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公室面积标准

一:国有企业办公室面积标准2015

可以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陕办发[2015]1号)中的有关规定“ (一)国有企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1、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60平方米控制,其他负责人及所属重要子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不超过45平方米控制。

2、市(区)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45平方米控制,其他负责人按照不超过36平方米控制。

3、县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36平方米控制,其他负责人按照不超过32平方米控制。

4、各企业所属子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在不超过上一级企业副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子企业实际制定。

二:关于办公室面积标准有何规定?

目前仍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m2.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m2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m2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m2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m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m2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m2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m2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m2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m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m2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m2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m2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m2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m2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m2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三:办公室面积标准是多少

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 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 42,24,18,9,6平方米

四:国有企业领导办公用房面积有规定吗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

(1999年12月投资[1999] 2250号21日)

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政府,计委(经委):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政府机构签发的文件[1997] 13号实施建设在艰苦的工作,紧缩的尽职调查成立,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写字楼,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并为改革原有的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重组和重新规范,制定了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提交给国务院的批准,现在的“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目录第一章

第二章水平和?建设指数

第三章选址和建设用地

在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标准装修

室内环境与建筑第七章附则设备建筑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政策合理确定办公的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空间,加强管理和监督,建设标准的制定。

为一个统一的国家标准施工第二十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基于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查的初步设计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党和政府办公大楼批准。

适用于县级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建设标准第三条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写字楼机关(以下简称“党和政府办公空间”)的新建筑。改建,扩建项目的实施。

第四党政办公大楼必须遵循整体规划,功能,以及在施工逐步改善的原则。建设办公用房的规模应根据水平和使用单位,按照建设品位建设标准的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确定能力做好准备。

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同级别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个市(州,盟),县(市,旗)应集中在建筑施工或组合使用,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

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文章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建筑之间,建筑风格,建筑立面和周围环境的特点,关系的性质,并应符合有关土地保护,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规定。

施工一级党和政府办公场所第七条应与经济发展的地方,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追求真理,功能适用,操作简单而庄严。为了改善器官的效率,应设置或条件,如办公自动化设备保留。

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第八条,应坚持后勤社会化改革方向,充分利用社会服务的优势。专注于办公用房建设或联合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应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的建筑。

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的第九条应符合建设标准的要求,我们也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的标准,规范。 ?

第二章水平和党和政府办公用房建设类的施工指数

第十条区分为三个层次:

为中央级部分办公用房(委)级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构和其他机构等同于该水平。

第二办公空间的市(地,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其他器官的水平。

三幢办公楼的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其他器官的水平。

第十一条党和政府办公大楼,包括:办公楼,公共服务建筑,设备,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各类建筑物的内容如下:

办公空间,包括一般办公人员和领导人员的办公室。

二,公共服务大楼,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图书馆,邮件室,电脑室,储藏室,卫生间,公共服务人员建筑物,房屋和其他警卫。

三,设备室,其中包括配电房,水泵房,水箱,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4,附属建筑,包括食堂,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

除了特殊的商业机构这四个建筑物,需要单独审批和审批标准。

党和政府各级机关的人均建筑面积指标的办公空间应当履行下列第12......余下全文>>

五:国家规定办公室面积多大?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  该标准还规定了省级及直属机关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以及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公务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大小。  根据该标准,县(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六:人均办公面积标准

第3.2.3条 普通办公室。

一、普通办公室宜设计成单间式和大空间式,特殊需要可设计成单元式或公寓式。

二、大空间式办公室在布置吊顶上的通风口、照明、防火设施等时,应尽可能为自行分隔或装修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工程宜设计成模块式吊顶。

三、机要部门办公室应相对集中,与其它部门宜适当分隔。

四、值班办公室可根据使用需要设置,重要办公建筑设有夜间总值班室时,可设置专用卫生间。

五、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单间办公室净面积不宜小于10㎡。

第3.2.4条 专用办公室

一、设计绘图室宜采用大房间或大空间,或用灵活隔断、家具等把大空间进行分隔;研究工作室(不含实验室)宜采用单间式,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室宜靠近相关的实验室。

二、应避免西晒和眩光。

三、应利用室内空间或隔墙设置橱柜。

四、设计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

第三节 公共用房

第3.3.1条 公共用房一般包括会议室、接待室、陈列室、厕所、开水间等。

第3.3.2条 会议室

一、会议室根据需要可分设大、中、小会议室。

二、中、小会议室可分散布置。小会议室使用面积宜为30㎡左右,中会议室使用面积宜为60㎡左右;中、小会议室每人使用面积:有会议桌的不应小于1.80㎡,无会议桌的不应小于0.80㎡。

三、大会议室应根据使用人数和桌椅设置情况确定使用面积。会议厅所在层数和安全出口的设置等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并应根据语言清晰度要求进行设计。

四、作多功能使用的会议室(厅)宜有电声、放映、遮光等设施。有电话、电视会议要求的会议室,应有隔声、吸音和遮光措施。

第3.3.3条 接待室

一、接待室根据使用要求设置,专用接待室应靠近使用部门,行政办公建筑的群众来访接待室宜靠近主要出入口。

二、高级接待室可设置专用茶具间、卫生间和贮藏间等。

第3.3.4条 陈列室

一、陈列室应根据需要和使用要求设置,专用陈列室应对陈列效果进行照明设计,避免阳光直射及眩光,外窗宜设避光设施。

二、可利用会议室、接待室、走道、过厅等的部分面积或墙面兼作陈列空间。

第3.3.5条 厕所

一、厕所距离最远的工作点不应大于50m。

二、厕所应设前室,前室内宜设置洗手盆。

三、厕所应有天然采光和不向邻室对流的直接自然通风,条件不许可时,应设机械排风装置。

四、卫生洁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男厕所每40人设大便器一具,每30人设小便器一具(小便槽按每0.60m长度相当一具小便器计算);

2 女厕所每20人设大便器一具;

3 洗手盆每40人设一具。

注:①每间厕所大便器三具以上者,其中一具宜设坐式大便器。

②设有大会议室的楼层应相应增加厕位。

③专用卫生间可只设坐式大便器、洗手盆和面镜。

第3.3.6条 开水间

一、应根据办公建筑层数和当地饮水习惯集中或分层设置开水间或饮用水供应点。

二、开水间宜直接采光和通风,条件不许可时应设机械排风装置。

三、开水间内应设置倒水池和地漏,并宜设洗涤茶具和倒茶渣的设施。

第四节 服务用房

第3.4.1条 服务用房包括一般性服务用房和技术性服务用房。一般性服务用房为:打字室、档案室、资料室、图书阅览室、贮藏间、汽车停车库、自行车停车库、卫生管理设施间等;技术性服务用房为:电话总机房、计算机房、电传室、复印室、晒图室、设备机房等。

第3.4.2条 打字室

一、人员多的打字室可分......余下全文>>

七: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该有多大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新标准出台

今年最新的哦 亲

八:国企办公室面积标准

应当参照党政机关领导办公用房的标准。

九:副科级干部办公多少平米

根据最新的中央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办公面积如下:

中央国家机关

正部级:54平方米;

副部级:42平方米;

正司(局)级:24平方米;

副司(局)级:18平方米;

处级:9平方米;

副处级(含)以下:6平方米。

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级正职:54平方米;

省级副职:42平方米;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24平方米;

直属机关副厅(局)级:18平方米;

直属机关处级:9平方米;

直属机关副处级(含)以下:6平方米。

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级正职:32平方米;

市级副职:18平方米;

直属机关局(处)级正职:12平方米;

直属机关局(处)级以下:6平方米。

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级正职:20平方米;

县级副职:12平方米;

直属机关正科级:9平方米;

直属机关科级以下:6平方米。

更详细的可以上考德上公选网看看了解下。

十:科员办公室面积的国家标准是多少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规定,使用面积(㎡/人)

中央机关:部级正职54部级副职42正司(局)级24副司(局)级18处级12处级以下9。

省级机关:省级正职54省级副职42正厅(局)级30副厅(局)级24正处级18副处级12处级以下9。

市级机关:市级正职42市级副职30正局(处)级24副局(处)级18局(处)级以下9。

县级机关:县级正职30县级副职24正科级18副科级12科级以下9。

乡级机关:乡级正职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地区差异不大,基本是各省自行规定乡镇机关可能有所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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