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免税规定

一:农业企业现在可以享受哪些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对企业(含企业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征收管理中的有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公告明确,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公告规定,企业将购入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育秧等再种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并非由于本环节对海产品进行加工而明显增加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农产品的再种植、养殖是否符合上述条件难以确定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县级以上农、林、牧、渔业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

公告同时明确,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单独计算优惠项目的计税依据及优惠数额;分别核算不清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比例分摊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核定。

二:农业企业免哪些税? 5分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一)减免税条件及内容

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减免依据

农业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农经发〔2000〕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24号)。

(三)执行期限:自2001年1月1日起。

(四)报批期限:次年2月底前。

(五)报送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减免的理由、范围及金额等;

2、《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

4、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8、《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证书》;

9、当年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林产品初加工的收入

核算情况、应纳税所得额及所占比例;

10、申请企业属于重点龙头企业控股超过50%(不含50%)以上的子公司,则申请企业还必须提供由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1、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www.zjgds.gov.cn/ReadNews.asp?NewsID=413

(1)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进行科学试验取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试验期间准予免税;

(2) 在新开发的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自有收入起一至三年内准予免税;

(3)对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农业特产品歉收的,酌情准予减税、免税;

(4)对于贫困农户,缴纳农业特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准予减税、免税。

依照(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规定,

农业企业可以享受的房产税减免税待遇主要包括:

1.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也可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缴房产税。

2.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停止使用的毁损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

3.为了鼓励利用地下人防工程,对于作营业用的地下人防设施,暂免征收房产税。

4.为了照顾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以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时期内免征房产税。

5.企业停产、关闭后,原有房产闲置不用的,? ⒆灾吻?⒅毕绞械胤剿拔窬峙?迹?稍莶徽魇辗坎?啊5?绻?庑┓坎???渌?伤暗ノ皇褂没蛘咂笠祷指淳???Φ币勒展娑ń赡煞坎?啊?br>

6.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理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另外,按照规定,企业缴纳房产税确实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余下全文>>

三:农业企业从事哪些经营项目.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下所得可享受相应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所列举的产业和项目: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七)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十)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余下全文>>

四:关于农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办理程序?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1.政策规定和主要依据: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财税〔2008〕149号、国税函〔2008〕850号)

2.政策适用范围和条件:(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③中药材的种植;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⑤牲畜、家禽的饲养;⑥林产品的采集;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享受此项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中明确了农产品初加工的具体范围,在适用此项优惠时应加以对照。

3.税收优惠方式:税收减免

4.税收减免管理类型:备案登记类

5.纳税人需要提交的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表》;(2)营业执照;(3)企业关于其全部经营项目核算情况的说明;(4)其他有关资料。

6.办理备案机关:年度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在省级国家税务局备案;年度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在200万元—500万元的,在市级、扩权县(市)国家税务局备案;年度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在200万元(含)以下的,在县级税务机关备案。

7.办理程序和时限:纳税人向县级税务机浮办税服务厅的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办理减免税事宜。税务机关受理备案登记后,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表》返还纳税人。具体程序咨询当地国税局。

五:2014农业企业免增值税包括哪些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项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具体项目如下: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梁、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下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木本植物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科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三)烟叶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和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叶片。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1、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

2、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烟叶。

3、初烤烟叶,是指烟草种植者直接烤制的烟叶,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四)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五)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园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六)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七)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八)纤维植物

纤维植物是指利用其纤维作纺织、造纸原料或者绳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宁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九)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十)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1、原木。是指将砍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

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原竹。是指将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叶的竹......余下全文>>

六:现行农业类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最新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加工流通

货物与劳务税

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

有机肥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资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对企业生产销售的磷肥、氮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免征增值税。对农膜以及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农资产品,免征增值税。

蔬菜流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鲜活肉蛋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减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规定了农产品生产加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进一步扩大并细化了部分农产品初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科技创新

货物与劳务税

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资源综合利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规定,对销售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的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

企业所得税

减免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包括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农机制造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余下全文>>

七:求教:从事种植业的农业企业按规定应该交纳哪些税?

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常印花税。办公用房要缴纳房产税、土地税。种植业用地免征土地税。

国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地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税。

八:免税农业企业怎么报税流程

增值税申报表 中有一栏填写在 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中;

地税的附加税可以O 申报 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当然堤围防护费也不用交

但是 销售合同的印花税 需在地税缴纳

购销合同 按合同金额的 万分之三 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额 90元

九:免税农产品包括哪些?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在这个规定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品;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的种植、收割、饲养、捕捞等;自产自销是自己生产,并且用于自己销售的一种行为,而对于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则不在免税的行列。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十::农业企业税收政策,免税吗

可以享受,但要建账,到主管国税,地税所办理减免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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