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一、有团员3人以上,即可成立团支部。
二、换届选举的程序
1、 申请。上届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含差额),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确定正式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可多于应选人1—3人)。
2、 选举前的准备。拟定选举办法(必须差额选举),并准备好选票。
3、 认真总结团支部的工作。
4、 召开团支部选举大会。主要程序有:
⑴ 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到会团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团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
⑵ 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⑶ 推荐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唱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
⑷ 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
⑸ 在填写选票前,说明填写时的注意事项。
⑹ 宣布投票次序。
⑺ 由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并报告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有效的原则: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有效,否则选举无效)。
⑻ 计票。
⑼ 宣布计票和选举结果。
⑽ 将当选的支委会人员名单报上级团委批准。
5、 支委会分工
新支委会选举产生书记,书记主持分工,并写出报告,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在一周内呈报)。
6、 上级团委批准
⑴ 审批支委会(接到选举报告后,在一个月内批复)。
⑵ 发文并抄送下一级党组织,找新当选团支部书记谈话。
7、 公布
⑴ 将上级团委批复向全体团员公布。
⑵ 召开支委会议,按正式分工开始工作。
二:支部团员大会的选举程序是怎样的?
支部团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和书记,一般分两段,即先选出支部委员会,然后再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程序一般是: 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团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共有多少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团员有多少,实际到会的团员有多少。按照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本支部团员的五分之四,即可宣布选举开始;不足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经团员酝酿、讨论)。 3.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经过团员酝酿讨论),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4.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做监票人。 5.监票人检验票箱。 6.发选票。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 7.划票。划票方法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或无效的,同时说明本次选举规定的划票符号,然后开始划票。 8.投票。先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9.验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10.计票。只计算有效票情况,废票去除。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11.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计票结果是指一次选举的有效票、废票张数和每一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选举结果是指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确认哪些人当选。计票结束后,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 人数较少的团员大会,会议程序可适当从简。团员数量较少的支部,由于团员之间彼此了解,情况比较熟悉,在进行选举时,可以不提候选人,直接进行选举,但一定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进行选举。 团的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及时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可由新选出的支委会提名,也可由团员大会酝酿提名。团员人数较少的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支委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和副书记。
三:团支部委员选举能等额选举吗?
原则上是不能直接进行等额选举的。
《中国共青团章程》
第十四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可见,即使等额选举,也要先进行差额预选。
四:团支部书记几年换届选举
1、根据《团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2、团支部是共青团组织系统中的最基层单位。团支部书记处在团的基层建设的最前沿,是团支部委员会的核心人物,对团支部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工照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组织团支部的经常性活动和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五: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_选举产生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以下几点:
(1)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与党员人数的关系。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不足50人的社会基层单位,可以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人的可以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社会基层单位,可以成立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2)正确理解工作需要。一般情况下既要考虑党员人数,又要考虑工作需要。党员人数接近成立相应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要求的,也可以批准成立相应的党的基层组织,但要从严掌握。
(3)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团委怎样批复团支部的选举结果
给篇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总台团委下属各团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共青团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委员会:
你们《关于总台团委下属各团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经总台党委领导同意,决定批复如下:
同意黄沙鸥、蔡时昊、孙成美等3位同志为总台机关团支部委员会委员;黄沙鸥同志为书记。
同意彭媛媛、陈逊儒、金科等3位同志为技术中心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彭媛媛同志为书记。
同意吕呈力、林伟、何禾等3位同志为广播中心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吕呈力同志为书记。
同意郑伟佳、洪千里、朱芳等3位同志为新闻综合频道团支部委员会委员;郑伟佳同志为书记。
同意方赞、朱全全、邓江帆等3位同志为经济科教频道团支部委员会委员;方赞同志为书记。
同意叶力、李展翔、谷丽达等3位同志为都市生活频道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叶力同志为书记。
同意金蓓蕾、徐卓苗、陈杰等3位同志为公共民生频道团支部委员会委员;金蓓蕾同志为书记。
同意方毅、贺音、余静路等3位同志为网络中心团支部委员会委员;方毅同志为书记。
同意李道章、徐健、胡彬等3位同志为数字移动电视公司团支部委员会委员;李道章同志为书记。
同意王珏、胡茹、李莹莹等3位同志为总台幼儿园团支部委员会委员;王珏同志为书记。
中共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委员会办公室
七:团委和团支部换届,已经没有团员如何进行?
问题很详细,我来为你一一解答,但是我要说你这个同志太过较真了,团章你看了,很多规定你记住了,但是有些规定你没有仔细吃透,再有就是有些情况你需要和你的上级团组织沟通一恭,以确定具体的情况和要求。
1、该支部是否需要换届要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进行,团章上是规定了五年期限,但是你们现在情况特殊,没人怎么换届,现实中有很多团组织甚至是团县委都有很多十几年不换届的,何况你们没人咋换,可以等到合适的时候在进行,团章上没有强制规定。如果确定人选的话,根据有关规定,团的干部可以将年龄放宽的33岁,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38岁,所有候选人的确定应该不成问题了吧。任期问题根据具体情况来,没有强制规定,情形同换届差不多,你们上级研究决定即可。
2、看来你对团的任职还不是很清楚,团的干部任职是采用双轨制的,一是选举产生、二是上级任命产生,你现在就是正式的团委书记了,没有代理一说,换届的话你是唯一的书记候选人,等额选举,除非是上级另有其他书记人选,那你就不要再被列入书记候选人了,以后你就是前任书记了,既然有了正式任命,那你就是正式的书记,没有代理的问题。
年龄限制也有,但不是绝对的,上面我也说了,团的干部可以将年龄放宽的33岁,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38岁。
第三个问题也是一样的,很多团的领导都超龄了,在企业这种情况尤其普遍。你已经是团委书记,当然是团委委员了,这种选举中是必然的,若你想严格按照团章来,那就8月之前换届就行了,没有任何规定换届必须在哪个月,根据情况自己确定即可。
啰嗦了很多,不知道你是否看明白,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交流。知无不言
八:团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几年或几年,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为几年?
第五章 团的基层组织第二十四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九:团支部、团总支、基层团委委员会人数一般为多少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第十六条规定: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
第十七条规定: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团员在两千名以上或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条规定: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七到九人组成;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十五至二十一人组成,常务委员弧五至七人。团的基层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二人。
十: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支委到会人数多少才有效?
必须达到本支部党员有表决权的五分之四。
参考资料: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