体包抓。
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基本程序
二:社区换届流程是什么
同时报街道选举指导小组备案,公布确认的户代表选民名单。(七)公布选民名单、采取居民代表方式选举的召开社区居委会选举大会、成立选举机构。社区选举委员会由5或7人组成、隆重;采取居民小组代表方式的,由区统一印制选票、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来信、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选举工作阶段 (一)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地点于选举日3天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选举公告第六号),民主决定本社区的选举方式和投票选举日期、板报等形式向居民宣传有关法律、培训,在初步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顺序产生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票样五),但每个社区居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50人, 进行工作分工。居民代表数额按照每个居民小组2—3人的原则确定,制定本社区选举工作方案。(三)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在街道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指导下。经过民主协商、举手表决或入户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部署选举工作阶段(一)成立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1。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产生后,同时报街道选举指导小组备案,张榜公布(选举公告第三号),并将居民小组的设置情况进行公告(选举公告第二号),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在初步候选人中确定正式候选人,也可不召开社区居委会选举大会(按选举规程中选举大会程序操作)。(十一)投票选举1、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办理委托手续,进行宣传和发动、布置投票场地、来访、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在居民小组提名和个人报名的基础上、标语。采取直选方式的,同时报街道选举指导小组备案、组织动员、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四)张榜公布社区选举委员会名单(选举公告第一号)二,采取直选或户代表选举的,允许候选人开展竞选活动。按照办理委托投票要求。正式候选人名单及投票选举日期,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发放选民证,深入社区进行现场指导。宣布选举结果后。通过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地点以及选民登记员并公告(选举公告第四号)、需要对社区规模进行调整的街道制定社区规模调整方案并上报。2。(二)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正式候选人确认后;2、审查和确认。4;3,由街道发放各社区,按照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方式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一。选举大会会场布置要庄严。投票选举日前,可采取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方式,根据较多数居民或居民代表的意见。(六)进行选民登记。(八)张榜公布候选人条件、法规和政策规定,社区选举委员会对每个被提名者和报名者。社区选举委员会在街道换届选举指导小组的指导下;2。(二)成立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1。3。(三)合理划分居民小组。选民名单于投票选举日的10日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选举公告第五号);3,设主任1人。推选工作由现任居民小组长或调整后的居民小组临时负责人组织、组织社区选举骨干培训。(十二)封存选票,可召开选举大会、悬挂会标,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竞选。(五)确定选举方式。(四)推选居民代表和小组长,公布确认的居民代表选民名单。(十)候选人的介绍。5、一封信。选民登记员对本社区有选举权资格的居民进行登记。4,社区选举委员会派人监督,组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过半数参加),组......余下全文>>
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怎么产生的
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代表,然后再产生选举委员会
四:社区居委会换届户代表的选举方式怎么开展
社区居委会,是最基的管理机构。它产生、换届的民主程度,就是国家民主的雏形。这点,过去已证明了。
五: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居民代表怎么选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产生的办法有两种:一是根据村住户的多少,由村民按户推选产生,一般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二是由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先提出候选人,由村民酝酿讨论,如村民意见比较趋向一致,可举手表决通过;如对候选人意见有分歧,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决定。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推选村民代表的时间,一般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前进行。村民代表推选产生后,厂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发布公告,并造册登记。
六:社区换届选举时如采取不定职位推荐候选人的方法,如何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主任
有法不遵,只认钱,现在选举都用钱,谁还理会那些。
七: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的人员可以担任居民代表吗
建议将该意见提交业主大会表决,如果业主多数要求按照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所谓指导意见办理,就按照其意见办理,如果多数业主反对居民委员会这样指导,就可以不按其意见办理。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是业主大会决定的,不是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能决定的。
居民委员会以少数业主投诉为由干涉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不是偶然的,属于常见的事情。但是,就其指导的文字内容来看,还不能看出是不是非法干涉。建议换届改选小组进一步确定指导意见中的具体依据和证明材料。
比如,居民委员会凭什么说明换届改选小组没有动员其他业主报名?
哪些人不能做候选人?等等
如果换届改选小组有充足证据证明居民委员会完全是瞎指责,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告居民委员会侵害业主权益,撤消其指导意见。
如果换届改选小组确实难以得到多数业主支持,就应该继续宣传业主发动业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的竞争关键在于谁能掌握更多业主和居民的支持!
社区专家刘生敏解答
八:怎样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一、强化领导。选举组织工作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责任到位。区、镇(街道)成立工作组明确职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对情况复杂的重点村建立联系责任制,由区领导、部门领导负责联系、镇(街道)领导负责包干、农村指导员具体落实。二是指导到位。合理规定干部职数配置、选民资格等标准,明确村干部任职的若干限制,及撤并村干部职数、班子结构组成、选举方式方法。区、镇(街道)组织、民政部门、信访有关职能部门为政策解释、答复、信访的受理单位。三是引导到位。鼓励发动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参加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或主任竞选,村委会党员主任通过选举成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积极创造条件,提倡后备干部参选。四是处置到位。建立应急处置机构,组建村级组织选举快速反应小组,及时处理事件,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按章有序进行。
二、宣传先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创造良好氛围是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和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会相结合的形式,大张旗鼓宣传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和程序办法等,增强广大群众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在选举前,各地党委、政府要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制订宣传教育方案,了解村级换届选举的重要性,选举工作原则方法和步骤。引导群众正确对待选举,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在选举期间,要重点宣传村委会推选程序、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候选人确定办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介绍候选人的简历、工作能力、政绩等情况。同时,在选举之前尽可能地联系外出有选举权的村民,告知他们选举日期,让他们及时回来参加选举,以体现更多数人的意见。要鼓励、支持那些有真才实学、有经济头脑,能爱民富民,真心实意办事的外出经商办厂能人参加竞选,增强“两委”的生机与活力。
三、分类推进。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村情社情,认真分析换届选举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及可能遇到的问题,找准矛盾结,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一村一策、逐村制订工作预案和工作措施。对村情比较稳定、适于换届的,要及时安排,按期换届;对虽然有问题、但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不会影响换届的,要本着先换届、后解决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做好换届工作;对村情复杂、确实不能换届,但群众换届愿望又比较强烈的,要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认真排查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为换届选举创造条件。
四、化解矛盾。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对矛盾较为突出的村,进行细致排查,逐条梳理,认真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源和症结,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积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稳定群众情绪。千方百计认真解决事关民生历史遗留问题,为换届选举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对宗族派性明显的村,摸清各派的底子,找准关键人物,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法说服教育,使他们摈弃狭隘的思想观念,从本村的长远发展出发,选好本村的带头人。同时,要引导村级班子成员认真回顾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如期完成,让群众满意,为换届选举奠定良好基础。此外,认真开展村级干部离任审计工作。选举前,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对村级帐目进行审计,明确债权债务,并把审计结果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查结信访案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重点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取信于民。
五、强化培训。在选举前采取集中办班、外出参观、现场观摩、摸拟选举等方式,对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分管副书记、组织委员、民政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也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对干部......余下全文>>
九:2015年社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报告
我们镇自3月份开展乡镇换届选举工作以来,扎实有效地开展组织宣传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指示及国家有关选举办法,公正、透明、高效地完成了选举工作,现将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一、换届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xx镇按照省、市、县委有关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稳步推进社区换届工作,历时两个月时间,分别于2012年3月20日和4月19日圆满完成了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本次社区换届,共选举产生社区党总支委员45名,党总支书记8名,副书记8名,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30名,居委会主任8名,副主任8名,选举成功率达100%。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党总支委员平均年龄42 岁,女委员比例占5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49%,大学生村官进党总支委员1名,女党总支书记4名,占50%;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平均年龄43岁,女委员比例占5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20%,大学生村官进居委会委员2名,女居委会主任3名,占37.5%。居委会选举中,代表参选率达95.7%。居民小组共选举产生社区居民代表402人,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78名,选举产生居民小组组长78名。
二、换届工作的主要做法
镇党委结合全镇社区实际,坚持统一推进的原则,注重超前谋划,明确目标任务,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工作程序,狠抓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工作稳步、顺利、有序推进。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了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镇组织办,抽调了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具体负责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日常业务,同时组建成立了业务指导、财务审计、来信来访三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换届选举的具体业务指导、财务离任审计、选举工作中的群众信访案件查处、落实和回复。各社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辖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全镇社区党组织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把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周密部署。党组织书记亲自挂帅,其它委员紧密配合,共同做好选举中的有关具体工作,确保了工作时间、领导精力和干部力量“三集中”,认真扎实抓好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实行镇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挂钩指导制度,组成八个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具体负责对各社区开展选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迅速行动,认真筹备。在全县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后,xx镇就及时组织召开了全镇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培训大会,提前界入,全面启动开展了全镇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一是搞好调查摸底。各社区党总支有意识地了解党员、群众对社区领导干部及其成员的反映,准确掌握党员和群众的心态。组织镇纪委、财政、农经等部门工作人员对第三届社区干部在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财务收支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与此同时,重点摸清党员数(居民数)、有选举权的居民数、长期外出和短期外出的党员数(居民数),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有选举权的党员(居民)如期参加选举会议,保证选举会议达到规定人数。二是搞好宣传发动。各社区党总支采取标语、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社区换届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方法、要求和纪律,特别是广泛宣传社区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取得的工作成就,为换届工......余下全文>>
十:城市社区居委会的选举有法律规定吗?
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于1989年通过。其中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由此确定了居委会成员的直接选举制,但法律尚未明确候选人由谁提出、等额还是差额选举等问题。
《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1982年宪法将全国农村的基层组织定为群众性自治性质的村委会以后,直接选举村委会领导班子的做法就在全国各地逐步展开。1987年村委会组织法(试行)颁布以后,村级民主选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98年11月对1987年村委会组织法(试行)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了村民委员会必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第十一条第一款)“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第十三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第十四条)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等法律规定,明确了村民委员会实行海选和差额选举以及村民选举的自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