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折旧年限
以下资料你参考下吧:
1、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残值率一般为5%。(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 残值率是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残值就是固定资产报废的时候的价值。
比如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为10000元,残值率为5%,那么固定资产报废时的残值就是500元。
如果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 [?]
公式:
折旧率=(买入价-残值)/买入价/折旧年限 OR 折旧率=(1-残值率)/折旧年限=折旧费/固定资本价值
原值
残值率=残值/买入价
年折旧额=买入价X(1-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额=买入价X(1-残值率)/折旧年限/12 2、而折旧率
参考资料:珐ttp://baike.baidu.com/view/1204.htm
二:新税法下,运输企业的运输工具的折旧年限是多少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据此运输的货车折旧年限是4年,叉车的折旧年限是5年。
三:运输设备折旧提几年怎样计算?
按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如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订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四:现行税法规定固定资产中 交通运输设备 使用年限是多少?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互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所以小汽车按不少于4年折旧即可。
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公司汽车的折旧年限
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税法规定运输工具折旧年限最低4年
七:汽车折旧年限及净残值如何规定?
按照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汽车最低折旧年限为埂年(可以高于,自己企业定),残值率自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都确定为5%的残值率。
八:请问以下设备分别应按多少年计提折旧?
小汽车 一般3-5年 手推车做低值易耗品吧! 电子办公设备一般3年,饮水机低值易耗品,空调办公範等3年,写字板低值易耗品。一般如此,主要看资产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方式确定。营业柜台可以做固定资产 3年吧 货架还是做低值易耗品吧 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吧,方便,也符合税法规定!
九:固定资产折旧的折旧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
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折旧考虑因素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
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式及年限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
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十: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什么新规定?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提示:原国税发[2000]84号中第二十五条(三) 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次调整为4年,新增加了电子设备为3年。要注意的是,本规定自2008年起实施,以前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能调整。关于预计净残值,企业可自行确定,只要是合理的就行。一经确定,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