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分别属于什么类科目
利息收鼎属于损益类收入类科目,因为严格来说不能冲财务费用,在年度所得税清算时要计入收入,应收利息是应收的债权,属于资产类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应收账款中。
二:《财务会计》中“应收利息”与“应计利息”的区别
区别的:
1.科目级别不同。
应龚利息是一级科目 1132 应收利息;
而应计利息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的一个子科目,是二级科目 1503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2.反映的内容不同(债券投资的利息,股票投资的计入到应收股利)。
简单一点说吧,
应收利息是购买债券前应收未收的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应计利息是购买债券后应收的利息。
没有找到合适的例子,抱歉了。
至于相同点,它们就都是利息罗。
三:应收利息和利息收入的区别
应收利息是资产类科目,利息收入是损益类科目。
如:2007年7月1耿办理一年期定期存款600万(利率为3%)。由于这张定期存单要到2008年7月1日到期。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2007年12月31日,对已经持有的半年需计算利息,(600*3%*6个月/12个月=9万)而这笔利息尚未收到,这时,作分录
借:应收利息 9万
贷:财务费用 9万
到了2008年7月1日,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618万(备注:利息和本金)
贷:财务费用 9万
贷:应收利息 9万
贷:银行存款(定期存款) 600万
四:资产负债表里的应收利息是包括哪些啊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
(2)应收利息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确认的利息收入,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科目。
(二)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时,应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未减值贷款计息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应摊销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贷款——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溢折价”科目。
(四)发生的其他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取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五)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3)应收利息的核算
应收利息是指债券投资等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及银行定期存款在会计期末计算的应归属于本会计期间的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拆出资金,保户质押贷款,存款,贷款,保户储金等期末都应计算应收利息,确认为利息收入, 但这些方式产生的利息,其占整个保险资金比重较小或期限较短,根据重要性原则,不要求按期确认利息收入。
对于保险法颁布以前的逾期贷款, 原制度规定逾期(含展期)未满一年,按规定计算应收利息并纳入当期损益;逾期满一年及超过一年仍未归还的放款称为呆滞放款,呆滞放款不再计算应收利息,实际收到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处而新制度缩短了应收利息转表外核算的天数,由一年缩短为90天,即逾期(含展期)90天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前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利息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利息"科目,财产保险公司投资保障型保险业务确认的风险保费,应付保户红利支出也在该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利息数,贷方登记收回的利息和转作坏账的利息,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数。该科目应按应收利息种类设置明细帐。其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购人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到......余下全文>>
五:利息做财务费用和应收利息的区别?
二者性质不同
六:应计利息与应收利息有什么区别?
应计利息
在付息日前售出债券,利息不归出售者所有,不过购买者必须依据上一次付息日至结算日债券的持有时间按比例给出售者相应补偿。上次付息日累积的利息额称为应计利息。公式:应计利息 = 以小数表示的息票利率 * 计息期年分数 * 面值。
应计利息是指自上一利息支付日至买卖结算日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而言,零息债券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贴现债券也可以计算其隐含的票面利率。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以每百元债券所含利息额列示):
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已计息天数×100。
应计利息所涉及到的付息日处理:例如,3月15号为开始计息日,每年付息一次,则第二年的3月14日收盘之后进行付息除权;第二天3月15日重新开始计息。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
七:应收利息出现在借方什么意识
代表有未收的利息收入。
八:企业间借款利息收入进什么科目
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九:请问那购买债券的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怎么记啊,应收利息又是怎么回事
1.购买债券的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怎么记啊
企业购买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按投资的面值)
应收利息 (按支付的买价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持有期间,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2.应收利息又是怎么回事
应收利息科目,核算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入的到期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到期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3.在购买债券是是否要记入应收利息
如果支付的买价中包含了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则应当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4.是否存款所畅利息在会计分录中一定要记入并冲抵财务费用
是的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十:利息属于哪个会计科目
利息应当在哪个科目下核算:
1、正常业务活动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应收应付票据利息的收支唬债券发行购入的利息收支,直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
2、借款费用资本化、专门借款的利息支出,记入相应的资产构成成本;
3、类似税款滞纳金性质的结算罚息、因合同违约等多付的利息等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派股利,在“利润分配”科目核算。
以上举例的是所有利息收支的核算方法,虽然没用面面俱到,但是却包含了所有的类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