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一:为什么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这是建立法治社会的需要,以及各级政府机关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为什么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何好处

第一,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法律顾问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等,而且可以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文件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

第二,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提升行政决策水平。通过吸收专家和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可以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质量,有利于集中民智、凝聚民力、体现民意。

第三,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增强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第四,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这种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依托,充分整合社会法律专家人才的队伍建设模式,有利于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为什么政府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为国为民,帮助更多的人

四:如何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近年来,公安机关通过不断完善办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等有力举措,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但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也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寄予了更大期望。

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执法效能尚不高;(二)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三)执法手段仍显简单;(四)裁定执行力度不强等问题,无形中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安机关公信力。

一、影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规章制度还不完善。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不断涌现,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的社会形势日趋复杂,一些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更加凸显。而且,由于不同规章制度出台的时间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规定内容之间出现了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的现象,致使民警在执法时无所适从。

(二)民警素质有待提高。一些民警知识结构陈旧,对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了解不深、掌握不及时。少数基层单位大局意识不强,过于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在执法过程中较少考虑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况,影响了执法的社会效果。

(三)监督体系不够健全。从监督过程上看,过程性监督体系还未完全形成,全程性动态执法监督平台仍在建设之中。从监督机制上看,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使得某些执法环节成为“监督空白”,容易导致权力失控。从监督手段上看,依然依赖案卷查阅、嫌疑人提审等传统手段,在线监督、远程监控等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尚不成熟,科技强警的优势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

(四)执法保障仍需加强。当前公安法制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上升通道还不够畅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的用人机制还不健全。执法装备与实战需要相比仍然相对滞后,经费不足依然是制约公安发展的重要瓶颈。

(五)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暴力抗法时有发生,给公安民警执法心理造成冲击,导致少数民警执法时缩手缩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办案质量。

二、有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路径分析:

对症下药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要从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识和民本理念,增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政治认同、感情认同、理论认识,使规范、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成为广大公安民警的一种自觉行动和自发要求。加强公安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公安队伍的法律信念和法治精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潜移默化地渗透进民警心底、融会于民警心灵、指导于民警行为,不断增强民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有效提升民警公正严格规范执法的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环节。坚持从民警日常执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加快执法标准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民警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接处警、现场取证、强制措施等每个执法环节上加以规范,切实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借助信息推力,加强执法监督。构建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并以警务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尽快实现网上执法办案、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尤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的采集、存储、传递和办理,实现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传递、网上审批,积极推进执法监督系统建设,探索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健全执法考评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狠抓督促整改,有力推进公安执法质量的不断提升。

(四......余下全文>>

五:如何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机制。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7月2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铜陵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工作机制等。

二是确立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和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明确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形成市、县(区)、乡(镇、办)三级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与制度体系,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进、示范,引领带动企业、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各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规范管理,加强考核。进一步优化法律顾问队伍结构,建立能进能出的考核、更新机制,建立健全相配套的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和薪资标准等,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纳入依法行政和综治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和工作档案,加强检查指导,奖优汰劣,提供绩效。

六:如何落实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公司律师,是在公司律师试点单位工作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并已经公司同意聘为公司律师的人员,其法律权利等同于专职律师。是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兼职律师、专职律师中的一种职业律师。

企业法律顾问原指经统一考试合格,取得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并经注册登记,由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员,此证书基本仅在国有企业使用。

2014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将企业法律顾问这项职业资格考试取消。

现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即可聘为企业法律顾问。

七: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任职实行什么制度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仅适用于企业,从而确定了该制度特定的适用范围。这里的企业泛指一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从所有权性质的角度来说,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种性质的企业;从企业规模来说,包括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来说,包括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二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规范的对象是企业内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这类人员指企业法律顾问(包括企业总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助理。

八:2017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什么律师才能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资格人事包括: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也可外聘法学专家和律师,其中律师要执业5年以上。工商、金融、文化等行业国有企业内部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和企业外聘的律师,可担任国企法律顾问。

九: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内容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企业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离开了人,一切制度都无从谈起。企业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性问题。在企业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中,必须用科学人才观统领全局工作。企业法律顾问是懂法律、懂经济、懂企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企业法律顾问队伍是企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企业法律顾问人才发展规划纳入企业人才发展整体规划通盘考虑、统一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的精神,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企业法律顾问人才的三个环节,把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成一支企业真正留得住、用得上、信得过的人才队伍。企业大量优秀法律人才流失的问题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具体而言,企业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包括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总法律顾问人才的选聘和解聘、执业资格的取得、注册备案管理、培训和教育、激励和约束、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等具体内容。2、企业法律顾问组织制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企业行为。要保证企业法律顾问全面地履行职责,必须有组织上的保证,首先,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机构应当健全,即保证国家有关部门或组织以及企业依法对企业法律顾问进行有效的组织、控制、监督和指导。其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应当健全。最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要受企业多方面的约束:一是企业法律顾问一般要从业于法律事务机构;二是企业法律顾问要服从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三是企业法律顾问要取得企业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因此,企业法律顾问执业离不开组织保障和约束。具体而言,企业法律顾问组织制度应包括主管机构、协会管理、法律事务机构设置、总法律顾问和责任制等内容。3、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职责、方式、环节、途径等,应该有章可循、有规可守。否则,就会影响法律事务工作效率,影响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任务的实现。具体而言,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应包括企业法律顾问从事各种法律事务工作的从业规范、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执业保障和工作评议等。

十:如何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一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机制。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7月2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铜陵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工作机制等。

二是确立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和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明确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形成市、县(区)、乡(镇、办)三级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与制度体系,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进、示范,引领带动企业、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各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规范管理,加强考核。进一步优化法律顾问队伍结构,建立能进能出的考核、更新机制,建立健全相配套的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和薪资标准等,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纳入依法行政和综治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和工作档案,加强检查指导,奖优汰劣,提供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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