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小规模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二:房地产企业没有取得收入时,是不是都是小规模纳税人

合理,公司成立之后,相当一段时间之内没有业务属于正常现象,只要零报税就可以了。

如果超过半年没有业务,税务局的税管员可能会要求你们写情况说明,并劝你们关闭企业,但是这不是强制的,只要你们想维持这个公司,几年都可以。

问题的补充,涉及的是另外一方面的问题,如果年检的时候被发现抽逃资金,那么企业就没有办法通过年检,也就不能继续经营。所以,年检时要提供符合工商部门要求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不能体现出注册资金不在账上)。

至于公司日常支出由老板付,视为老板代垫资金,可以先做其他应付款。

借 相关科目

贷 其他应付款

这样就可以了。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什么会有小规模纳税人?有必要注册小规模吗?

公司成立下来都是小规模公司,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不申请,注册找鑫瑞蓝天。

四:营改增后房地产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多少? 20分

房地产企业的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5%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怎么会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很高啊?

房地产开发企业属于营改增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500万元,即达到500万元的必须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估计您所说的有其他情况。

六:营改增房地产开发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税率?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七:营改增后房地产小规模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含税率是多少

5%。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房地产业涉及的征收范围有二项,一是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二是房地产企业出租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包括如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目。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其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不按适用税率征税,而是按征收率5%缴纳增值税。

根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八:营改增房地产3%和5%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四)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情况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四)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五)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六)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七)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八)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増后的增值税税率规定是怎样的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1.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不仅有规模上的区别,更有税制适用上的区别。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收待遇上的区别如下:

(1)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应税行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购买方索取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抵扣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税款抵扣权。

(3)征税办法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价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三)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2.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征税范围

(一)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房地产业主要涉及以下税目:

1、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

2、房地产企业出租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包括如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税目。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出租不动产适用的税率均为11%。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征收率为5%。

(三)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四......余下全文>>

十:什么叫一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吗?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房地产开发公司通常是一般纳税人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